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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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他掉下来的时候,我正吐出元珠,吸纳天地灵气,蓦然听到哗啦啦一阵响,空气里顿时弥漫着草木枝叶折断的青气,我一惊,飞身去看。
  结果看到他。
  


  原来是个人。衣服被树枝破,头发散乱,伏在我的窝前。我待要走过去一脚将他踢远一些,不让他挡住我进窝的路,前脚已经抬起,忽然看到他的脸。
  那张脸,即使眉目紧闭,即使沾满泥土青苔,我还是在那微微柔亮的肌肤上看到明月才有的清辉,挺直的鼻梁如同我居住了近千载的山峦,连同纷乱的头发,也似湖底最深处的水藻。他明明伏在那里没有动,我却觉得那长发要呼呼起伏,要拂到我的心上来。
  多奇异,八百多年来第一次,心里这样惊动。到后来的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步光跟我说过的,一见钟情。
  只看一眼,就会爱上他。但我一直以为那个“他”,会是某一座深山里跟我进行同一种修行的同类,他最好有雪白的毛皮,因为那是我最爱的颜色。而没有想过,这个“他”,会是人。
  脆弱的、短促的、心里被许多许多欲望占满的人。
  
  贰
  
  但是爱情,是不可阻挡的呢。
  我扶起他,指尖抚住草木掩积的窝口,流光在我面前飞盈,充满草木气息的窝在流光下变作三间瓦房。白色的墙,灰色的瓦,还要有个小小的院子,院子里摆一张石桌,最好在一棵树下。
  屋子里有床,我将他扶上去。他全无意识,眼眸紧闭,睫毛长长。这双眼睛如果睁开,会有多美呢?但我没空心神荡漾,他伤得不轻,元气涣散,我吐出元珠,绕他周身一匝,淡淡盈光里他苍白的面色慢慢有了如玉的光泽。我微笑,用我八百多年的元气来滋养,这一点伤势如何不平复?
  他慢慢地睁开眼。
  那眼睫,那眼眸,如山风吹荡雾气,最初始最美丽的面貌展现在我眼前。
  居然,居然这样美。
  我心跳如雷。
  他的面色却刹那间苍白,眼里发出惊骇的光,迅速地缩向墙角。我也惊了,迅速地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自己的雪白毛皮,啊,我把狐的窝变成了人的房子,却忘了把自己也变成人形。
  不过这也难不倒我,我假装向外面叫了几声,然后奔出门外,化作人形,再将草丛里一只兔子变成一只白狐,让它跑进屋子里,然后,我款款地现身。
  如此,那美丽的人儿放下心来,向我致谢,我在想要不要脸红一红,做出步光所说的“娇羞”,然而脑子里还没想完,双手已经自作主张扶起他。他的面孔这样美丽,我来不及娇羞,放肆地打量他。
  他的脸微微发红,“敢问恩人尊姓大名?”
  “摇光。”我兀自盯牢他,看得这样贪婪,啊,给我一百个雪白皮毛的同类我也不换啊,“你呢?”
  “阿凤。”他的脸似乎越发红了,“这名字不大好听,是不是?”
  “啊,怎会?”我完全真心实意,“叫什么都好听。”
  他飞快抬眼看了我一眼,只一刹眼波又垂下去。啊,这就是娇羞,这就是步光教过我几百遍的娇羞啊!
  
  叁
  
  阿凤无父无母,无亲无友,一个人独自住在山下,靠采药为生。我告诉阿凤,我也是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很是孤独。
  这句话真不骗人,虽然有步光,但她的嗜好是寻欢作乐,她不愿像我这样埋头修行,在修成人体的第一天,她就到尘世享受去了,偶尔的偶尔才会回来看看我。
  那时阿凤的眼神跟我的眼神应该是一样的,有点辛酸的味道,又微笑起来,他道:“那么,你跟我下山,一起生活吧。”
  步光曾经说这种时候作为女子应该低头不语,但是就像她在修行上远不如我一样,我在这点上也远不如她,我扑上去抱住了阿凤,开心得要死,“好啊好啊。”我忙不迭地答应。
  没什么可收拾,但还是要装模作样变出几件衣服收进包袱里,再装模作样地将那只由兔子变成的白狐放生。然后跟在阿凤身后,穿过重重又重重的树林,走得累了喝口泉水,吃些野果。这样的深山,我们走了四天才走出去。
  这不是我第一次下山。步光总向我描述人间的热闹与有趣,于是我按捺不住地跟着她去了一趟。结果,我看到什么?那么多密密匝匝的人,那么拥挤的街道,为了一丁点钱财土地举家争斗。太无趣了,争到又如何,短短几十年,这世上的一切都与人无关。人啊人。
  但阿凤住的地方不一样。他的家在一条小溪边上,屋后有大片竹林,距离最近的人群也有半天的路。我真喜欢。不过阿凤说房子又旧又破,他不太好意思将我请进屋。
  屋子虽然比较破,不过对于住惯了狐窝的我来说已经不错。但那天下雨,睡到半夜忽然被雨淋醒,我诧然地坐起来。恍惚在做梦,恍惚自己还是一头懵憧的狐,甚至没有自己的窝,找一株大树靠着就睡,半夜下雨,就会被淋醒。
  原来屋顶的一角破了个洞。阿凤忙搬了梯子去修屋顶。修完之后,他的额头沁出一片细汗。我替他拭汗的时候心里一阵怜惜,我淋雨的时候,有步光把我拉去她的窝。他受这样的苦,身边有谁呢?
  以前也许没有,但现在有我。
  我缓缓地从后背抱住他。
  阿凤,现在,你有我了。
  
  肆
  
  采药是阿凤的生计,采好药卖给镇上的药铺,或者卖给收集草药的药商,有时也会自己挑到集市上去卖。
  能够采到的,不过是白芷地黄之类。他说他那天在山崖边上看到好大一株灵芝,他从未见过那么大的灵芝,采得到的话一定能卖很多钱。但那山崖太滑,他一脚摔下去,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那里的确有一株灵芝,在我七百岁的时候就看到了它,准备等我修到一千岁时拿它来增长功力。还在它周边设下法界,不让谁碰触——哦,我的阿凤,他居然看上了我的灵芝,一定是我的法界将他弹下山崖。
  他摔下去的时候那么疼,衣服都破了,居然是我的原因。我懊恼又沮丧,又愧疚,我说:“我帮你去摘。”
  他看我,“你行吗?”
  “你忘了我从小住在山里吗?”我对他眨眨眼,“这点小事,难不倒我呢!”
  简直不会比呼吸更难。
  我轻而易举地采到留了一百年的灵芝,再顺便找了几株百年大小的人参与茯苓,包了整整一包袱。当这个包袱在阿凤面前打开的时候,阿凤惊呆了。回过神来之后,他做了一件事。
  他抱住了我。
  抱住我,在屋子里转了起来。我的裙摆哗啦啦飞扬啊,我的头发也快被弄乱了,然后,他低下头,嘴唇落在我的嘴唇上。
  我好像就是在那一刻停止了呼吸。
  什么,什么都不存在了。
  我从来不知道,人的嘴唇,可以做这样的事。人的身体,可以做这样的事。我喜欢阿凤,有时会忍不住摸摸他的头发他的脸,但,再也没有更进一步的亲密,我以为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已经是最大的亲密。
  我是只傻狐啊,我不知道原来人类的亲密,可以这样美。
  
  伍
  
  那株灵芝卖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钱。
  据说镇上最大的药铺也买不起,但阿凤说如果可以让他在跟药铺师傅学医,钱可以少一点。
  本来说把破房子翻新另盖一座,但是既然阿凤在集镇学医,来回跑总是不方便,于是阿凤就在药铺边上买了一个小院子。
  早上阿凤吃过早饭去药铺,中饭在药铺吃,晚上再回来。一天一天,我只有早晚可以见到他,集镇虽然热闹但不是我感兴趣的。我去药铺找他,他正辛苦地上下跑,光洁的额头又是一层细汗。
  为什么,我的阿凤为什么还是这么辛苦?
  “因为要早点学会医术啊。”阿凤说,“到时就好了。”
  原来只是如此?其实也很简单。我略施小术,开了他脑中灵窍,令他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很快便超过了原来的师傅。过了一阵,他已经是镇上最有名的大夫了。他很是开心,又过了一阵,他说要带我去京城。
  哦京城,当初步光带我去的就是京城。我对那个地方没什么好印象,人太多太挤,声气混浊。
  可是阿凤说他医术精进,要找大的天地施展拳脚。他一脸兴奋,脸上微微发着光。就冲他这样的神采,我也不忍扫他的兴。
  
  陆
  
  阿凤的理想是当御医。
  给天下最尊贵的人看病,做天下最尊贵的大夫。
  


  他这样说的时候我觉得他好有抱负,当然支持他。但他医术虽好,可惜“出身低微”,虽然他给自己取了个“百里无病”这样又好听又气派的名字,虽然多方奔波,把当初那批药材卖来的钱花得所剩无几,仍然没有成功。他有些沮丧,但我安慰他:“没事。大不了我们再回小房子。”
  “不,摇光,我已经出来了,就再也不会回那个破房子里了。”阿凤说,他牵着我的手,带我看街上,“你看,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人走路,有人坐轿,有人抬轿,有人骑马,有人牵马。世上的人是不同的,但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嗯,这话是不错啦。但我不知道谁管当不当御医这回事。如果知道的话,我直接附他的身,让他准了阿凤进宫就是。
  不过我的阿凤是大丈夫,他仍然在努力打通关节,一天,他满面喜色地回来告诉我:“有路子了!”
  我也替他高兴,忙问:“是谁?”
  “寿阳公主。她是皇上最宠爱的女儿,有她的一句话,事情自然成。”阿凤兴致极好,第二天沐浴更衣,换上一袭白衣,去寿阳公主府。我在门边送他,看他白衣飘飘如一树梨花盛放,真耀眼啊,我的阿凤。
  那一整天阿凤都没有回来,我正等得焦躁,门上忽然有人送来一封信,是阿凤的笔迹,说他要在公主那儿耽搁两天,我这才放了心。
  心放下了,无趣也袭来了。他是我在人世唯一的快乐,除了和他在一起,我对这个人间提不起一丝兴趣。我无聊地上街去买米,黄昏时候街上越发热闹,许多人手里提着灯,原来今天是七夕,人们都到源江河去放水灯。
  夜幕暗下来时,头顶一带银河显现出来。我本来不想凑这样的热闹,但想到我只一天不见阿凤,就这样惴惴难安,而织女一年不见牛郎,一定更加思念吧?于是我也买了只灯,跟着人流去放。
  源江河将整个京都一分为二,南面是内城,北面是外城。内城里住的都是王公大臣,内城之中的禁城住着皇帝和他的妻子们,外城则是平民百姓。阿凤说得对,人跟人真是不一样的,一样是放水灯,一样是在同一条河里放水灯,但河对面的花灯,远远比这边精致,而且对面隐隐有笙歌飘来,趁着轻风和月,很是动听。
  河这边的人说是放灯,更多的,还是欣赏羡慕对岸的贵人吧。
  活得再华贵,也不过几十年性命。永生的我没有兴趣羡慕他们,但是目光落到对岸一座高楼上时,我的心里忽然有一种奇怪感觉。
  很熟悉。
  从前我在窝里修行,步光从人世回来看我,她还没有到窝前,我就能感觉得到。
  就是这种感觉。
  难道,步光还在京城?
  距离那一次她带我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两百年了啊,两百年,她还没有厌倦这个地方?她一直是十年便换一处的呀!
  我又是诧异,又是惊喜,假若步光真的在这里,我就不会这么无趣了。
  我飞身去对岸,在河面带起一阵微风,没有人会发觉。不过步光一会定知道,就像我能感觉到她一样,她一定能感觉到我。我们在同一个窝里生活了几百年。
  那熟悉的感觉牵引着我,我在高楼的窗畔落住身形,轻轻推开了窗子。
  窗子里窸窸窣窣的衣履之声刚刚退去,最后一个退出去的人关上房门,我的足尖刚好落在屋子里。
  屋子里华灯绚烂,刺着深红浅白牡丹的屏风前,一个女子倚案而坐,笑吟吟地看着我。她的眼睛仍然比秋水还要明亮,笑起来的时候微微弯起,那是怎么也脱不去的狐形,十二万分的妖媚。
  是的,这叫妖媚。这也是步光教我的。她拿团扇遮住半张脸,只一双弯弯笑眼露出来,回眸一笑。
  “你怎么来了?”步光懒洋洋无限风情,仍然是女人中的女人,狐狸中的狐狸,“都不知道在外面先等会儿,人险些没走完。”
  “我知道你有法子嘛。”我靠过去,不自觉地变成狐,蹭了蹭她的肩。
  她笑着打开我,“快走开,毛都沾到我身上来了。”
  “你也有毛啊,你也变回原形嘛。”
  “傻子,做狐怎及做人快乐?”
  这话说得我脸上一红,做人的快乐,我的确领略过。
  我的神情没逃过步光的眼,她“咦”了一声:“谁帮你开窍了?”
  “是个男人。”我也不瞒她,“一个很美很美的男人。”
  步光笑了,“说到美男子,今晚我这里倒真有一个。老实说我在这世上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生得这么好的男人。摇光,今夜让你开开眼。”
  “哼哼,再好也比不上我的阿凤。”我懒得变回人形,只化作一只猫,伏在步光膝上。
  “看了你就知道了。”步光笑着一击掌,方才退出去的人们进来,先是一组乐人,他们在角落坐下。接着是几个年轻的男子,个个生得风流俊秀,虽然比不起阿凤,但也比大部分人好看上许多,步光含笑的眼睛仍然停在门口,门口最后一个人进来。
  他穿一身白衣,乌发挽起,我在他微微柔亮的肌肤上看到明月才有的清辉,挺直的鼻梁如同我居住了近千载的山峦。
  阿凤。居然是我的阿凤。我诧异极了,这真是太巧了。
  “无病,”步光唤他,“坐到我身边来。”
  “是,公主。”他温和又优雅地坐下来。
  “抱抱我的猫吧。”步光笑着说,“它是不是很可爱?”
  “物如其人,公主的猫,自然如公主一般令人爱慕。”他说话这样文气,又有礼。真不愧是我的阿凤啊。他从步光手上接过我,修长的手指抚过我的头,食指边缘有一道小小疤痕,那是以前采药时留下来的。
  步光的手轻轻覆上他的手背,眼角有一丝丝的笑,“无病真会说话。”
  他嘴角低低一笑,抬起眼帘望了步光一眼,又很快地收回去,灯光照在他白皙如玉的脸上,仿佛有淡淡红晕。他悄悄地握住步光的手。
  两个人的手,都在我身上。
  我扭着头,看到步光的指尖轻轻滑过他的手背。
  那一刹我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什么也没明白。脑子里像是有一道光掠过,可还不等我看清,光就消失了。
  我浑浑噩噩地,变成了一只呆头呆脑的傻猫。
  
  柒
  
  后来,步光结束了晚宴,她对阿凤说:“你先回府,我有事要耽搁一会儿。”说罢凑近他的耳畔,轻轻地恍如吹气,“等着我。”
  阿凤点头而去。
  乐人们也都走了。
  空阔的楼宇内,只剩步光,还有待在案边的我。
  “还装猫做什么?”步光捏了捏我的耳朵,“难不成被他迷呆了?”
  我怔怔地看着她。
  “喜欢吗?喜欢的话,今夜你变成我去。”
  我怔怔地看着她。
  “真傻了?”步光俯下身来,身上有股迷醉的香气,“你怎么了?”
  真香,步光身上。这香气令人迷醉,像做梦一样。阿凤靠她那样近,也闻到这种香气吧?他也喜欢吧?所以他轻轻握住她的手。
  那双手,曾经握住我的手,曾经抚过我的额头,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用它来抚摸别人。
  我霍地抬起头来,“你就是寿阳公主?”
  步光那么聪明,她立刻猜到了,“摇光,难道,你说的那个人,就是无病?”她笑了,“哎,原来是我碰了你的人,好啦好啦,不要给我摆这副苦瓜脸,我这就去杀了他,给你消气。”
  “杀他?”我蒙了,不自觉化作了原形,前足踏住她逶迤在地上的裙摆,“为什么杀他?”
  “因为他惹你生气呀。”步光伸出手来抚摸我的面颊,“他让我的摇光流泪了。”
  我哭了吗?自己并没有察觉。虽然伤心,“但……我并不想他死。”
  “那好,我消除他的记忆,让他远远地离开。”
  “不——”我不要,“不要让他离开我。”
  步光怜惜地看着我,慢慢地恢复原身,她有一身比我皎洁百倍的毛皮,她温柔地靠近我,“我的傻摇光,你是真的爱上他了?”
  “是爱吗?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他离开我,也不想离开他。”我靠在她肩上,就像百多年来悲伤难过时一样,她柔软的毛皮给我无比的抚慰,那么痛的心也稍稍好了一点,“步光,他找你,他这样讨好你,只是想当御医,你能帮他吗?”
  “只是想当御医吗?”步光的嘴角有丝我看不懂的笑意,她说,“这很简单。”
  我有点感激地看着她。几百年来她为我做了许多事,却没有哪一件令我觉得感激,从前我只觉得幸福,觉得开心,觉得有步光真好。
  “但是,如果他要的不仅仅是御医呢?”步光低下头来看我,“怎么办呢?”
  “他想要什么,我就给他什么。”
  步光没有再说话,她用头轻轻蹭了蹭我的面颊。
  
  捌
  
  阿凤回来了。他看上去很是意气风发,脸上放出玉色光来。
  “我是御医了。”他说,“摇光,我进了源江河的南岸,明天就可以搬过去。”
  他这样高兴,我也不由得高兴起来,“那真的很好。”
  “多亏了寿阳公主,我要好好谢她。”
  “是的。要好好谢她。”
  他又一次去寿阳公主府,但这次不到半日便回来了,脸上气色不太好。我没有问他。
  我的气色也不太好,他也没有问我。
  第二天,我们果然搬到了对岸,这里的街道更宽阔,街市更热闹,仿佛连半边河水都更清澈。
  阿凤成了御医了,他的医术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皇上和皇后都指名要他诊脉,府里有许多客人,称呼他为“百里大人”、“无病大人”、“百里御医”、“百里神医”……多么陌生的名字,我从来不认识百里无病,我只认得阿凤。
  我不喜欢应酬这些人,有人来我就待在后院。院子里种满大树,很少人来,地上渐渐长出青苔,上面只有阿凤的足迹,可是慢慢地,连阿凤的足迹都少了。他忙于应酬,很少来看我。
  我便去书房看他,书房里人多,我就隐起身形,只剩他一个人时,再出现。他起初说我神出鬼没,后来也慢慢习惯。我知道这样做不太好,我并不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人,但心意懒散,明知不该也不想去做什么改变。
  步光有时潜来看我,我也没什么话说。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一切都跟从前不一样了。步光看着我,忽然道:“摇光,我们来人世是享乐的。舒适的生活,美丽的人物,就是我们该去享受的,其他的,都不用管。”
  “我过得很舒适,阿凤也很美丽。”
  “傻摇光,你做错事了。这世上的一切我们只能喜欢,不能爱。”她轻轻拥住我,“没有哪个‘人’,值得你爱。”
  “管他呢。”我说,“我没有爱他啊,我只是不想他离开我身边罢了。”
  
  玖
  
  阿凤已经管着整个太医院了,他已经成为世上最尊贵的大夫。
  可他看来好像仍然很辛苦,早出晚归,有时急急回来,又急急出去,天热起来,额头沁出一层细汗。
  我好像并没有太多机会替他擦汗,看到他的背影匆匆地来去,简直比当日在药铺学医的时候还要忙。
  第二年的时候,京城出了件大事,寿阳公主要招驸马了。寿阳公主最受宠爱,又最美貌,许多人趋之若鹜,听说步光为此很是忙了一阵,所以当这个晚上她从窗间跃入我的房间的时候,我还取笑她:“咦,怎么脱得了身?”
  她一点也不理会我的嬉皮笑脸,走近我,问:“百里无病多久没跟你同房了?”
  “问得这么直接干吗?”
  “多久了?”
  “……有一阵了吧?”我支吾。真的有一阵了,快一年了。
  “他有说过要娶你吗?”
  “娶我干什么?”
  “你就是一头傻狐。”步光叹一声,“百里无病对外说尚未婚配,今天把庚帖送到了我府里!”
  我猛地打了个颤,一阵寒凉爬上背脊。
  “我早就告诉过你,他要的绝不只是御医的位置。”
  步光坐下,身姿慵懒,即使脸上有怒气,嘴角有冷笑,她仍然是这般迷人。
  我忽然可以理解阿凤为什么想娶她,而不是娶我。
  “想保住他的命,你最好管住他。如果让我在公主府看到他,我不会再放过这个人。”步光最后告诫我,“即使是人,也不能傻到你这个地步。你比他们多活几百年,这几百年,都是白活了吗?!如果是我遇上这样一个男人,我早结果了他。”
  说完,她就走了。身影在窗边一闪,消失得无踪无影。没有人知道寿阳公主是一头狐狸变来享受人世繁华的,多么聪明的步光,她一直是我的偶像。
  但是,杀阿凤,我怎么也做不出来。
  我不能够想象,他美丽的面庞就在我手下变得荒芜,不能够想象,他看我的眼睛露出仇恨的光芒。
  我果然只是傻狐摇光,做不成步光。
  
  拾
  
  我挑了一个天气不错的日子找阿凤谈。这天的天气,跟我遇上他的那天有点像。
  我们坐在院子里喝茶,两个人看上去都很文雅。
  阿凤夸天气好,我说不错。
  到了最后的最后,他站起身来说有事要出门,我点点头,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心里才有觉出一丝蜿蜒痛楚,我唤住他:“阿凤,你想当驸马是吗?”
  他愣了愣,站在原地片刻,慢慢回过身来。
  “阿凤……时至今日,只有你会叫这个名字。”他看着我,神情间竟不见慌乱,连一丝心虚也没有,他说,“可是,我早不是当日的阿凤了。摇光,我是百里无病,我,想当驸马。”
  他的语气多么平和,他的神情多么平静,他一点也不觉得愧对我,一点也不觉得过意不去,我的指尖微微颤抖,该生气吗该愤怒吗?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你、你当上了御医还不够吗?”
  “在我只能靠采药为生的时候,我觉得学医是最大的出路,学好医术就不必那么辛苦上山。学成医术之后,我觉得当御医已是人生最高目标。如果能当上御医,此生别无他求。但,当上了御医之后,我才知道御医不过是奴才,王公大臣也不过是奴才,我们听众皇室的吩咐和号令,除了拥有体面以外,跟别的奴才有什么分别?心永远不能放在胸膛里,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主子一个不高兴,自己也许连命都没了。”他淡淡地说着,缓缓走过来,坐下,他的眼神也是淡淡的。真的,不再是当初那个说话会脸红的阿凤了。真的,他真的不是阿凤了。他是百里无病,是名满天下的御医百里无病。
  百里无病接着说:“我不想再当奴才,我想当主子。我想成为皇室里的一员。我没有血统,只有尚公主才是唯一的路。将来我的孩子,一生下来便是荣华富贵,无上尊荣。他不必再像我当初一样,为了一株灵芝险些送掉一条命。”说到这里他望向我,“如果当初不是你,我的命,真的已经送掉了吧?就为一株灵芝。那株灵芝,我卖了三千两银子。当时觉得已是天价,但今天,我随手都可以拿出三万两。住在内城的人,无论哪一个,都不会把三千两银子放在眼里,但在那时,三千两银子重过我的命。”
  “……因为我救了你,因为你有了今天,所以你就要去娶公主?”我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只是不敢相信地看着他,我的阿凤哪里去了?我的眼神清澈的阿凤,我的,会抱着我转起来的阿凤,我的,牵着我的手一起下山的阿凤,我的阿凤,哪里去了?
  “你救了我,我一直很感谢。你一直帮我许多,我也很感谢。”他忽然向我长揖到底,“请,再帮我一次吧。”
  “我帮你当上驸马?”我简直要笑出眼泪来,“那我呢?我是什么?”
  “你的寿命千载,我而活不过百年。”他抬头看我,“我的一生,对你来说不过短短一瞬,我才什么都不是。”
  “你……你说什么?”
  “在我摔下悬崖之前,腿上曾被毒蛇咬伤,肩头也有一处陈年旧伤,那山崖高达万仞,我摔下来怎会平安无事?”他看上去真平静,“那时我一睁眼就看到一头狐狸,而自己身上毫无伤痕……后来我学医,知道纵使这世上再高明的医术,也不可能轻易治愈那些伤痕……摇光,我早知你身份。”
  再也没有那一刻,空气如此时沉重僵硬,我没办法把它吸进胸腔。
  心肺被什么东西梗住,我喘不过气来。
  他早知我身份……他早知我不是人……我比他多活八百二十三年,但这八百多年,都白活了!
  帮他采药,帮他开窍,帮他做的一切一切,一幕幕都成了天大的笑话,我,被只一个活了二十来年的人玩弄在指掌间!
  周身空气仿佛发出“嘶”的一声响,有什么东西在胸膛里裂开,我挥出去的手变成狐足,尖利的爪探出来,毫不容情,划过他的胸膛。
  他闭上眼睛,脸上肌肉因剧痛而抽搐,嘴角溢出血丝,却没有闪避。
  爪尖划出淋淋血肉,再往前一分就可以挖出他的心。
  但他的眉目啊,仍如月光一样散发着淡淡清辉,长长睫毛似山风吹荡山谷,三年前初见的第一眼,第一眼的惊艳与震撼,甜蜜与欢喜,霎时之间,席卷而来。
  我整个人被淹没,眼泪流下来,爪再也不能往前。
  我杀不了这个人啊。我不是步光。我没有她的聪明狠厉,我只有这样蠢蠢地痛苦。
  “不要去寿阳公主府。”我听到自己在说,“我在那里设了禁咒,如果你去,连公主也跟着一起死。”
  “摇光……原谅我……”他的声音低低的,“我没有办法和你在一起,这样虚空的生命,我必须要用别的东西来填补……”
  


  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浑浑噩噩听不明白。难道说他还要去公主府?还要去找步光?还要去送死?我悖然大怒,吼道:“你要敢踏进公主府我一千年一万年也不会原谅你!随便你追求什么,随便你!但不是寿阳公主,不可以!”
  他看着我,忽然问:“你要走了是吗?”
  我浑身颤抖,当然要走,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他慢慢走近我,胸膛已经被鲜血染红,走到我面前,他轻轻张开手臂,抱住我。
  “我知道迟早都会有这样一天……我不得不看着你走,或者你不得不看着我走……我们不是同类,我们走不到一起……”他的声音好低,好低,在我耳边含含糊糊,充盈着血腥气的怀抱,惆怅又甜蜜,甜蜜又辛酸,他的手臂搂紧我,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想挣开,脚已离地。
  他抱着我旋起来。
  裙摆哗啦啦地飘扬,像飞一样。
  然后他身子倾倒,胸口鲜血涌出,脆弱的肉身,再也无法承受伤口的剧痛。
  他的眼睛闭上了。
  头发散乱。
  倒在我面前。
  就如同我看到他的第一眼。
  我仍然能在那微微柔亮的肌肤上看到明月才有的清辉,挺直的鼻梁如同我居住了千载的山峦,连同纷乱的头发,也似湖底最深处的水藻。他明明伏在那里没有动,我却觉得那长发要呼呼起伏,要拂到我的心上来。
  
  拾壹
  
  深山里草木的青气,以及雨后山林里仿佛把皮毛都浸湿的水气,是我永远熟悉且钟爱的。
  这是我的窝。
  我在这里度过了八百多年的光阴,余生的光阴还将继续在这里度过。
  我再也,再也不会离开这里了。
  草木一年年地生长或者凋零,时光一年年地过去,步光偶尔的偶尔会来,偶尔的偶尔会跟我提起百里无病。那个时候百里无病已经八十多岁了,子孙满堂,他的儿子尚了当朝公主,他的孙子从此有了天下最尊贵的血脉。
  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的阿凤,早已经不见了。那个百里无病,不是我喜欢的人。
  只是觉得,原来已经过去六十年?!好快,我都不曾察觉。
  只是有时看到兔子,会想起那个时候,我把一只兔子变成白狐。会想起那个时候,他慢慢睁开眼,那美丽的眼睛叫我心醉神迷。
  会想起他抱我吻我的时候,那种让人昏眩的快乐。
  会想起他给补瓦时,脸上细细的汗。
  会这样想起。
  兔子来了又去,步光也来了又去。她不再是寿阳公主了,她现在原安公主。公主,是她最喜欢的身份。最高贵最有闲情的女人。她仍然在享受尘世的快乐。
  我仍然在做我的修行。
  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打扰我。悬崖上如果再掉下一个人,我一定看也不会再看一眼,一脚把他踢飞。
  好巧不巧,这一天回到窝前,居然真的有一个人卧在那里。悬崖真跟我的窝有缘。不过这一个显然没有上一个幸运,这人白发苍苍,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早已断气。
  已经是个死人,我心安理得地抬脚,正要踢飞,忽然看到了他的脸。
  这张脸满是皱纹,我从未见过。但是,但是,但是,异常的熟稔。如果抚平那些岁月的皱痕,如果添上淡淡的光华,如果稀疏的眉毛重新描画得乌青,如果,如果将白发换成一头水藻般的乌发——
  他身上仍穿着青衫,和六十年前的一模一样。胸前衣襟又被划破了,露出胸膛上狰狞的伤疤。
  我恍惚知道这个老人是谁了,慢慢地,慢慢地在他身边蹲下来。
  他的手里紧紧攥着一对碧玉耳环,那是刚卖了灵芝时,一下子拿到三千两,他到镇上最贵的珠宝行买来的礼物,送给我。我很少戴这些东西,多半是收着。隔着六十年的光阴,我又看到了那个人,他微笑着替我戴上耳环,他的笑容真美丽,我那时愿用长长的长长的一生去换。
  跟耳环一起的,是一方手帕。我无聊的时候,曾经试图学习女红,终以失败告终,唯一留下来的手迹,是这方在角落里绣着一只蝴蝶的手帕。
  手帕上写着字,并不成篇,想是随手写上,笔迹也并不完全相同。
  “摇光,我成亲了。我的妻子叫丰娘。”
  “摇光,丰娘生下了一个男孩,很胖。他的名字叫含光。”
  “摇光,含光二十了,他成亲了。他的妻子是和年公主。”
  “摇光,今天我五十了,含光的儿子渊肃已经十岁。”
  “六十了……摇光,时间,比我想象的过得快。”
  “今天是我七十诞辰,七十岁,已经是很长的一生了吧?”
  “摇光,我想我已经快要走到尽头。在这世上八十年,我已足够。八十年对于你来说何其短暂,却是我完满的一生。摇光,摇光,我真想再见你一面。”
  很细,很细的泉碳笔,很细,很细的字迹。
  最后一句,他说:“摇光,我要来看你了。但,你能认得出我吗?这样的老朽,还是你的阿凤吗?”
  还是你的阿凤吗?
  还是你的阿凤吗?
  阿凤,原来你在这里?我以为你已经消逝不见,原来你在百里无病的壳子里躲了六十年,到今天才肯出现?
  我终于看到我的阿凤了,阿凤,你看得到我吗?
  我没有变。我还是当年的样子。还是那头,在你睁开眼时把你吓住的狐狸。
  我轻轻低下头,慢慢化成人形,靠在他的胸膛上。
  曾经,那里是世上最温暖美好的地方。
  哦不,现在,仍然是的。
  风吹动他的头发,拂到我的脸上来,我闭上眼睛,恍惚就像当年,他闭着眼睛,无知无识地躺在我的面前,乱发如水藻,拂到我的心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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