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上海市即日起巩固完善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公布。商业贿赂不良信息在市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并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医疗机构一旦出现商业贿赂被追究刑责或行政责任事件后,应当在5d内将涉案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上报卫生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