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前,股权代理成本的计量方法多种多样,国内外学者分别用不同的指标来计量。文章通过对各种计量方法进行归纳总结,对其优缺点进行了分析,从而进一步提出改进方法和新的计量指标。
关键词:股权代理成本;计量指标;改进
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企业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出现了目标不一致的现象。在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情况下,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企业股东的利益,从而产生了股权代理成本。
一、股权代理成本
企业所有者(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下,股东将一部分决策权委托给经营者,经营者以股东的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投资活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方自然都追求自己效用最大化,那么经营者就不可能完全为了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行事。因此,股东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限制经营者偏离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于是就产生了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激励和监督付出的成本和企业经营者采取的行动不一定能做到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造成股东福利部分损失所带来的一种成本,称为剩余成本。
激励成本、监督成本和剩余成本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这种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者必须承担的一种成本,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和消除,只能通过各种努力将其降到最低,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各种计量方法及其指标的优缺点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在对股权代理成本的研究中,运用了不同的指标来计量。
1 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法
在营业费用率法下,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等于其营业费用与零代理成本企业营业费用的差额。所谓零代理成本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的企业,股东与经营者合一,经营者拥有全部股权,因而不会产生代理成本。
对于营业费用,一般以主营业务收入加以标准化,即: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即
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OEi/Si-OE/S0/S0
其中,OEi/Si为i公司的主营业务费用率;
OEo/So为零代理成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费用率。
这种方法所计量的代理成本包括管理者的额外消费及其他代理成本,这些成本又被称之为直接代理成本。这实际上是从投入的角度来计量代理成本,并且以零代理成本公司作为参照公司,从而得出样本公司的代理成本。
2 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法
这种方法是用资产的无效使用(如管理失职、投资不当、过度在职消费、偷懒等)所造成的利润损失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具体地说就是用资产周转率来测定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将其与零代理成本相比较,从而间接地反映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即
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So/TAo-Si/TAi
其中,Si/TAi为i公司的资产周转率;
So/TAo为零代理成本企业的资产周转率。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从产出的角度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的。资产周转率越高,表明企业经营者对资产使用的效率越高。而若资产周转率低,则说明企业经营者可能将资产用于非生产性目的,代理成本就高。
目前大部分的研究主要运用营业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这两个比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1)优点:营业费用率是支出类指标,与股权代理成本呈正方向变化,即营业费用率越高,股权代理成本越大;资产周转率是收入类指标,与股权代理成本呈反方向变化,即资产周转率越高,股权代理成本越低。这两个指标都是以特定企业与零代理成本企业的相关投入或产出相比较,比较直观便于理解,用起来方便。
(2)缺点:
①营业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通常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营业费用中一般还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这些费用均與股权代理成本并无本质联系,直接用营业费用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不是非常合理,应将那些关系不大的费用剔除。
②现实当中,零代理成本企业很难获取,从而使得该方法的实际运用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之后很多学者在研究中并没有选择零代理成本企业,而是直接运用营业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3 其他方法
Sung运用闲置现金流量和内部股权比例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运用闲置现金流并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
齐寅峰通过分别推导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与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时的股东预期收益率,以两种情况下股东预期收益率差额作为代理成本。但是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的企业很难获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陈冬华、陈信元和万华林在研究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制的效率时,直接用在职消费来部分地衡量代理成本。但从实际情况看,在职消费信息的获取也有局限性,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长期未披露在职消费情况、所披露的某些在职消费项目并非全部是经营者的直接消费等。
张华和刘霜叶在对上市公司代理成本进行实证分析中,提出新的代理成本计量指标——市净率。即股票总市价与净资产之比最大化,即市净率最大化。市净率越大,表明股东的目标实现得越彻底,公司管理者更好地尽了代理人应尽的义务,代理成本便越小,反之亦然。
三、对股权代理成本计量指标的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对股权代理成本的计量指标进行改进。同时,还可以采用与一些与公司委托代理相关的、可以作为股权代理成本指示变量的公司特征来反映股权代理成本。根据股权代理成本的构成,具体可以从激励和监督两个方面寻找更加合理的指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1 激励方面
股权代理成本包括显性股权代理成本和隐性股权代理成本两个部分。隐性股权代理成本的高低随着监督控制是否有效而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若监督控制有效,企业经营者往往很难侵蚀所有者资产,隐性股权代理成本低;若监督控制失效,经营者便有很多侵蚀所有者资产的机会,而每个经营者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必定会大量侵蚀所有者资产从而使得隐性股权代理成本十分高。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从而降低隐性的股权代理成本。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相结合,才可以有效的降低股权代理成本。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报酬方式上,通过把一部分剩余索取权转让给经营者,使其在获取收益的同时承担风险,并且收益与风险相对称,从而将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有机联系起来,即用期权、股权、薪酬等将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化。这样就可以使得经营者不断 提高工作努力程度,减少在职消费、过度投资以及非理性投资等,从而大大减少经营者侵蚀所有者资产行为,并降低其所带来的隐性股权代理成本。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最直接的激励方式。通过高管薪酬和股份支付激励企业经营者更加努力工作,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通过查阅各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公司年报,由于存在股份支付行为的企业很少,故选取30家企业作为样本,运用EXCEL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关性分析,其过程及结果如下:
(1)将30个样本分成两组:
A组由16个有股份支付行为的样本组成;
B组由14个无股份支付行为(即股份支付为0)的样本组成,
(2)对两组样本分别将(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总成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成本、每股收益、经营净现金流量、股价、投资报酬率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得出结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存在股份支付行为的样本A中,
(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每股收益、股价、投资报酬率都不相关(相关系数小于0.3),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经营净现金流量是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在0.5到0.8之间)。而在无股利支付行为的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都是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在0.5到0.8之间),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每股收益是中度相关(相关系数在0.3到0.5之间)的。
显性代理成本即股东将企业经营权授予经营者所付出的代价,是可以直接计量的,如高管薪酬、股份支付等;而隐性代理成本是经营者在对企业进行经营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给股东带来的损失,是一种难以直接计量的代价。
在样本A中,(股份支付十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都是非线性相关或线性负相关的,而在样本B中则是显著线性相关或中度线性相关关系。用来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要求股份支付计入成本,使得存在股份支付的企业利润被大幅度拉低,同时由于近几年股票价格的一路下跌,原有的股权激励失去了行权价值。同时,在样本A与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都是线性相关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可以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来计量显性股权代理成本。
在样本A与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收入呈线性相关关系,与经营净现金流量呈显著线性相关关系,但与股价、投资回报率都是线性负相关的或非线性相关的,即对股价和投资回报率影响很小或没有,也就是说股权代理成本没有对股价和投资回报率起到刺激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隐性股权代理成本是微乎其微的。
因此我们在对股权代理成本进行研究时,可直接用显性股权代理成本来对其进行计量,即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为了具有可比性,需要用主营业务收入对其进行标准化,即
(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
综上所述,可以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直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2 监督方面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企业经营者通过在职消费获得薪酬以外的额外收益,从而降低股权代理成本。直接用在职消费可以部分地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获得在职消费的数据。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长期未披露在职消费,即使有披露,所披露的某些在职消费项目并非完全是经营者的直接消费。所以要找出可以替代在职消费的指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在营业费用率法下,营业费用中包含了一些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利息净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不相关的费用,使得用其计量的股权代理成本失真。将营业费用率法改进,应将那些不相关的费用剔除。
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往往是企业经营者五花八门在职消费的“避风港”,因此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对在职消费的控制效率,可以全面反映经营者在职消费以及闲暇享受等自利行为,是监督企业经营者在职消费最主要的指标。将其标准化就可以直接用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即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收入
四、结论
目前为止,在对股权代理成本的研究中,主要运用的是营业费用率法和资产周转率法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但是,由于其存在一些缺陷,故可对其进行改进,以更加准确地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为企业设法降低股权代理成本奠定基础。经过分析研究,笔者提出可以运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和(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收入这两个指标来更加合理的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参考文献:
[1]Jensen M,Meekling w.Theory 0f the 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Economics,1 976,(5),305-560.
[2]Phillip J.McKnight,Charlie Weir.Agency costs,corporategovernance mechanism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n large UK publicly quotedcompanies:A panel data analysis.The Quarterly&eview 0f Economicsand Finance,Volume 49,Issue 2,May 2009:139-158.
[3]劉灿辉吴斌:上市公司代理成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J].财会通讯,2009(8).3-5.
[4]杨蓉:管理者的代理成本[J].公司财务,2010(1).74-75.
[5]张华,刘霜叶: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09(1).29-55.
关键词:股权代理成本;计量指标;改进
随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企业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出现了目标不一致的现象。在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情况下,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惜牺牲企业股东的利益,从而产生了股权代理成本。
一、股权代理成本
企业所有者(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关系下,股东将一部分决策权委托给经营者,经营者以股东的名义从事各种经营、投资活动。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方自然都追求自己效用最大化,那么经营者就不可能完全为了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行事。因此,股东必须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限制经营者偏离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于是就产生了激励成本和监督成本。激励和监督付出的成本和企业经营者采取的行动不一定能做到使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造成股东福利部分损失所带来的一种成本,称为剩余成本。
激励成本、监督成本和剩余成本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这种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者必须承担的一种成本,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和消除,只能通过各种努力将其降到最低,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各种计量方法及其指标的优缺点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在对股权代理成本的研究中,运用了不同的指标来计量。
1 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法
在营业费用率法下,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等于其营业费用与零代理成本企业营业费用的差额。所谓零代理成本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的企业,股东与经营者合一,经营者拥有全部股权,因而不会产生代理成本。
对于营业费用,一般以主营业务收入加以标准化,即: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即
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OEi/Si-OE/S0/S0
其中,OEi/Si为i公司的主营业务费用率;
OEo/So为零代理成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费用率。
这种方法所计量的代理成本包括管理者的额外消费及其他代理成本,这些成本又被称之为直接代理成本。这实际上是从投入的角度来计量代理成本,并且以零代理成本公司作为参照公司,从而得出样本公司的代理成本。
2 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法
这种方法是用资产的无效使用(如管理失职、投资不当、过度在职消费、偷懒等)所造成的利润损失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具体地说就是用资产周转率来测定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将其与零代理成本相比较,从而间接地反映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即
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So/TAo-Si/TAi
其中,Si/TAi为i公司的资产周转率;
So/TAo为零代理成本企业的资产周转率。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从产出的角度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的。资产周转率越高,表明企业经营者对资产使用的效率越高。而若资产周转率低,则说明企业经营者可能将资产用于非生产性目的,代理成本就高。
目前大部分的研究主要运用营业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这两个比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1)优点:营业费用率是支出类指标,与股权代理成本呈正方向变化,即营业费用率越高,股权代理成本越大;资产周转率是收入类指标,与股权代理成本呈反方向变化,即资产周转率越高,股权代理成本越低。这两个指标都是以特定企业与零代理成本企业的相关投入或产出相比较,比较直观便于理解,用起来方便。
(2)缺点:
①营业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通常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营业费用中一般还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这些费用均與股权代理成本并无本质联系,直接用营业费用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不是非常合理,应将那些关系不大的费用剔除。
②现实当中,零代理成本企业很难获取,从而使得该方法的实际运用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之后很多学者在研究中并没有选择零代理成本企业,而是直接运用营业费用率和资产周转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3 其他方法
Sung运用闲置现金流量和内部股权比例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运用闲置现金流并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股权代理成本。
齐寅峰通过分别推导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与存在委托代理问题时的股东预期收益率,以两种情况下股东预期收益率差额作为代理成本。但是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的企业很难获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陈冬华、陈信元和万华林在研究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制的效率时,直接用在职消费来部分地衡量代理成本。但从实际情况看,在职消费信息的获取也有局限性,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长期未披露在职消费情况、所披露的某些在职消费项目并非全部是经营者的直接消费等。
张华和刘霜叶在对上市公司代理成本进行实证分析中,提出新的代理成本计量指标——市净率。即股票总市价与净资产之比最大化,即市净率最大化。市净率越大,表明股东的目标实现得越彻底,公司管理者更好地尽了代理人应尽的义务,代理成本便越小,反之亦然。
三、对股权代理成本计量指标的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对股权代理成本的计量指标进行改进。同时,还可以采用与一些与公司委托代理相关的、可以作为股权代理成本指示变量的公司特征来反映股权代理成本。根据股权代理成本的构成,具体可以从激励和监督两个方面寻找更加合理的指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1 激励方面
股权代理成本包括显性股权代理成本和隐性股权代理成本两个部分。隐性股权代理成本的高低随着监督控制是否有效而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若监督控制有效,企业经营者往往很难侵蚀所有者资产,隐性股权代理成本低;若监督控制失效,经营者便有很多侵蚀所有者资产的机会,而每个经营者都是理性经济人,他们必定会大量侵蚀所有者资产从而使得隐性股权代理成本十分高。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从而降低隐性的股权代理成本。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相结合,才可以有效的降低股权代理成本。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经营者的报酬方式上,通过把一部分剩余索取权转让给经营者,使其在获取收益的同时承担风险,并且收益与风险相对称,从而将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有机联系起来,即用期权、股权、薪酬等将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化。这样就可以使得经营者不断 提高工作努力程度,减少在职消费、过度投资以及非理性投资等,从而大大减少经营者侵蚀所有者资产行为,并降低其所带来的隐性股权代理成本。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最直接的激励方式。通过高管薪酬和股份支付激励企业经营者更加努力工作,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通过查阅各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公司年报,由于存在股份支付行为的企业很少,故选取30家企业作为样本,运用EXCEL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相关性分析,其过程及结果如下:
(1)将30个样本分成两组:
A组由16个有股份支付行为的样本组成;
B组由14个无股份支付行为(即股份支付为0)的样本组成,
(2)对两组样本分别将(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总成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成本、每股收益、经营净现金流量、股价、投资报酬率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得出结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存在股份支付行为的样本A中,
(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每股收益、股价、投资报酬率都不相关(相关系数小于0.3),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经营净现金流量是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在0.5到0.8之间)。而在无股利支付行为的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营业利润都是显著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在0.5到0.8之间),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每股收益是中度相关(相关系数在0.3到0.5之间)的。
显性代理成本即股东将企业经营权授予经营者所付出的代价,是可以直接计量的,如高管薪酬、股份支付等;而隐性代理成本是经营者在对企业进行经营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给股东带来的损失,是一种难以直接计量的代价。
在样本A中,(股份支付十高管薪酬)与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都是非线性相关或线性负相关的,而在样本B中则是显著线性相关或中度线性相关关系。用来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我国新的会计准则要求股份支付计入成本,使得存在股份支付的企业利润被大幅度拉低,同时由于近几年股票价格的一路下跌,原有的股权激励失去了行权价值。同时,在样本A与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总成本、营业成本都是线性相关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可以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来计量显性股权代理成本。
在样本A与样本B中,(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与营业收入呈线性相关关系,与经营净现金流量呈显著线性相关关系,但与股价、投资回报率都是线性负相关的或非线性相关的,即对股价和投资回报率影响很小或没有,也就是说股权代理成本没有对股价和投资回报率起到刺激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隐性股权代理成本是微乎其微的。
因此我们在对股权代理成本进行研究时,可直接用显性股权代理成本来对其进行计量,即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为了具有可比性,需要用主营业务收入对其进行标准化,即
(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
综上所述,可以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直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2 监督方面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企业经营者通过在职消费获得薪酬以外的额外收益,从而降低股权代理成本。直接用在职消费可以部分地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获得在职消费的数据。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长期未披露在职消费,即使有披露,所披露的某些在职消费项目并非完全是经营者的直接消费。所以要找出可以替代在职消费的指标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在营业费用率法下,营业费用中包含了一些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利息净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不相关的费用,使得用其计量的股权代理成本失真。将营业费用率法改进,应将那些不相关的费用剔除。
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往往是企业经营者五花八门在职消费的“避风港”,因此办公费和业务招待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对在职消费的控制效率,可以全面反映经营者在职消费以及闲暇享受等自利行为,是监督企业经营者在职消费最主要的指标。将其标准化就可以直接用来计量股权代理成本。即
(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收入
四、结论
目前为止,在对股权代理成本的研究中,主要运用的是营业费用率法和资产周转率法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但是,由于其存在一些缺陷,故可对其进行改进,以更加准确地计量股权代理成本,为企业设法降低股权代理成本奠定基础。经过分析研究,笔者提出可以运用(股份支付+高管薪酬)/主营业务收入和(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收入这两个指标来更加合理的计量股权代理成本。
参考文献:
[1]Jensen M,Meekling w.Theory 0f the 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Economics,1 976,(5),305-560.
[2]Phillip J.McKnight,Charlie Weir.Agency costs,corporategovernance mechanism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n large UK publicly quotedcompanies:A panel data analysis.The Quarterly&eview 0f Economicsand Finance,Volume 49,Issue 2,May 2009:139-158.
[3]劉灿辉吴斌:上市公司代理成本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J].财会通讯,2009(8).3-5.
[4]杨蓉:管理者的代理成本[J].公司财务,2010(1).74-75.
[5]张华,刘霜叶: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09(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