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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菜五花八门,各种菜系琳琅满目,但有人就爱吃某种家乡的菜,比如有人爱吃奉化的千层饼,有人嗜好韶山的红烧肉等等。
文学也是菜,那更是异彩纷呈,花样万千。我们读很多文学作品,如行山阴道中,应接不暇。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我是爱读的,莎士比亚也别有风情。然而,托尔斯泰是瞧不上莎士比亚的,他认为莎翁不是一个艺术家,他的作品也不是艺术品。对托翁和莎翁这两道菜老翁我可能都吃,但是,也可能像托翁“瞧不上”莎翁一样,或许别的什么翁也“瞧不上”托尔斯泰呢。这无可厚非,就像我可以不爱吃某道菜一样正常,这完全不影响有人喜欢我所不喜欢的菜。
长期以来,我也有我喜欢的文学之菜。
我喜欢的作品多有自叙传色彩,或者说,在这类作品中可以找到作者自己的影子和作者自身的经历以及人生和生命体验。另外,这类作品,小说和散文的界限不是十分分明,可以说是散文化的小说,也可以说是小说化的散文。
喜欢鲁迅的作品。鲁迅小说中常常有或浓或淡的自己的影子。《在酒楼上》与《孤独者》是最为明显的,里面的主人公,几乎就是鲁迅自己,主人公的性格和情绪,更是最富鲁迅的气质、基调。《祝福》中的“我”,也似乎是鲁迅自己。此外,《故乡》《一件小事》等,是小说呢还是散文?
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一个人在途上》,前者有隐隐约约的自己,后者是明明白白地悼念自家死去的孩子。
还可以提到的是丰子恺,他的写作,很多他的小我,属于“私人化”一类。孙犁和汪曾祺的写作,都有这方面的精神气质在。如果说丰子恺更多写他的家庭生活的话,孙犁的后期散文在写他的家庭生活的同时,更多写的是他周遭的人。我觉得,孙犁的《芸斋小说》,就是他的生活“笔记”,他的生活的“小品化”。汪曾祺的《受戒》《大淖记事》《陈小手》之类,不是写他听来的,就是写他看来的,全是故乡的传说,字里行间,满是他平和的心境。
至于外国,也有这样的文学传统。《战争与和平》里的娜塔莎号称是世界文学史中最优美的女性,就是托翁以自己的妻子和小姨子为原型塑造的。托尔斯泰婚后写的小说,每部作品中的女性都有自己妻子的痕迹。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作者一生的心灵缩影,少年如小溪欢腾,青年似大河奔流,壮年像大海咆哮,老年是深湖静默……完全是作者以及作者崇仰之伟大人格的自叙化写照。
因为喜好这一类我虽然懂得归类但还不能下精确定义的文字,读得多了,下笔也就有了类似的趣味。或者说,我不会写小说,小说需要虚构,需要天马行空。我只会写我看到的,感受到的,我只能采撷我经历过的生活,而不能编造出某些似乎带有一定合理性的东西。我的写作只是采撷与组合。就是说,我写的每一个细节,或嘴,或脸,或衣服,一定是来自我看到和经历过的实在及细节;至于组合,那不得不引用鲁迅的名言,鲁迅说,他的小说人物的素材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拼凑起来的。我要表白的是:我这本书中,每一个细节都来自我见过我亲历过的人和事,但没有一篇是来自哪一个人的,每一篇中的人物都是两三个人经过“合并同类项”拼凑或是组合起来的,这两三个甚至更多的人,往往还真是有的在山东,有的在北京,有的在上海……我不考虑哪一个人的事迹可以入文,只考虑人物形象的塑造。文学不是人学吗?所以,三五个人身上取了哪些东西,舍了哪些材料,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典型或类型人物的内在的性格逻辑。
这一类型的作品,一般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但一定有许多细节支撑。细节是活的人物的血脉,一切没有细节只有情节的跌宕起伏的作品,都充满了偶然性和虚情假意,很多是作者酒后的狂想曲。孙犁的《山地回忆》中,其他许多可以忽略不计,但那个小女孩对小战士生气的细节是让人过目不忘的。战士在小女孩家中吃饭,吃完饭到小溪边刷牙,小女孩没见过刷牙,她生气了:我家的菜就这么难吃?吃完还要洗嘴巴?這一细节让人不会忘记这篇作品,不会忘记这个人物。这样的细节是虚构不出来的,一定是来自生活的(对比之下,茹志鹃的《百合花》,那个小战士枪管里插着的野菊花,虽然很美,但这是可以虚构出来的)。我要说的是,《儒林内史》中一切细节都不是虚构,是来自生活的真实,而这些真实的细节经过文学化的再组合,已经不是生活的人和生活的细节了。就像一棵梅花树,它用马屎做肥料,同时又用羊屎做肥料,有时还用化肥做肥料,但它开出的是梅花,而不是马屎,不是羊屎,不是化肥。如果狗屎来找这树梅花算账,对号入座,说这树开的梅花不是花,是他拉的狗屎,那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他就是狗屎。
这种“自叙传”的写作,最容易招惹的麻烦,就是有人不时“对号入座”。鲁迅的《阿Q正传》发表后,“有几个人就用‘阿Q’来称他自己了”(《伪自由书·再谈保留》),“就曾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惶怒,硬说是在讽刺他”(《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有什么办法呢?鲁迅的阿Q在绍兴哩,有你的影子,是你像阿Q呢还是阿Q像你?是人七分像,你有鼻子,阿Q也有鼻子,你有嘴巴,阿Q也有嘴巴……但是,我说阿Q的鼻子不是你的鼻子,不对吗?不行吗?
我也不考虑文体,这是小说呢还是散文?想写就写,什么笔法适合就用什么笔法。后来,我在微信公众号发了若干篇,有读者告诉我,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小说,可以说是“笔记小说”,即鲁迅说的“志人小说”,也可以说是散文化的“写实小说”。是什么文体很重要吗?是可读的文章就行。如果一定要归类,那就当作“笔记小说”吧。
有的小说是找不到任何生活的“影子”的,领导一句话,他就可以躲在宾馆炮制出一部获大奖的作品,这样的作家是“宾馆作家”,这样的文学是扯淡文学,如果因为获奖而成为一朵花的话,那一定是塑料花。我的这些小品是花非花,它只是活生生的野草抑或杂草吧。
这些作品是非功利的写作,是在生活中有所感悟了,像是做笔记一样断断续续地记下来。我在每篇后面都留下写作的时间,最早的一篇写于1987年,距今三十多年了。虽然文学作品与时间无涉,但标明时间,有时可以对背景起着提示作用。这些作品,大多没有发表,有三五篇发过吧,用的也是笔名,也没有造成太大反响。
这类文章,每篇都是独立的,自成一体,自成一格。但是,它们像是组合柜,单独摆放可以,组合在一起也行。倘若摆在一起了,应该多少有些“集束效应”。它是一个群体的众生相。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这是它可组合的理由,中国文学史上的《儒林外史》与《聊斋志异》,应该都是这种类型的组合。外国文学也有这样的案例,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也是组合的结果。
责任编辑 林东涵
文学也是菜,那更是异彩纷呈,花样万千。我们读很多文学作品,如行山阴道中,应接不暇。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我是爱读的,莎士比亚也别有风情。然而,托尔斯泰是瞧不上莎士比亚的,他认为莎翁不是一个艺术家,他的作品也不是艺术品。对托翁和莎翁这两道菜老翁我可能都吃,但是,也可能像托翁“瞧不上”莎翁一样,或许别的什么翁也“瞧不上”托尔斯泰呢。这无可厚非,就像我可以不爱吃某道菜一样正常,这完全不影响有人喜欢我所不喜欢的菜。
长期以来,我也有我喜欢的文学之菜。
我喜欢的作品多有自叙传色彩,或者说,在这类作品中可以找到作者自己的影子和作者自身的经历以及人生和生命体验。另外,这类作品,小说和散文的界限不是十分分明,可以说是散文化的小说,也可以说是小说化的散文。
喜欢鲁迅的作品。鲁迅小说中常常有或浓或淡的自己的影子。《在酒楼上》与《孤独者》是最为明显的,里面的主人公,几乎就是鲁迅自己,主人公的性格和情绪,更是最富鲁迅的气质、基调。《祝福》中的“我”,也似乎是鲁迅自己。此外,《故乡》《一件小事》等,是小说呢还是散文?
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一个人在途上》,前者有隐隐约约的自己,后者是明明白白地悼念自家死去的孩子。
还可以提到的是丰子恺,他的写作,很多他的小我,属于“私人化”一类。孙犁和汪曾祺的写作,都有这方面的精神气质在。如果说丰子恺更多写他的家庭生活的话,孙犁的后期散文在写他的家庭生活的同时,更多写的是他周遭的人。我觉得,孙犁的《芸斋小说》,就是他的生活“笔记”,他的生活的“小品化”。汪曾祺的《受戒》《大淖记事》《陈小手》之类,不是写他听来的,就是写他看来的,全是故乡的传说,字里行间,满是他平和的心境。
至于外国,也有这样的文学传统。《战争与和平》里的娜塔莎号称是世界文学史中最优美的女性,就是托翁以自己的妻子和小姨子为原型塑造的。托尔斯泰婚后写的小说,每部作品中的女性都有自己妻子的痕迹。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作者一生的心灵缩影,少年如小溪欢腾,青年似大河奔流,壮年像大海咆哮,老年是深湖静默……完全是作者以及作者崇仰之伟大人格的自叙化写照。
因为喜好这一类我虽然懂得归类但还不能下精确定义的文字,读得多了,下笔也就有了类似的趣味。或者说,我不会写小说,小说需要虚构,需要天马行空。我只会写我看到的,感受到的,我只能采撷我经历过的生活,而不能编造出某些似乎带有一定合理性的东西。我的写作只是采撷与组合。就是说,我写的每一个细节,或嘴,或脸,或衣服,一定是来自我看到和经历过的实在及细节;至于组合,那不得不引用鲁迅的名言,鲁迅说,他的小说人物的素材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拼凑起来的。我要表白的是:我这本书中,每一个细节都来自我见过我亲历过的人和事,但没有一篇是来自哪一个人的,每一篇中的人物都是两三个人经过“合并同类项”拼凑或是组合起来的,这两三个甚至更多的人,往往还真是有的在山东,有的在北京,有的在上海……我不考虑哪一个人的事迹可以入文,只考虑人物形象的塑造。文学不是人学吗?所以,三五个人身上取了哪些东西,舍了哪些材料,唯一的标准就是看其是否符合典型或类型人物的内在的性格逻辑。
这一类型的作品,一般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但一定有许多细节支撑。细节是活的人物的血脉,一切没有细节只有情节的跌宕起伏的作品,都充满了偶然性和虚情假意,很多是作者酒后的狂想曲。孙犁的《山地回忆》中,其他许多可以忽略不计,但那个小女孩对小战士生气的细节是让人过目不忘的。战士在小女孩家中吃饭,吃完饭到小溪边刷牙,小女孩没见过刷牙,她生气了:我家的菜就这么难吃?吃完还要洗嘴巴?這一细节让人不会忘记这篇作品,不会忘记这个人物。这样的细节是虚构不出来的,一定是来自生活的(对比之下,茹志鹃的《百合花》,那个小战士枪管里插着的野菊花,虽然很美,但这是可以虚构出来的)。我要说的是,《儒林内史》中一切细节都不是虚构,是来自生活的真实,而这些真实的细节经过文学化的再组合,已经不是生活的人和生活的细节了。就像一棵梅花树,它用马屎做肥料,同时又用羊屎做肥料,有时还用化肥做肥料,但它开出的是梅花,而不是马屎,不是羊屎,不是化肥。如果狗屎来找这树梅花算账,对号入座,说这树开的梅花不是花,是他拉的狗屎,那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他就是狗屎。
这种“自叙传”的写作,最容易招惹的麻烦,就是有人不时“对号入座”。鲁迅的《阿Q正传》发表后,“有几个人就用‘阿Q’来称他自己了”(《伪自由书·再谈保留》),“就曾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惶怒,硬说是在讽刺他”(《且介亭杂文末编·〈出关〉的关》)。有什么办法呢?鲁迅的阿Q在绍兴哩,有你的影子,是你像阿Q呢还是阿Q像你?是人七分像,你有鼻子,阿Q也有鼻子,你有嘴巴,阿Q也有嘴巴……但是,我说阿Q的鼻子不是你的鼻子,不对吗?不行吗?
我也不考虑文体,这是小说呢还是散文?想写就写,什么笔法适合就用什么笔法。后来,我在微信公众号发了若干篇,有读者告诉我,这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小说,可以说是“笔记小说”,即鲁迅说的“志人小说”,也可以说是散文化的“写实小说”。是什么文体很重要吗?是可读的文章就行。如果一定要归类,那就当作“笔记小说”吧。
有的小说是找不到任何生活的“影子”的,领导一句话,他就可以躲在宾馆炮制出一部获大奖的作品,这样的作家是“宾馆作家”,这样的文学是扯淡文学,如果因为获奖而成为一朵花的话,那一定是塑料花。我的这些小品是花非花,它只是活生生的野草抑或杂草吧。
这些作品是非功利的写作,是在生活中有所感悟了,像是做笔记一样断断续续地记下来。我在每篇后面都留下写作的时间,最早的一篇写于1987年,距今三十多年了。虽然文学作品与时间无涉,但标明时间,有时可以对背景起着提示作用。这些作品,大多没有发表,有三五篇发过吧,用的也是笔名,也没有造成太大反响。
这类文章,每篇都是独立的,自成一体,自成一格。但是,它们像是组合柜,单独摆放可以,组合在一起也行。倘若摆在一起了,应该多少有些“集束效应”。它是一个群体的众生相。一个相对独立的群体,这是它可组合的理由,中国文学史上的《儒林外史》与《聊斋志异》,应该都是这种类型的组合。外国文学也有这样的案例,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舍伍德·安德森的《小城畸人》,也是组合的结果。
责任编辑 林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