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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苏的《陪读》(发表于《花城》2010年第3期)是一篇颇具解构意味的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富有节奏感地讲述了一个“行动与目的悖反”的故事:在县城读书的女儿弯弯恋爱了,丈夫李怀坤担心影响到她的学习,因此要“我”去县城陪读。一般的作者若处理“陪读”这个题材,往往会较多关注陪读过程的辛苦,进而表达父母对子女的关爱这个主题。然而,作家晓苏解构了这种常规的叙述模式,他将故事时间控制在“我”去县城的当天,以戏剧性的笔法将“我”一天以来的行动客观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的本意是去陪读,这构成了“我”接下来一系列行动的原因,而目的却远离了行动的初衷,甚至出现文末的“半夜醒来时我和余老师赤条条地睡在一起”这个极具戏剧性的结尾,这与哈姆雷特复仇行为的“延宕”,《城堡》中K想进入城堡却始终无法抵达的行为,在精神内核上具有某种相似性。
《陪读》的细部处理是十分出色的,它拥有戏剧动作的某种质素,构成了这篇小说的亮点。具体来说,就是紧扣某一事物或场面反复书写。我们可以从下面所举出的两个例子来具体分析。一是小说中出现的“春装”。在“我”和“红头发女人”买春装的对比中,写出了乡下女人“我”的无奈,作家的笔墨并没有就此打住,最后在余老师的家里,“我”穿上余老师妻子的春装,竟然和服装店的是同一款,意蕴顿生。第二,在餐馆里吃饭。“我”最初找地方吃饭时,发现那儿“餐馆只有一家”,“我”在餐馆里看到的是一男一女吃整只的啤酒鸭,“我”遭到了老板娘的羞辱后,离开了餐馆。后来,余老师出现了,“我”在他的陪同下也吃到了整只的啤酒鸭,颇具戏剧性的细节发生在相同的餐馆,“我”坐着的是相同的位置。在“我”故意说“你这回上菜好快呀”的暗示下,老板娘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我”的心理也得到了补偿。此外,作家晓苏在上述细部的处理上十分重视人物的内心活动,对叙述的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显示出娴熟的驾驭材料的能力。
《陪读》在小说情节上是“摇摆”的。据曹文轩《小说门》中关于“摇摆”的阐述,在情节上表现为“曲线:情节运行的线索”。《陪读》在情节的设置上具有这种因“摇摆”产生的曲折美。李怀坤要“我”去城里陪读,“我”去学校后,余老师不在,于是将鸡蛋托付给门卫让他帮忙交给余老师,“我”则去距学校不远的那条街找地方吃饭,此一转折。“我”由于受到老板娘的羞辱一气之下离开了餐馆,没有吃饭,路上看到服装店,进去看看后并没有买春装,而是啃着芝麻饼回到学校,准备找门卫老头问哪里有房子出租,竟然在门口碰到了余老师,此二转折。“我”的行为在文中“摇摆”重复了一次:在余老师的陪同下,去那条街相同的餐馆吃整只的啤酒鸭,在余老师家里穿同一款的“春装”。小说的情节终在前一次的“否定”下得到完成,它的完成具有“摇摆”意味,增强了小说情节的曲折性。另一方面,《陪读》中的“摇摆”是真实自然的,没有一丝突兀感。余老师陪我去找房子,由于“我”没有带身份证,终不能成。无可奈何,我只能在余老师家里住了一晚,可发生了“半夜醒来时我和余老师赤条条地睡在一起”的结局。各种推动情节发展的因素环环相扣,结局出乎读者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在小说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表哥和门卫老头这两个人物。表哥始终没有正式出现,他却在暗中牵引着李怀坤和“我”的行动——陪读。而也正是由于我回去找门卫老头问哪里有房子出租时碰到了余老师,才会有后面的故事。这两个人物是推动小说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导致“我”的行动与目的悖反的契合点,颇为重要。
《陪读》的人物刻画惟妙惟肖,极具真实感。“我”去餐馆吃饭,第一次遭到了老板娘的羞辱,第二次却用“你这次上菜好快呀”这样的语言回击了老板娘,符合农村妇女睚眦必报的性格。而在服装店明明喜欢那件春装,由于价格过高,在不舍中放弃,写出了“我”复杂的心理状态。作家晓苏写出了人物丰富的性格,文字背后常常流露出对人物的同情与悲悯之心,他理解笔下的人物,关注他们内心的真实。
总之,《陪读》中“我”的“行动与目的的悖反”,是建立在细部的巧妙处理与情节的“摇摆”基础之上的,它融合了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点,传达出乡村农民生活的一个侧面。在作家晓苏的笔下,《陪读》表现出丰富多姿的意蕴,有着深刻的精神内涵。
《陪读》的细部处理是十分出色的,它拥有戏剧动作的某种质素,构成了这篇小说的亮点。具体来说,就是紧扣某一事物或场面反复书写。我们可以从下面所举出的两个例子来具体分析。一是小说中出现的“春装”。在“我”和“红头发女人”买春装的对比中,写出了乡下女人“我”的无奈,作家的笔墨并没有就此打住,最后在余老师的家里,“我”穿上余老师妻子的春装,竟然和服装店的是同一款,意蕴顿生。第二,在餐馆里吃饭。“我”最初找地方吃饭时,发现那儿“餐馆只有一家”,“我”在餐馆里看到的是一男一女吃整只的啤酒鸭,“我”遭到了老板娘的羞辱后,离开了餐馆。后来,余老师出现了,“我”在他的陪同下也吃到了整只的啤酒鸭,颇具戏剧性的细节发生在相同的餐馆,“我”坐着的是相同的位置。在“我”故意说“你这回上菜好快呀”的暗示下,老板娘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我”的心理也得到了补偿。此外,作家晓苏在上述细部的处理上十分重视人物的内心活动,对叙述的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显示出娴熟的驾驭材料的能力。
《陪读》在小说情节上是“摇摆”的。据曹文轩《小说门》中关于“摇摆”的阐述,在情节上表现为“曲线:情节运行的线索”。《陪读》在情节的设置上具有这种因“摇摆”产生的曲折美。李怀坤要“我”去城里陪读,“我”去学校后,余老师不在,于是将鸡蛋托付给门卫让他帮忙交给余老师,“我”则去距学校不远的那条街找地方吃饭,此一转折。“我”由于受到老板娘的羞辱一气之下离开了餐馆,没有吃饭,路上看到服装店,进去看看后并没有买春装,而是啃着芝麻饼回到学校,准备找门卫老头问哪里有房子出租,竟然在门口碰到了余老师,此二转折。“我”的行为在文中“摇摆”重复了一次:在余老师的陪同下,去那条街相同的餐馆吃整只的啤酒鸭,在余老师家里穿同一款的“春装”。小说的情节终在前一次的“否定”下得到完成,它的完成具有“摇摆”意味,增强了小说情节的曲折性。另一方面,《陪读》中的“摇摆”是真实自然的,没有一丝突兀感。余老师陪我去找房子,由于“我”没有带身份证,终不能成。无可奈何,我只能在余老师家里住了一晚,可发生了“半夜醒来时我和余老师赤条条地睡在一起”的结局。各种推动情节发展的因素环环相扣,结局出乎读者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在小说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表哥和门卫老头这两个人物。表哥始终没有正式出现,他却在暗中牵引着李怀坤和“我”的行动——陪读。而也正是由于我回去找门卫老头问哪里有房子出租时碰到了余老师,才会有后面的故事。这两个人物是推动小说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导致“我”的行动与目的悖反的契合点,颇为重要。
《陪读》的人物刻画惟妙惟肖,极具真实感。“我”去餐馆吃饭,第一次遭到了老板娘的羞辱,第二次却用“你这次上菜好快呀”这样的语言回击了老板娘,符合农村妇女睚眦必报的性格。而在服装店明明喜欢那件春装,由于价格过高,在不舍中放弃,写出了“我”复杂的心理状态。作家晓苏写出了人物丰富的性格,文字背后常常流露出对人物的同情与悲悯之心,他理解笔下的人物,关注他们内心的真实。
总之,《陪读》中“我”的“行动与目的的悖反”,是建立在细部的巧妙处理与情节的“摇摆”基础之上的,它融合了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点,传达出乡村农民生活的一个侧面。在作家晓苏的笔下,《陪读》表现出丰富多姿的意蕴,有着深刻的精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