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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DEA-Malmquist方法对国内7个样本城市的4类金融企业"营改增"前后的税收产出效率与纳税能力差异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的税收产出效率存在差异,短期内"营改增"并没有显著地提升金融企业的纳税能力。据此,应深化市场化与"放管服"改革,完善以第三方信息为依托的金融企业纳税评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