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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基础条件,也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当前,积极探索创新土地经营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既是将我县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的重大举措,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农户数24.2万户,耕地面积117万亩,农村人口75.6万个,户均耕地4.83亩,人均耕地1.55亩。我县至目前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30.08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5.7%,涉及18个镇区233个村。目前,全县规模流转12.15万亩,占已流转土地面积的40.39%。全县成立48个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另有多个合作社正在筹建之中。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与分散经营相比较,其优越性越来越显现出来,一是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二是探索了农村经营机制改革的新途径。三是有效地增加了农业投入。四是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1.农民和基层干部认识上的不到位,制约土地规模流转
在农民方面: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加上农副产品的普遍涨价,农村土地的“含金量”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对土地不想流出;
2.承包土地零星分散,影响土地规模流转
3.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不足,无法带动规模流转。
4.市场机制不够健全,阻碍农村土地流转。
三、创新土地流转办法,落实推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措施
1.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引导土地合理流转
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规模经营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正确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发展现代农业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必由之路,只凭现有的人均土地资源奔小康是不可能的,必须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土地资源向经营能手或大户集中,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2.创新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保障土地有序流转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由县委农工办负责,依法履行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职能。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帮助提供政策咨询,协调流转价格,督促合同兑现,处理流转纠纷,提供统一的合同文本式样,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无偿服务。村统一组建“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接受委托人申请,做好中介介绍、流转委托、土地托管、土地流转供求登记;帮助农民联系流转对象;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帮助和见证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做好跟踪服务和纠纷调处;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账与土地流转档案等工作。二是要大力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起土地流转双方联系的平台。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依法调节土地流转中出现的争议与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3.1完善直接流转
首先,要规范合同。凡流出土地的农户,都要求签订流转合同,对流转合同要求内容齐全,形式规范。其次,要抓好变更。对在流转经营期间情况有变化的,要求及时做好合同的变更,严格按合同办事。再次,要健全档案,要求各镇村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把所有文本资料建档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3.2规范委托流转
委托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委托给村组或其他中介组织流转,农户与所在村组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协议,明确委托流转的时间和流转价格等,由流转服务组织统一向外发包给规模经营户,对在村区域内流转的,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可直接完成。如果需打破村界的,由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牵头完成。
3.3试行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的主要形式是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入股的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应以高效农业规模化为主要形式。
4.不断培育经营业主,带动土地规模流转
4.1培育规模经营大户
4.2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4.3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我县陈洋镇富洋苗木花卉合作社就是典型一例。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土地规模流转
5.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于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建设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对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
5.2对集中连片流转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倾斜。国家的支农资金重点向规模流转、高效经营区域倾斜,对这些区域的水、电、路、桥、涵、闸、站等进行综合改造和全面配套,增强旱涝保收能力;
5.3对土地流入方进行扶持。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奖励;四是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入股,与有实力、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合作,发展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6.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发展高效规模农业,首先要解决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问题,否则,即使有高效农业项目,土地的不能及时流转也会使其流产。所以,在引进项目之前,通过实行土地预流转办法,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7.加强领导,保障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县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只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才能促进规模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县级各部门要站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高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各乡镇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方面的探索和试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农户数24.2万户,耕地面积117万亩,农村人口75.6万个,户均耕地4.83亩,人均耕地1.55亩。我县至目前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30.08万亩,约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5.7%,涉及18个镇区233个村。目前,全县规模流转12.15万亩,占已流转土地面积的40.39%。全县成立48个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另有多个合作社正在筹建之中。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在新形势下,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与分散经营相比较,其优越性越来越显现出来,一是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二是探索了农村经营机制改革的新途径。三是有效地增加了农业投入。四是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1.农民和基层干部认识上的不到位,制约土地规模流转
在农民方面: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加上农副产品的普遍涨价,农村土地的“含金量”提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对土地不想流出;
2.承包土地零星分散,影响土地规模流转
3.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不足,无法带动规模流转。
4.市场机制不够健全,阻碍农村土地流转。
三、创新土地流转办法,落实推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措施
1.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引导土地合理流转
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规模经营就必须进行土地流转。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正确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教育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发展现代农业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必由之路,只凭现有的人均土地资源奔小康是不可能的,必须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土地资源向经营能手或大户集中,才能实现规模效应。
2.创新土地流转服务机制,保障土地有序流转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由县委农工办负责,依法履行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职能。各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帮助提供政策咨询,协调流转价格,督促合同兑现,处理流转纠纷,提供统一的合同文本式样,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无偿服务。村统一组建“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接受委托人申请,做好中介介绍、流转委托、土地托管、土地流转供求登记;帮助农民联系流转对象;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帮助和见证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开展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做好跟踪服务和纠纷调处;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台账与土地流转档案等工作。二是要大力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起土地流转双方联系的平台。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依法调节土地流转中出现的争议与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3.1完善直接流转
首先,要规范合同。凡流出土地的农户,都要求签订流转合同,对流转合同要求内容齐全,形式规范。其次,要抓好变更。对在流转经营期间情况有变化的,要求及时做好合同的变更,严格按合同办事。再次,要健全档案,要求各镇村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把所有文本资料建档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3.2规范委托流转
委托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将承包土地委托给村组或其他中介组织流转,农户与所在村组签订土地委托流转协议,明确委托流转的时间和流转价格等,由流转服务组织统一向外发包给规模经营户,对在村区域内流转的,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可直接完成。如果需打破村界的,由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牵头完成。
3.3试行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的主要形式是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入股的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应以高效农业规模化为主要形式。
4.不断培育经营业主,带动土地规模流转
4.1培育规模经营大户
4.2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4.3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我县陈洋镇富洋苗木花卉合作社就是典型一例。
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土地规模流转
5.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用于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建设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对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
5.2对集中连片流转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倾斜。国家的支农资金重点向规模流转、高效经营区域倾斜,对这些区域的水、电、路、桥、涵、闸、站等进行综合改造和全面配套,增强旱涝保收能力;
5.3对土地流入方进行扶持。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奖励;四是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入股,与有实力、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合作,发展规模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6.建立土地流转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发展高效规模农业,首先要解决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问题,否则,即使有高效农业项目,土地的不能及时流转也会使其流产。所以,在引进项目之前,通过实行土地预流转办法,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7.加强领导,保障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县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只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对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土地流转,才能促进规模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县级各部门要站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高度,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指导、帮助和支持各乡镇在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方面的探索和试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产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