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这一举措再次打破现有格局,债市是走向整合还是进一步分裂?
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解决了困扰交易所已久的机构投资者匮乏的问题,也向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迈进了一步。
交易所市场终于如愿以偿。在商业银行于1997年集体离开交易所市场11年之后,深沪两地的证券交易所终于再次获得了迎接商业银行这一债市最大的机构投资群体的新机会。
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金融30条”),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财经》记者获知,这是中国证监会经过较长时间运作后获得的政策突破,亦被视为促进交易所债市大发展的关键性举措,解决了困扰交易所已久的机构投资者匮乏的问题,也向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迈进了一步。
“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跨市场进行交易,建立市场间方便快捷的转换系统,即投资者想进入哪个市场就进入哪个市场,投资品种在几个市场可以进行共享,后台支持系统也可供选择。”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林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交易所引水
“如果证监会确保做好充分准备,不反对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国务院政策信号发出后,目前交易所和证监会相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相关机制,包括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机制、风险防范以及一系列吸引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的措施。银监会正静待证监会相关方案的出台,以期评估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风险。
据《财经》记者了解,如果各方准备充分,银监会将会发布通知,正式允许上市商业银行试点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
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一共有14家,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量在2007年底超过全行业的55%以上。如果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必然会改变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机构的单一性,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交易量。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无论是交易量还是规模都小得可怜。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仅有整个债券市场的4%,债券发行量只有7%,债券成交量更是仅有3%。相比之下,银行间债券市场占据了主要份额。
另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产品也比较少。虽然除了公司债,还有国债、企业债、资产支持债券、可转债以及基于国债和企业债的回购交易等多品种,但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交易所市场中大部分债券品种都处于萎缩状况。
制约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交易所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匮乏。自1997年因为交易所市场国债违规回购造成系统性风险,在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下,商业银行集体退出了交易所债券市场。
自此以后,由于交易所市场债券主力投资机构的缺乏,加之债券品种匮乏,债券交易的活跃度有限,即便新推出的公司债,亦受到缺乏投资机构承接大规模债券发售的困扰。如此循环,交易所债市有进一步萎缩的风险,如何“引水”成为证监会做大债市的首要工作。
实际上,出于对风险考虑,以及与证监会在债券市场发展重点是在银行间市场还是做大交易所市场的分歧,银监会与央行对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并不积极,认为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尚属长期目标,前提是必须充分评估交易所的债券交易机制。
直至近期,证监会方推动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成功,促成以上市商业银行试点的方式,写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金融30条”中。
从2004年开始,证监会与交易所就开始为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而准备。这包括交易所着手规范债券交易结算行为及国债回购交易制度的改革,参照国际先进的第三方回购模式进入全面改革,针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回购制度方面曾经存在的风险,建立起针对机构交易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也就是说,采用了两个层次的市场结构,专门开放一个债权交易系统,满足机构投资者大宗交易的需求。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林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在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有27只国债、14只公司债、17只分离债和68只企业债进行交易。到2008年10月底,交易商有140家。16家一级交易商对国债进行双面报价,平台累计成交453亿元,其中交易商之间交易283亿元,交易商跟客户之间交易170亿元。
2006年5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证登)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联手发布了新的债券登记结算和交易实施细则,重点完善了国债回购制度:即通过中证登建立国债回购“质押库制度”,融资方进行回购时,需将回购所用国债存入中证登“質押库账户”,实现质押品转移占有。此举被认为是从根本上杜绝了当年国债回购频频被挪用的系统性风险。
王林表示,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就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的一个固定收益市场,这个平台经过两年运行,技术风险问题已得到解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个平台已经运作两年,没什么问题。商业银行进来也同样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主张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包括其他机构投资者都应被允许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另外,应允许一个品种在两个市场交易;这自然就会形成套利机制,形成统一市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说。
做大公司债
据《财经》记者了解,引入商业银行是在当前股市低迷情况下,证监会为活跃交易所市场而力推的结果,并被其视为做大公司债规模的机遇。
2007年8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公司债进入试点阶段,试点阶段发债公司仅限于上市公司,但将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均包括进来。2007年9月24日,“07长电公司债”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是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行的首只公司债券。
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及其他债券等融资性项目担保,使公司债市场的发展遇挫。为防范风险,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只能投资由商业银行担保的债券。由此,交易所市场的公司债几乎丧失了最重要的购买机构。
接近监管层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为了完善公司债的管理制度,目前证监会正在就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文本等制定指引性规则。
在市场建设方面,证监会和交易所也正着力探索加强公司债的市场建设,力图按照公司债市场交易的特点来组织公司债券二级市场的问题。同时,证监会也在积极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司债。
目前公众投资者购买公司债,所获利息还要交纳20%所得税,证监会也有意与财税部门协商,推动这一部分税率降低,吸引投资者到公司债市场交易。
为防范偏好高息公司债的个人投资者出现投资风险,交易所近日正在酝酿按信用级别对公司债划界,界限以下信用级别的公司债不得对个人投资者发售。王林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按信用级别对公司债进行分类管理,信用级别较低的公司债考虑仅面向机构发行。
银行间市场在债市占主导地位的现状很难改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李连三博士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债券产品的主要购买者、交易者和创新者都以场外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为主。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目前已经向各类投资者开放,并占据了现在债券市场交易量的90%以上,央行也主要通过这个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这是证券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整合债市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大型上市公司有意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跨市场发行的巨额公司债,证监会仍坚持反对立场。因为目前一旦实施跨市场交易,必然引发交易所原本规模有限的公司债都流入银行间市场。证监会希望,先打开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大门,然后再考虑跨市场发行。这某种程度折射了当前债市监管割据的现实。
事实上,自2005年底,企业债(即指由发改委审批额度的债券,多为基建债)已经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改变了之前企业债只能在交易所发行流通的局限,实现了中国债券市场的一大跨越,亦为公司债的跨市场发行提供了参照。
不过,于2008年10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恢复发行的中期票据与公司债性质类似,公司债跨市场发行的声音已经不那么迫切。而且银行间市场对中期票据采取注册制,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行则仍走发审委审核制。“但对于发行企业来说,在两个市场发行同一个性质的债券,需要履行两套发行审批程序,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家大型央企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向《财经》记者表示。
显然,统一的发行规则及监管制度是债券市场下一步面临的迫切问题,而“完善债券市场发行规则与监管标准”亦为此次“金融30条”明确的内容之一。
中国债券市场九龙治水的局面造成了市场分割,但另一方面,从近几年金融产品的发展来看,多部门监管格局也造成监管竞争的事实,促成债券产品和发行机制的创新,客观上对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关键是交易结算平台的统一和整合。其实,不仅债券市场是分割的,在交易结算平台的管理体制上亦是割裂的。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报价和交易平台,属于市场前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负责提供债券过户和结算平台,属于市场中后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属于央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而中债登接受三方监管,在业务上受央行和财政部监管;在资产与财务管理上受财政部监管;在人事和組织机构上受银监会领导,并接受其定期审计。
两个在业务必须高度统一的前后台组织被人为分割,影响管理效率。央行只对中债登监管业务,对潜在风险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两个机构治理模式都缺乏激励和必要的积累机制,也难以获得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足的资金来源。
另外,在市场成员看来,推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资源整合亦迫在眉睫。债券交易转托管不顺畅,不利于实现市场价格发行机制。
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托管在中债登,受央行监管;中证登负责交易所市场的股票、债券的登记、托管、结算,和交易所一样由证监会监管。
“转托管在中债登方便一些,每笔交易可以全额实时转托管。而中证登时间长,转托管平均一至二天,这很难适应随时变动的市场行情。”一位市场机构人员告诉记者。
从清算制度来看,中债登采用的是全额实时结算,中证登采用的是日终净额结算,在托管效率和结算方式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交易所连续竞价、自动撮合的机制先天决定中证登的清算制度最快只能是T+1,即托管的债券第二天才可以买卖。”中债登托管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整合起来未尝不可,但中证登债券托管业务可能会萎缩。”目前在整个债券市场托管量中,绝大部分债券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通过中债登托管的债券已达到96%。
“最理想的方式是统一托管,只有统一托管才能实时结算,较好地解决转托管效率问题。”前述市场机构人士表示。
接近央行的人士建议,应由中债登来统一负责所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托管,中证登负责股权类产品托管,这样才能实现场内交易、场外交易都在同一个托管体系里完成整合。一位券商亦告诉《财经》记者,中债登统一债券托管效率可能高一些。不过,证监会内部意见却对此不以为然。
显然,几个监管部门对于统一托管亦有争议,两种交易机制怎么整合和衔接仍有待债市协调机制的建立。
“债券登记不应该分属两个系统。”在李扬看来,应该相应整合支付清算系统和债券登记系统,并由央行统一领导,这亦是统一市场、实现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对支付结算系统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不够重视。”李扬强调。■
本刊实习记者王晓璐对此文亦有贡献
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解决了困扰交易所已久的机构投资者匮乏的问题,也向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迈进了一步。
交易所市场终于如愿以偿。在商业银行于1997年集体离开交易所市场11年之后,深沪两地的证券交易所终于再次获得了迎接商业银行这一债市最大的机构投资群体的新机会。
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金融30条”),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
《财经》记者获知,这是中国证监会经过较长时间运作后获得的政策突破,亦被视为促进交易所债市大发展的关键性举措,解决了困扰交易所已久的机构投资者匮乏的问题,也向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互联互通”迈进了一步。
“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跨市场进行交易,建立市场间方便快捷的转换系统,即投资者想进入哪个市场就进入哪个市场,投资品种在几个市场可以进行共享,后台支持系统也可供选择。”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林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交易所引水
“如果证监会确保做好充分准备,不反对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银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国务院政策信号发出后,目前交易所和证监会相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相关机制,包括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机制、风险防范以及一系列吸引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的措施。银监会正静待证监会相关方案的出台,以期评估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风险。
据《财经》记者了解,如果各方准备充分,银监会将会发布通知,正式允许上市商业银行试点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
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一共有14家,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量在2007年底超过全行业的55%以上。如果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必然会改变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机构的单一性,提高市场的活跃度和交易量。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目前交易所债券市场无论是交易量还是规模都小得可怜。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仅有整个债券市场的4%,债券发行量只有7%,债券成交量更是仅有3%。相比之下,银行间债券市场占据了主要份额。
另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产品也比较少。虽然除了公司债,还有国债、企业债、资产支持债券、可转债以及基于国债和企业债的回购交易等多品种,但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相比,交易所市场中大部分债券品种都处于萎缩状况。
制约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交易所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匮乏。自1997年因为交易所市场国债违规回购造成系统性风险,在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下,商业银行集体退出了交易所债券市场。
自此以后,由于交易所市场债券主力投资机构的缺乏,加之债券品种匮乏,债券交易的活跃度有限,即便新推出的公司债,亦受到缺乏投资机构承接大规模债券发售的困扰。如此循环,交易所债市有进一步萎缩的风险,如何“引水”成为证监会做大债市的首要工作。
实际上,出于对风险考虑,以及与证监会在债券市场发展重点是在银行间市场还是做大交易所市场的分歧,银监会与央行对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并不积极,认为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尚属长期目标,前提是必须充分评估交易所的债券交易机制。
直至近期,证监会方推动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成功,促成以上市商业银行试点的方式,写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金融30条”中。
从2004年开始,证监会与交易所就开始为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而准备。这包括交易所着手规范债券交易结算行为及国债回购交易制度的改革,参照国际先进的第三方回购模式进入全面改革,针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回购制度方面曾经存在的风险,建立起针对机构交易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也就是说,采用了两个层次的市场结构,专门开放一个债权交易系统,满足机构投资者大宗交易的需求。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王林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在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有27只国债、14只公司债、17只分离债和68只企业债进行交易。到2008年10月底,交易商有140家。16家一级交易商对国债进行双面报价,平台累计成交453亿元,其中交易商之间交易283亿元,交易商跟客户之间交易170亿元。
2006年5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证登)和上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联手发布了新的债券登记结算和交易实施细则,重点完善了国债回购制度:即通过中证登建立国债回购“质押库制度”,融资方进行回购时,需将回购所用国债存入中证登“質押库账户”,实现质押品转移占有。此举被认为是从根本上杜绝了当年国债回购频频被挪用的系统性风险。
王林表示,固定收益类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就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参与的一个固定收益市场,这个平台经过两年运行,技术风险问题已得到解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这个平台已经运作两年,没什么问题。商业银行进来也同样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主张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包括其他机构投资者都应被允许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另外,应允许一个品种在两个市场交易;这自然就会形成套利机制,形成统一市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说。
做大公司债
据《财经》记者了解,引入商业银行是在当前股市低迷情况下,证监会为活跃交易所市场而力推的结果,并被其视为做大公司债规模的机遇。
2007年8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正式出台,公司债进入试点阶段,试点阶段发债公司仅限于上市公司,但将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均包括进来。2007年9月24日,“07长电公司债”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是中国公司债券市场发行的首只公司债券。
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叫停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及其他债券等融资性项目担保,使公司债市场的发展遇挫。为防范风险,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只能投资由商业银行担保的债券。由此,交易所市场的公司债几乎丧失了最重要的购买机构。
接近监管层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为了完善公司债的管理制度,目前证监会正在就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文本等制定指引性规则。
在市场建设方面,证监会和交易所也正着力探索加强公司债的市场建设,力图按照公司债市场交易的特点来组织公司债券二级市场的问题。同时,证监会也在积极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公司债。
目前公众投资者购买公司债,所获利息还要交纳20%所得税,证监会也有意与财税部门协商,推动这一部分税率降低,吸引投资者到公司债市场交易。
为防范偏好高息公司债的个人投资者出现投资风险,交易所近日正在酝酿按信用级别对公司债划界,界限以下信用级别的公司债不得对个人投资者发售。王林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按信用级别对公司债进行分类管理,信用级别较低的公司债考虑仅面向机构发行。
银行间市场在债市占主导地位的现状很难改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李连三博士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债券产品的主要购买者、交易者和创新者都以场外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为主。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场外交易市场,目前已经向各类投资者开放,并占据了现在债券市场交易量的90%以上,央行也主要通过这个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这是证券交易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整合债市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大型上市公司有意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跨市场发行的巨额公司债,证监会仍坚持反对立场。因为目前一旦实施跨市场交易,必然引发交易所原本规模有限的公司债都流入银行间市场。证监会希望,先打开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大门,然后再考虑跨市场发行。这某种程度折射了当前债市监管割据的现实。
事实上,自2005年底,企业债(即指由发改委审批额度的债券,多为基建债)已经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改变了之前企业债只能在交易所发行流通的局限,实现了中国债券市场的一大跨越,亦为公司债的跨市场发行提供了参照。
不过,于2008年10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恢复发行的中期票据与公司债性质类似,公司债跨市场发行的声音已经不那么迫切。而且银行间市场对中期票据采取注册制,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行则仍走发审委审核制。“但对于发行企业来说,在两个市场发行同一个性质的债券,需要履行两套发行审批程序,增加了企业成本。”一家大型央企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向《财经》记者表示。
显然,统一的发行规则及监管制度是债券市场下一步面临的迫切问题,而“完善债券市场发行规则与监管标准”亦为此次“金融30条”明确的内容之一。
中国债券市场九龙治水的局面造成了市场分割,但另一方面,从近几年金融产品的发展来看,多部门监管格局也造成监管竞争的事实,促成债券产品和发行机制的创新,客观上对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关键是交易结算平台的统一和整合。其实,不仅债券市场是分割的,在交易结算平台的管理体制上亦是割裂的。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报价和交易平台,属于市场前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登)负责提供债券过户和结算平台,属于市场中后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属于央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而中债登接受三方监管,在业务上受央行和财政部监管;在资产与财务管理上受财政部监管;在人事和組织机构上受银监会领导,并接受其定期审计。
两个在业务必须高度统一的前后台组织被人为分割,影响管理效率。央行只对中债登监管业务,对潜在风险缺乏制约手段。同时两个机构治理模式都缺乏激励和必要的积累机制,也难以获得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足的资金来源。
另外,在市场成员看来,推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资源整合亦迫在眉睫。债券交易转托管不顺畅,不利于实现市场价格发行机制。
目前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托管在中债登,受央行监管;中证登负责交易所市场的股票、债券的登记、托管、结算,和交易所一样由证监会监管。
“转托管在中债登方便一些,每笔交易可以全额实时转托管。而中证登时间长,转托管平均一至二天,这很难适应随时变动的市场行情。”一位市场机构人员告诉记者。
从清算制度来看,中债登采用的是全额实时结算,中证登采用的是日终净额结算,在托管效率和结算方式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交易所连续竞价、自动撮合的机制先天决定中证登的清算制度最快只能是T+1,即托管的债券第二天才可以买卖。”中债登托管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整合起来未尝不可,但中证登债券托管业务可能会萎缩。”目前在整个债券市场托管量中,绝大部分债券都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通过中债登托管的债券已达到96%。
“最理想的方式是统一托管,只有统一托管才能实时结算,较好地解决转托管效率问题。”前述市场机构人士表示。
接近央行的人士建议,应由中债登来统一负责所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托管,中证登负责股权类产品托管,这样才能实现场内交易、场外交易都在同一个托管体系里完成整合。一位券商亦告诉《财经》记者,中债登统一债券托管效率可能高一些。不过,证监会内部意见却对此不以为然。
显然,几个监管部门对于统一托管亦有争议,两种交易机制怎么整合和衔接仍有待债市协调机制的建立。
“债券登记不应该分属两个系统。”在李扬看来,应该相应整合支付清算系统和债券登记系统,并由央行统一领导,这亦是统一市场、实现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对支付结算系统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不够重视。”李扬强调。■
本刊实习记者王晓璐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