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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举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宣讲、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以来,成都市级有关单位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为契机,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部运行机制,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积极作为。截至目前,成都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等多家单位均制定了政府采购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办法,建立了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