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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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来都只是强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并不十分熟悉,在实践中也并未广泛运用。但是,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案件都突出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由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科学合理的运用,导致很多案件最终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引起社会矛盾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引起了学者和司法实践者的关注。从1999年北京建立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试点开始,经过10余年的发展,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使得这一制度切实有了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可以得得以更广泛的运用。
  关键词:量刑建议权 应用现状 制度完善
  一、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概述
  1.量刑建议权的概念
  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指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确切概念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解释,但都为形成主流解释。笔者认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综合运用量刑原则、刑罚规定和刑事政策,并结合被告的所具有的量刑情节,对被告给予何种刑罚、刑罚轻重、刑罚执行方法等问题在法院做出正式量刑之前所给予的供法院量刑时考虑的量刑主张。
  2.量刑建议权的性质
  关于量刑建议权的性质是理论界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我国刑事诉讼司法界存在着"司法请求权说""刑罚请求权说""公诉权延伸说"等诸多说法。笔者经过对多种学说的深入研究,发现学说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分歧点即对量刑建议权是"权利"还是"权力"存在着较大的分歧。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兼具权利与权力双重性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权力"性质体现在该权利具有法定性特点、具有公权力性质、具有权力影响力这三方面;而"权利"性质则主要体现在量刑建议权是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的权利、是辅助审判权的没有强制力的权利。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并不能简单地划分为"权利"还是"权力"而是兼具"权利"与"权力"的双重性质。
  二、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现实考量
  1.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实践现状
  我国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探索是从1999年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开始试行的"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正式拉开帷幕的。北京东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做法一经报道 就引起了学术界和实践界的高度关注,并在社会上掀起了激烈的争论。主要的观点有赞成说、反对说和暂缓说三种。持赞成说观点的人认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公诉权的应有之义,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其地位不容否认;持反对说的人主要是从量刑主要由法院来实施,检察机关不可染指,否则有干扰审判之嫌;持暂缓说的人主要是研究外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实施基础并结合我国现状提出的意见。尽管我国对于是否赋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一直争论不休,但争论并没有阻碍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1999年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开始试行的"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之后的十余年,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发展从理论探索、试点实施到化蛹成蝶,最终写入《关于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真正成为了我国司法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完善了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2.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存在问题
  (1)实践中缺少配套制度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实施除了依靠制度设计本身是否科学合理以外,还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支持,比如证据开示制度,另外,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更好实施还需要对现有审判程序的进一步改革,将定罪与量刑程序相分离。但实践中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所需要的配套制度还未完全建立,审判程序的改革还需继续深入。
  (2)量刑建议程序规定过于笼统,实际中缺乏操作性
  尽管《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对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给予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还是有些笼统,并未对何种案件实施量刑建议以及量刑建议的幅度具体如何把握做出相应的规定。同时更重要的是,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的监督措施并未加以规定,一种权力如果不加以监督那么很容易滋生腐败,最终影响制度作用的发挥,甚至造成更大的副作用。
  三、我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完善机制
  1.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出时间
  对于检查机关量刑建议提出的时间问题不可一概而论,要根据案件的种类和案件适用的程序具体加以区分。
  首先,在起诉环节,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一般不得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議,但适用简易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简化审"程序的案件除外。
  其次,在审判程序中,在犯罪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不存在影响案件性质的疑点时,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可以代表检察机关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提出具体量刑建议是以在犯罪事实清楚,控辩双方在定罪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不存在分歧为基础的。
  2.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提出方式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规定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可以采用口头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则规定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提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现在还没有关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具体形式的硬性的规定。但是基于量刑建议的严肃性,应该规定量刑建议原则上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以维护法律和国家机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是在法庭上随机提出的量刑建议因为提出的特殊性不能采用书面形式,这种提出方式不值得提倡,但如果确有必要就需要法官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给予具体询问,证实其的真实性;对此,辩护人也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辩论;书记员应该将这一情况记录在庭审笔录中。并在开庭结束之后由检察机关在相应的庭审笔录中签字,视为其提出了正式的量刑建议。
  3.明确量刑建议的幅度
  目前实践中主要有三种量刑建议分别是绝对确定的量刑建议、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概括性的量刑建议。实践中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并未加以明确规定。造成了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不统一性,对量刑建议的实施效果造成的不好的影响。笔者认为,结合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和我国刑事司法的特点,应该采用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为主,绝对确定的量刑建议为辅的模式,摒弃概括性的量刑建议。这主要是考虑到相对确定的量刑建议更有利于检察机关的操作,也不至于过于约束,影响法官的实际操作,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挥量刑建议的作用。
  4.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配套机制
  (1)建立证据开示制度
  证据开示制度是英美法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诉讼制度,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正式庭审前对控辩双方掌握的证据的一种展示制度。证据开示制度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制度的有力保证,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更具有科学性,采纳程度更高,也避免了庭审中突然提出证据从而调整量刑建议的尴尬情况,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
  (2)完善被害人保障制度
  在提出量刑建议前应该与被害人进行沟通,听取被害人意见,作为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之一。同时,量刑建议报告作为量刑建议的书面报告应该送达被告害人,同时赋予被害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相应的程序保障。
  参考文献:
  [1]《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问题研究》,张国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1版
  [2]《量刑建议的理论与实务--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任高潮 杜发全,2009年3月第1版
  [3]《量刑公正实证研究》,赵廷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第1版
  [4]《刑事公诉权原理》,郝银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
  [5]《.检察理论检察实践改革专家对话录》,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6]齐星:《论公诉权与量刑建议》,载《中国检察论坛》2007年第5期
  [7]石经海:《"量刑规范化''解读》,载《现代法学》2009年5月第3期。
  [8]陈国庆:《检察官参加量刑程序的若干问题》,载《法学》2009年第10期
  作者简介:曲静,1986年9月出生,女,汉族,河北张家口人,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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