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兼并与收购是我国企业外部扩张型发展的重要途径,企业收购业务在我国尚处于探索与发展阶段,相关税收法规显得笼统和模糊,而且存在大量的法律真空,这一问题在现金式并购中体现得尤其显著。这些法律空白使税收法规处于滞后状态,经济行为无法可依。本文从当期现金支付、分期支付、或有支付和不相竞争条款支付四个方面探讨了我国现金式并购税收法规的构建,以期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税收法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