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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作为社会海量信息的主要集散中心和公益性的信息服务机构。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尤为必要,建议文化部图书馆司协同相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下发指导性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并划拨专项经费,以利这项工作的切实推进。同时,建议各省市文化厅及图书馆学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可行性方案,并将开通“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列为公共图书馆评估的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