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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日前下发特级通知,要求各地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对上半年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存在任何一项问题的新开工项目将被暂停建设、限期整改。根据《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清理范围为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