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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很重视自杀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包括形成国家的协调组织、委托医学研究机构建立自杀预防研究中心并制定规划、政府提供经费支持等[1]。每个国家制定的自杀预防系统虽不相同,各国的国情又有很大不同,因此预防自杀的效果也有很大差异。有的国家自杀现象仍屡屡发生,使自杀率不断攀升。2013年7月,韩国自杀率高达33.3/10万比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平均自杀率12.6/10万高20.7。为此,韩国政府决定构建宗教界与市民团体等社会各阶层参与的民官合作委员会和以专家为主的自杀预防论坛,为预防自杀在全体国民范围内开展相关活动。由于自杀是当今社会的十分重要的公共问题,所以,世界各国都认为,对自杀行为的干预,既是及时性的工作,又是长期而系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