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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形成当代社会道德生活中的共同信念而言,麦金太尔的美德一传统共识论启发我们要更注重立足传统的道德根基;而罗尔斯的重叠共识论则表明,共同信念只能确定在“重叠共识”的基础之上和范围之内。有鉴于此,在探讨“转型社会中的共同信念”问题时,应该基于中国的传统、现实和向未来发展的趋势,引入异质性的道德结构概念,以提出一种使道德生活既能宽容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利益需求,又能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统一的相互协调的方案,即一种既包含着“更大的宽容性”,又能够形成“尽可能广泛一致”的共同信念的建设性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