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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改变农村固有发展模式。生态环境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土地政策、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融合产业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乡村;振兴;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257-01
一、生态环境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乡村振兴必须留住青山绿水,要求生态宜居。生态宜居的环境,不仅可以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而且能够带来多重效益。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观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些地方不仅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而且还成为观光休闲景点,为当地旅游业发展奠定基础,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尊重自然,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把生态宜居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和路径。生态宜居,不仅可以让农村美起来,而且还为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奠定基础。
二、土地政策和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
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提出第二轮承包后的土地承包年限,确保了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定农业投资者的信心。土地流转的本质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突显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着力点,所以必须要把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鉴于中国以前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格局,要保证农民获利就必须要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要让农民真正支配自己的土地。同时加大村庄投资,开拓乡村旅游新功能与新业态,有效地引导城乡的社会资金与社会人才向乡村流动,吸引打工青年返乡,打造一批有理念、懂技术、善管理,能够适应未来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职业农民”。
三、融合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提供农产品。无论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是政策导向,往往比较注重对农产品数量的追求,高产、增产仍然是农业发展的主要动能。这种格局必然导致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普通农产品数量多,但价格低迷,甚至经常遭遇滞销。国家托市收购的粮食品种,往往还遭遇产量高、进口多和库存增的尴尬。这种格局既不能满足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又严重制约农民增收,是农业发展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着力点应是加强农业绿色基地建设和标准化投入,节约农业资源,重点解决田怎么种和牲口怎样养的问题。我国一直比较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已近10亿亩,这在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循环农业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区域布局上,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高度集中,造成农作物秸秆和养殖废弃物不能资源化利用和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国将南方水网地区生猪生产引导到粮食主产区布局,在农牧结合和绿色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取得成效。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还需要解决农民滥用化肥农药的难题,还需要让农业资源能够休养生息,这对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资源节约等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戰略,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农村农民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农村优质要素和稀缺要素往往会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公共资源分配应向农业农村倾斜,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市场化资源合理地流向乡村。
四、转变乡村发展固有模式
改变农业技术进步模式。农业技术革新势在必行,应该大力发展劳动替代型农业技术和水肥药节约型农业技术,前者如大中型农业机械,后者如转基因育种技术。通过这两类技术可以极大提高我国劳动生产率,改善农村环境。譬如,多年来,在转基因问题上,外行的声音压倒了技术专家的声音,极不正常,应通过有效的科普活动改变这种局面。
改变农地保护模式。现行农地保护政策的综合性约束力弱,效果不够好。应该将目前多种农地保护区政策统一为国家农业保护区,并对保护区内的村庄、河流、道路采用目标匹配度高的统一政策,增强农地保护的效力。此项政策的转变还应配套解决土地用途的预期不稳定问题,使各类土地价格回归正常水平,特别是降低农用地地租率。
改变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如果城乡区划模式实现转变,真正的乡村就是另一番面貌,以往讲是乡村治理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若城市化率达到80% 左右、农业从业人口占比达到10%左右,大量专业农户因生产发展需要,会分散居住,还有一些农户会与其他约10%的逆城市化人口一起居住在小的村镇。这个时候,大量的村委会设置可能就不再必要,公共服务的中心将是一批小城市和少量的村镇。绝大部分农户距离城市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的车程。对于这样一个人口布局形态,社会治理不再需要区别城乡,农民就是市民,只是因为他的职业需要住在乡村。这样一来,城乡分野将只具有景观差别的意义,其他差别将不再重要。
改变土地经营模式。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土地产权制度以及农业经营制度也应发生变革。中央已经肯定的“政经分离”模式应该推行,乡村的公共服务由小城市或村镇直接提供,乡村经济服务由农民自己的组织及政府农业机构提供。乡村土地管理应该置于农业保护区框架之下。在土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农业保护区内土地可以自由交易。通过此项政策转变,目前许多复杂的土地制度难题将不复存在。
关键词: 乡村;振兴;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1-0257-01
一、生态环境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基础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乡村振兴必须留住青山绿水,要求生态宜居。生态宜居的环境,不仅可以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而且能够带来多重效益。近年来,国家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观念,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些地方不仅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而且还成为观光休闲景点,为当地旅游业发展奠定基础,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尊重自然,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把生态宜居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和路径。生态宜居,不仅可以让农村美起来,而且还为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奠定基础。
二、土地政策和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
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提出第二轮承包后的土地承包年限,确保了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定农业投资者的信心。土地流转的本质是推进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民更充分地参与分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突显集体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着力点,所以必须要把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鉴于中国以前土地流转的利益分配格局,要保证农民获利就必须要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要让农民真正支配自己的土地。同时加大村庄投资,开拓乡村旅游新功能与新业态,有效地引导城乡的社会资金与社会人才向乡村流动,吸引打工青年返乡,打造一批有理念、懂技术、善管理,能够适应未来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职业农民”。
三、融合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功能仍然是提供农产品。无论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是政策导向,往往比较注重对农产品数量的追求,高产、增产仍然是农业发展的主要动能。这种格局必然导致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普通农产品数量多,但价格低迷,甚至经常遭遇滞销。国家托市收购的粮食品种,往往还遭遇产量高、进口多和库存增的尴尬。这种格局既不能满足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又严重制约农民增收,是农业发展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着力点应是加强农业绿色基地建设和标准化投入,节约农业资源,重点解决田怎么种和牲口怎样养的问题。我国一直比较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已近10亿亩,这在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农业增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循环农业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区域布局上,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高度集中,造成农作物秸秆和养殖废弃物不能资源化利用和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国将南方水网地区生猪生产引导到粮食主产区布局,在农牧结合和绿色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取得成效。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还需要解决农民滥用化肥农药的难题,还需要让农业资源能够休养生息,这对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资源节约等方面都提出了新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戰略,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农村农民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农村优质要素和稀缺要素往往会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公共资源分配应向农业农村倾斜,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市场化资源合理地流向乡村。
四、转变乡村发展固有模式
改变农业技术进步模式。农业技术革新势在必行,应该大力发展劳动替代型农业技术和水肥药节约型农业技术,前者如大中型农业机械,后者如转基因育种技术。通过这两类技术可以极大提高我国劳动生产率,改善农村环境。譬如,多年来,在转基因问题上,外行的声音压倒了技术专家的声音,极不正常,应通过有效的科普活动改变这种局面。
改变农地保护模式。现行农地保护政策的综合性约束力弱,效果不够好。应该将目前多种农地保护区政策统一为国家农业保护区,并对保护区内的村庄、河流、道路采用目标匹配度高的统一政策,增强农地保护的效力。此项政策的转变还应配套解决土地用途的预期不稳定问题,使各类土地价格回归正常水平,特别是降低农用地地租率。
改变城乡社会治理模式。如果城乡区划模式实现转变,真正的乡村就是另一番面貌,以往讲是乡村治理也会相应发生变化。若城市化率达到80% 左右、农业从业人口占比达到10%左右,大量专业农户因生产发展需要,会分散居住,还有一些农户会与其他约10%的逆城市化人口一起居住在小的村镇。这个时候,大量的村委会设置可能就不再必要,公共服务的中心将是一批小城市和少量的村镇。绝大部分农户距离城市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的车程。对于这样一个人口布局形态,社会治理不再需要区别城乡,农民就是市民,只是因为他的职业需要住在乡村。这样一来,城乡分野将只具有景观差别的意义,其他差别将不再重要。
改变土地经营模式。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土地产权制度以及农业经营制度也应发生变革。中央已经肯定的“政经分离”模式应该推行,乡村的公共服务由小城市或村镇直接提供,乡村经济服务由农民自己的组织及政府农业机构提供。乡村土地管理应该置于农业保护区框架之下。在土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农业保护区内土地可以自由交易。通过此项政策转变,目前许多复杂的土地制度难题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