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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明确,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融资租赁行业专门立法;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在政策利好不断发酵下,融资租赁行业将如何进一步发展?
打破瓶颈——加快转变管理方式
“尽管融资租赁业在蓬勃发展中对实体经济贡献越来越大,但仍有一些瓶颈需要打破,优化其发展环境。”中国社科院教授李连仲指出,如税负问题、资金来源问题、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营改增”试点后,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税负上升的压力。由于缺少权威的设备价格评估机构等原因,我国的二手设备流通市场不发达,交易过户手续繁杂,租赁公司收回来的设备很难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迅速变现。
为此,业内专家指出,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融资租赁行业管理方式。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要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统筹管理,建立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业管理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经营范围、交易规则、监管指标、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一。另外,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管理的,在承租人已具备相关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再另行对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购买资质要求。
资金来源是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关键。对此,《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调整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债管理政策,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汇进口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此外,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厘清重点——服务国家战略和小微企业
《指导意见》对融资租赁的重点支持领域做了详细的指导:既要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又要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同时,《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另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大力发展跨境租赁。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其他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租赁。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的海外租赁业务,积极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即使是在经济下行时期,融资租赁行业仍会维持较快增长。”平安证券相关报告指出,依照国际经验,经济下行时期,企业获得资金会比较困难。而此时通过融资租赁设备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指导意见》此时出台,将助推融资租赁行业加速驶入快车道。
支持创新——鼓励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有了政策利好,融资租赁行业外部环境将进一步改善,而要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苦练内功,不断创新,实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业内专家表示。
首先,要推动创新经营模式。融资租赁公司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快业务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风险控制等设计,提升服务水平。
其次,要加快发展配套产业。加快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支持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加快发展健全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产业环节。
此外,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也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指导意见》明确,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融资租赁行业专门立法;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在政策利好不断发酵下,融资租赁行业将如何进一步发展?
打破瓶颈——加快转变管理方式
“尽管融资租赁业在蓬勃发展中对实体经济贡献越来越大,但仍有一些瓶颈需要打破,优化其发展环境。”中国社科院教授李连仲指出,如税负问题、资金来源问题、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营改增”试点后,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税负上升的压力。由于缺少权威的设备价格评估机构等原因,我国的二手设备流通市场不发达,交易过户手续繁杂,租赁公司收回来的设备很难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迅速变现。
为此,业内专家指出,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融资租赁行业管理方式。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要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统筹管理,建立内外资统一的融资租赁业管理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经营范围、交易规则、监管指标、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一。另外,进口租赁物涉及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管理的,在承租人已具备相关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再另行对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购买资质要求。
资金来源是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关键。对此,《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调整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债管理政策,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汇进口先进技术设备,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此外,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设立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
厘清重点——服务国家战略和小微企业
《指导意见》对融资租赁的重点支持领域做了详细的指导:既要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又要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同时,《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和提供公共服务。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开展面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租赁业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另外,《指导意见》还要求大力发展跨境租赁。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其他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租赁。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的海外租赁业务,积极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即使是在经济下行时期,融资租赁行业仍会维持较快增长。”平安证券相关报告指出,依照国际经验,经济下行时期,企业获得资金会比较困难。而此时通过融资租赁设备有利于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指导意见》此时出台,将助推融资租赁行业加速驶入快车道。
支持创新——鼓励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有了政策利好,融资租赁行业外部环境将进一步改善,而要提高融资租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需要苦练内功,不断创新,实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业内专家表示。
首先,要推动创新经营模式。融资租赁公司要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快业务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风险控制等设计,提升服务水平。
其次,要加快发展配套产业。加快建立标准化、规范化、高效运转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支持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完善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盘活存量租赁资产。加快发展健全为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评估鉴定、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产业环节。
此外,各类融资租赁公司也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