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月19-20日,广西召开全区人才工作会议。会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三个配套文件。会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周新建通报了近年来我区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的有关情况以及未来我区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随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人就有关人才工作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人才工作会议前,自治区党委制定了一个高层次人才“1+3”文件。广西出台这些政策,预期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答:近年来,我区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匮乏,仍然是制约我区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高层次人才具有很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高层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业的优化升级、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及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后劲。
为了解决这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三个配套文件,简称“1+3”文件。
“1+3”文件的主要构想就是,通过加大制度创新和扶持力度,创设“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争取用10年时间,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八桂学者,吸引培养400-600名科研技术骨干;选聘200名左右特聘专家,带动培养10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培育50个左右人才小高地人才团队,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人才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构建以八桂学者为引领、特聘专家为骨干、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为基础、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要补充的高层次人才开发新格局。同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展需要,构筑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优势,突破高层次人才“瓶颈”制约,更好地服务中心和大局。此外,还要通过自治区层面的示范和引导,促成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广西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问:如果聘上了八桂学者,能够获得什么支持?
答:“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处于我区整个高层次人才开发“金字塔”格局中的塔尖部分。八桂学者每两年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一次,每轮聘期5年,实行动态管理。
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从多个层面明确了对八桂学者的支持。首先,是科研经费支持。自治区财政每年给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每轮聘期,设岗单位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分别不低于200万元和20万元。其次,是岗位津贴支持。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每年给予每位八桂学者所带科研团队提供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八桂学者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大小自主决定分配。第三,是安家待遇支持。对于从自治区以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参照执行。第四,是成果转化支持。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产权收益可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此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配偶和子女还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学,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按照这个标准,从区外引进一位全职的自然科学类八桂学者,自治区财政每年提供财政岗位津贴、科研补助经费100万元;加上设岗单位五年内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累计提供资助不低于1000万元。这个力度不仅在广西历史上前所未有,而且与外省相比也具有相当竞争力。当然,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的考核周期、考核办法、考核重点和考核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奖优汰劣,确保认真履职履责。
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广西将设立特聘专家制度,特聘专家是如何选聘的,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自治区特聘专家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在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区重点培育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4个新兴产业选聘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他们提供科研创新平台,支持他们组织申报和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带动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
自治区特聘专家每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一次,每次选聘20名左右,每轮聘期3年,实行按需设岗、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特聘专家的产生,要经过设岗单位评议遴选、自治区主管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审核把关、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主要环节。
特聘专家除了通过申领课题、项目获得资助之外,自治区财政和设岗单位也将在科研补助、岗位津贴方面给予相应支持。一是自治区财政在聘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二是设岗单位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三是科研成果转化支持,这与对八桂学者的支持大体相同。
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是国家战略,这次自治区也出台了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政策文件,其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近年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迅猛,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相比,人才在数量、质量、结构上都存在较大“缺口”。这次出台“加快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十一个方面提出了特殊政策和创新举措。综合起来向大家介绍其中一些亮点:
一是成立经济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经济区人才工作进行特殊指导和统筹协调。同时,自治区设立经济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经济区内各市也配套设立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二是鼓励经济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坚持“来去自由”,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录用招聘程序,努力实现“无障碍进出”、“无障碍流动”。
三是加大经济区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北部湾英才培养计划,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企业高管培养计划,外向型人才培养计划、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加大经济区人才挂(任)职交流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区高等教育发展。
四是培育经济区人才小高地集群。今后五年,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和新增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向经济区倾斜。同时,在人才小高地建设模式、人才小高地培育平台开发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五是在经济区试行政府特聘专业人才制度、事业单位专才特聘制度,对特聘专业人员(专才)按照合同制管理,实行协议工制或年薪制。
六是建立经济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创造条件逐步统一经济区津贴补贴标准。
问:人才小高地是广西人才工作的品牌,今后对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有何打算?
答:人才小高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辐射带动”的思路,集中各方力量,利用特殊政策和措施,精心打造的吸引、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有效发挥人才作用的“特区”。从2004年至今,我区按照“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要求,精心遴选了三批32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这些小高地建设载体,绝大多数分布在自治区重点产业和优势行业,项目和产品研发水平处于全区龙头、国内前列,科研和生产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中长期人才规划、“1+3”人才政策文件的要求,以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人才小高地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一是提升人才小高地项目化管理水平,完善项目资金激励机制、新增效益分配机制、绩效评估与淘汰机制,调动载体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
二是把人才小高地建设与扶持工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等结合起来,鼓励相关部门和单位打破所有制、部门、地域界限,申报设立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小高地,进一步扩大人才小高地的引领范围。
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专项资金随人才小高地数量增长而增加的投入机制。
四是鼓励和支持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申报设立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不断提升在整个高层次人才开发总体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问:这次人才工作会议前,自治区党委制定了一个高层次人才“1+3”文件。广西出台这些政策,预期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答:近年来,我区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人才匮乏,仍然是制约我区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高层次人才具有很强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高层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产业的优化升级、人才的梯队建设,以及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后劲。
为了解决这个重要而紧迫的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三个配套文件,简称“1+3”文件。
“1+3”文件的主要构想就是,通过加大制度创新和扶持力度,创设“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争取用10年时间,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八桂学者,吸引培养400-600名科研技术骨干;选聘200名左右特聘专家,带动培养10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培育50个左右人才小高地人才团队,形成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品牌人才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构建以八桂学者为引领、特聘专家为骨干、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为基础、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要补充的高层次人才开发新格局。同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展需要,构筑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优势,突破高层次人才“瓶颈”制约,更好地服务中心和大局。此外,还要通过自治区层面的示范和引导,促成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为广西的发展增添强大动力。
问:如果聘上了八桂学者,能够获得什么支持?
答:“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处于我区整个高层次人才开发“金字塔”格局中的塔尖部分。八桂学者每两年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一次,每轮聘期5年,实行动态管理。
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从多个层面明确了对八桂学者的支持。首先,是科研经费支持。自治区财政每年给每位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科研补助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每轮聘期,设岗单位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分别不低于200万元和20万元。其次,是岗位津贴支持。自治区财政每年给予每位全职八桂学者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每年给予每位八桂学者所带科研团队提供2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由八桂学者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大小自主决定分配。第三,是安家待遇支持。对于从自治区以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税后安家费(住房补贴);区内受聘八桂学者,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参照执行。第四,是成果转化支持。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产权收益可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此外,引进的全职八桂学者,配偶和子女还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区范围内异地就学,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按照这个标准,从区外引进一位全职的自然科学类八桂学者,自治区财政每年提供财政岗位津贴、科研补助经费100万元;加上设岗单位五年内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累计提供资助不低于1000万元。这个力度不仅在广西历史上前所未有,而且与外省相比也具有相当竞争力。当然,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团队的考核周期、考核办法、考核重点和考核责任,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奖优汰劣,确保认真履职履责。
问: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广西将设立特聘专家制度,特聘专家是如何选聘的,有哪些支持措施?
答:自治区特聘专家的制度设计,主要考虑在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区重点培育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4个新兴产业选聘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他们提供科研创新平台,支持他们组织申报和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带动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人才。
自治区特聘专家每年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一次,每次选聘20名左右,每轮聘期3年,实行按需设岗、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特聘专家的产生,要经过设岗单位评议遴选、自治区主管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审核把关、专家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主要环节。
特聘专家除了通过申领课题、项目获得资助之外,自治区财政和设岗单位也将在科研补助、岗位津贴方面给予相应支持。一是自治区财政在聘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二是设岗单位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三是科研成果转化支持,这与对八桂学者的支持大体相同。
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是国家战略,这次自治区也出台了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政策文件,其中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近年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迅猛,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需求相比,人才在数量、质量、结构上都存在较大“缺口”。这次出台“加快湾经济区人才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十一个方面提出了特殊政策和创新举措。综合起来向大家介绍其中一些亮点:
一是成立经济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经济区人才工作进行特殊指导和统筹协调。同时,自治区设立经济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经济区内各市也配套设立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二是鼓励经济区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坚持“来去自由”,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录用招聘程序,努力实现“无障碍进出”、“无障碍流动”。
三是加大经济区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北部湾英才培养计划,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企业高管培养计划,外向型人才培养计划、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加大经济区人才挂(任)职交流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区高等教育发展。
四是培育经济区人才小高地集群。今后五年,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和新增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向经济区倾斜。同时,在人才小高地建设模式、人才小高地培育平台开发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五是在经济区试行政府特聘专业人才制度、事业单位专才特聘制度,对特聘专业人员(专才)按照合同制管理,实行协议工制或年薪制。
六是建立经济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创造条件逐步统一经济区津贴补贴标准。
问:人才小高地是广西人才工作的品牌,今后对提升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有何打算?
答:人才小高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实际出发,按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辐射带动”的思路,集中各方力量,利用特殊政策和措施,精心打造的吸引、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有效发挥人才作用的“特区”。从2004年至今,我区按照“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要求,精心遴选了三批32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这些小高地建设载体,绝大多数分布在自治区重点产业和优势行业,项目和产品研发水平处于全区龙头、国内前列,科研和生产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自治区中长期人才规划、“1+3”人才政策文件的要求,以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人才小高地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一是提升人才小高地项目化管理水平,完善项目资金激励机制、新增效益分配机制、绩效评估与淘汰机制,调动载体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人才小高地建设水平。
二是把人才小高地建设与扶持工业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与自治区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建设,与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等结合起来,鼓励相关部门和单位打破所有制、部门、地域界限,申报设立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的人才小高地,进一步扩大人才小高地的引领范围。
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专项资金随人才小高地数量增长而增加的投入机制。
四是鼓励和支持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单位,申报设立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岗位,不断提升在整个高层次人才开发总体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