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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此,山西省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支持、服务、促进“三农”的重大使命和职责,不断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在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