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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是对公共项目的征地拆迁进行简要的分析,提出该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不必要的矛盾与冲突,确保征地拆迁的顺利性。
[关键词]公共项目;征地拆迁;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公共项目是我国公共利益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其公益性特征与外部性特征具有较高的明显性,同时还比商业性的征地拆迁更加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公共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私权的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无法通过宏观调控的方法或者是单一的市场手段来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对该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且结合这些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使他们能够得到有针对性而且有效的解决。
1、存在问题
1.1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公共项目的社会属性比较明显,可以推动地区甚至是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的时间比较紧而且任务也比较重。然而,当项目的进度被过分强调时,其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往往就得不到重视,甚至是被忽视,导致了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各部门间的协调比较混乱以及相关政策没有一致的适用口径等问题。首先,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管理机构不够健全,这导致其职能的履行也不够到位。因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管理机关没有办法做好人们的思想工作,很多时候都会设置一些临时的拆迁机构,让他们来负责拆迁的具体工作。然而,这些临时的机构大部分都没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一些法定的义务。这使得他们疏于管理或者隐瞒问题等,许多矛盾在拆迁完工之后又浮现出来,并且涌向了地方政府。合法的程序是拆迁工作实现工作的重要前提与保证,征地拆迁所涉及到的是人们的一些生存问题,其法律程序是必须有的。但是,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很多与法律程序相违背的操作依然存在,一些程序也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和拆迁部门的重视,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补偿方案的听证会和拆迁移民的安置规划工作等只停留在形式上,并没有落到实处,严重地影响到了拆迁工作进行的顺利性。
1.2拆迁的成本比较高
这是对公共项目进行建设时都要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首先,在对房屋土地的面积进行确认时,没有对其征地小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或者是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他们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公正性的测量无法得到保障,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出现一些被拆迁户乱搭乱建或抢种抢建的严重现象;此外,一些拆迁部门因时间紧迫也会被迫妥协。这些原因都导致了拆迁费用大幅上涨的情况。
1.3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如今的征地拆迁工作依然存在着“重搬迁而轻安置”和“重工程而轻民众”的不良现象,导致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首先,补偿款无法及时地发放到位。一些地方经常会出现建设项目较多的情况,这些都导致了资金来源的不充足,再加上一些项目的工期比较紧张,保障补偿费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等都导致了补偿款无法及时地发放到位的情况。其次,补偿的标准不符合实际。如今的补偿费发放并没有包含土地的增值收益和期权、拆迁导致的功能损害和精神损害以及生活成本的提高等,导致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此外,补偿的方式比较单一。我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二者结合补偿的方式,不够丰富化,这些都造成了被拆迁者生活环境以及谋生方式的改变,使他们无法及时适应改变后的生活或者是大肆挥霍补偿款等,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
2、解决办法
2.1完善法律制度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拆迁问题得以解决的有效保障,如今,我国还没有出台与征地拆迁相关的、专门的法律法规,这导致其工作的规范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要通过法律形式对其进行明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救济机制与措施,严格地区分商业开发与公共项目的公共利益范畴,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等。
2.2完善安置补偿的制度
对我国的补償制度而言,公平补偿是其制定最为根本的準则。然而,征地拆迁的复杂性为其实施带来了巨大的阻碍。首先,对于被拆迁者物质损害的补偿范围,我们应该适当地扩大,把非物质损害也纳入其中,例如:居住功能的损害和精神损害、人们生活成本的提高以及经营方面的损失等。其次,要做好补偿标准的提高工作。在对被拆迁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同时征地拆迁的补偿还应该评估其使用权范围内实物期权的价值,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此外,要做好补偿方式的优化工作,对传统的安置模式进行创新。对此,我们可以降低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所占的比例,尽可能地选择其他的安置模式对被拆迁者进行安置,例如进行异地产权的调换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被拆迁者负面情绪的缓解,避免增殖期望过高而造成的不利影响;对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我们要尽可能地杜绝,应该把被征地拆迁的相关人员纳入社会的保障系统中,例如养老系统与医疗系统等,同时再发放一些补偿款促进其集体经济的发展等,使他们的生活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对被征地拆迁的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技术培训,促进他们各项技能的提高,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等,使他们的生活问题和经济来源问题能够得到尽快的解决。
结语:
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法制化进程来说,公共项目的征地拆迁是无法避免的难题之一,这个难题具有较高的复杂性,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坚持与努力才能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广泛的关注,尽可能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做好其问题的解决工作,确保其进行的顺利性。
[关键词]公共项目;征地拆迁;存在问题;解决办法
公共项目是我国公共利益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其公益性特征与外部性特征具有较高的明显性,同时还比商业性的征地拆迁更加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公共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私权的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无法通过宏观调控的方法或者是单一的市场手段来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对该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且结合这些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使他们能够得到有针对性而且有效的解决。
1、存在问题
1.1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不够到位
公共项目的社会属性比较明显,可以推动地区甚至是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的时间比较紧而且任务也比较重。然而,当项目的进度被过分强调时,其征地拆迁的管理工作往往就得不到重视,甚至是被忽视,导致了管理机构不够健全、各部门间的协调比较混乱以及相关政策没有一致的适用口径等问题。首先,最为常见的问题就是管理机构不够健全,这导致其职能的履行也不够到位。因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管理机关没有办法做好人们的思想工作,很多时候都会设置一些临时的拆迁机构,让他们来负责拆迁的具体工作。然而,这些临时的机构大部分都没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一些法定的义务。这使得他们疏于管理或者隐瞒问题等,许多矛盾在拆迁完工之后又浮现出来,并且涌向了地方政府。合法的程序是拆迁工作实现工作的重要前提与保证,征地拆迁所涉及到的是人们的一些生存问题,其法律程序是必须有的。但是,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很多与法律程序相违背的操作依然存在,一些程序也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和拆迁部门的重视,拆迁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补偿方案的听证会和拆迁移民的安置规划工作等只停留在形式上,并没有落到实处,严重地影响到了拆迁工作进行的顺利性。
1.2拆迁的成本比较高
这是对公共项目进行建设时都要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首先,在对房屋土地的面积进行确认时,没有对其征地小组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或者是监督力度不够,导致他们受到一些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公正性的测量无法得到保障,给国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次是出现一些被拆迁户乱搭乱建或抢种抢建的严重现象;此外,一些拆迁部门因时间紧迫也会被迫妥协。这些原因都导致了拆迁费用大幅上涨的情况。
1.3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如今的征地拆迁工作依然存在着“重搬迁而轻安置”和“重工程而轻民众”的不良现象,导致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首先,补偿款无法及时地发放到位。一些地方经常会出现建设项目较多的情况,这些都导致了资金来源的不充足,再加上一些项目的工期比较紧张,保障补偿费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等都导致了补偿款无法及时地发放到位的情况。其次,补偿的标准不符合实际。如今的补偿费发放并没有包含土地的增值收益和期权、拆迁导致的功能损害和精神损害以及生活成本的提高等,导致被拆迁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此外,补偿的方式比较单一。我国的征地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二者结合补偿的方式,不够丰富化,这些都造成了被拆迁者生活环境以及谋生方式的改变,使他们无法及时适应改变后的生活或者是大肆挥霍补偿款等,造成了一定的社会问题。
2、解决办法
2.1完善法律制度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拆迁问题得以解决的有效保障,如今,我国还没有出台与征地拆迁相关的、专门的法律法规,这导致其工作的规范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要通过法律形式对其进行明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障救济机制与措施,严格地区分商业开发与公共项目的公共利益范畴,使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等。
2.2完善安置补偿的制度
对我国的补償制度而言,公平补偿是其制定最为根本的準则。然而,征地拆迁的复杂性为其实施带来了巨大的阻碍。首先,对于被拆迁者物质损害的补偿范围,我们应该适当地扩大,把非物质损害也纳入其中,例如:居住功能的损害和精神损害、人们生活成本的提高以及经营方面的损失等。其次,要做好补偿标准的提高工作。在对被拆迁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同时征地拆迁的补偿还应该评估其使用权范围内实物期权的价值,并且给予相应的补偿。此外,要做好补偿方式的优化工作,对传统的安置模式进行创新。对此,我们可以降低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所占的比例,尽可能地选择其他的安置模式对被拆迁者进行安置,例如进行异地产权的调换等,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被拆迁者负面情绪的缓解,避免增殖期望过高而造成的不利影响;对于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我们要尽可能地杜绝,应该把被征地拆迁的相关人员纳入社会的保障系统中,例如养老系统与医疗系统等,同时再发放一些补偿款促进其集体经济的发展等,使他们的生活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对被征地拆迁的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技术培训,促进他们各项技能的提高,多给他们提供一些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等,使他们的生活问题和经济来源问题能够得到尽快的解决。
结语:
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法制化进程来说,公共项目的征地拆迁是无法避免的难题之一,这个难题具有较高的复杂性,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坚持与努力才能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广泛的关注,尽可能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做好其问题的解决工作,确保其进行的顺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