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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提高广大农民素质、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三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发挥人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从而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
[关键词]新型农民 农村干部 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会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9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提出 “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思想和要求。农村全面发展之最深刻的内涵,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农民、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党员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保持外部的活力,更要注重启发内在动力;既要注意给其“输血”,更要启动其自我“造血”功能。这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一、提高广大农民素质, 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线图,而且是广大农民担当“主角”的大舞台。 建设新农村一定要把农民作为主体,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我们决不能仅仅简单地把农民作为政府关爱、扶持的对象。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建设新农村中去就是以农民为本,其最基本的内涵就是要以农民为主体,即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农村地广人多,基础薄弱,政府的投入再大,社会的支援再多,对解决“三农”问题,对加强农村建设,也只能起到部分作用。农民只有立足于自力更生,自我發展,才能更深刻地改变农村面貌,更多地受益。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广大农民要更新思想观念,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变“等等看”为“主动干”;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变 “不敢想”为 “敢闯敢冒敢试验”。唯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财力物力的支持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广大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基本依靠力量,决不意味着农民就不必提高自身的素质了。恰恰相反,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要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迫切要求把提高亿万农民的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必须创新农村教育体制,为培育新型农民提供制度保证;必须创新农村教育模式,搭建培育新型农民的广阔平台;必须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人,这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至关重要。只有提高农民的素质,农民增收才有最坚实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自然会增强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参与发展决策能力、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能力和争取相对有利的政策环境的能力。新型农民的诞生必将给农村带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创新,只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农村的建设才能持续地进行并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轨道,快速、有效地推进,才能在低成本高效率、低能耗少污染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的“新面貌”。
二、抓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使其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伟大事业,需要培养和造就成千上万的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建设新农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农村基层干部对上述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取决于他们创造性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部署以来,农村形势发生了许多变化,对村干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干部能否适应形势要求,带领农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
1.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层次地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新农村建设基本知识、科技、管理、市场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增强政治观念,了解和掌握怎样去建设新农村,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增强政策观念,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增强驾驭市场经济观念,提高带领群众依托市场,发展农村绿色经济、特色经济、优势经济,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本领;增强群众观念,从群众的意愿出发办好事办实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做新时期农民思想工作的水平,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
拓宽村干部实践锻炼途径,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在重要岗位锻炼、挂职等办法,加强对村干部的实践锻炼培养。结合新农村建设向农村基层干部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尽快适应建设新农村需求,增强工作能力,提高领导水平。
3.要健全制度,从严管理
对农村基层干部要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积极探索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等。要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搞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对农民负担项目要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争做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伴随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建设新农村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广大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使广大基层党组织能够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责任,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自觉行动。要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学习机制、教育管理机制、服务群众机制,永葆党员先进性,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建功立业。
当前,农村党员在党的队伍中占很大比例,农村党员
“愿不愿意”、“具不具备”、“可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村党员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科技素质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年龄偏高等问题。受这些条件的影响,部分党员没有能力发挥作用,少数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乏力,没有调动农村党员积极性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机制和平台,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因此,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是要抓住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这个根本。二是突出素质能力培训这个重点。
抓住根本,就要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自觉地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查找思想和行为上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做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共产党员。
突出重点,要加强对农村党员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村党员的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保证每个农村党员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找准一条好的致富门路,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同时,要真正落实帮扶措施,让农村党员“富”起来。一方面,要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好城乡结对、扶贫帮困活动,建立党内扶贫基金,帮助贫困党员找准致富项目,发展致富产业,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党员对党的信赖。另一方面,就是要树立典型、搞好示范,让每一个农村党员都能成为勤劳致富的模范和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
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有效载体,把农村党员“管”起来。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民主听证会以及民主评议村干部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评”制度,解决农村基层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问题。开展好“三级联创”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乎9亿农民的前程命运,关乎13亿人的现代文明,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面前,我们要珍惜它、抓住它,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主体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小康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
(作者单位:湖北孝感学院;湖北孝感市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新型农民 农村干部 新农村建设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会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9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提出 “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这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思想和要求。农村全面发展之最深刻的内涵,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农民、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党员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保持外部的活力,更要注重启发内在动力;既要注意给其“输血”,更要启动其自我“造血”功能。这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一、提高广大农民素质, 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
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线图,而且是广大农民担当“主角”的大舞台。 建设新农村一定要把农民作为主体,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我们决不能仅仅简单地把农民作为政府关爱、扶持的对象。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建设新农村中去就是以农民为本,其最基本的内涵就是要以农民为主体,即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农村地广人多,基础薄弱,政府的投入再大,社会的支援再多,对解决“三农”问题,对加强农村建设,也只能起到部分作用。农民只有立足于自力更生,自我發展,才能更深刻地改变农村面貌,更多地受益。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广大农民要更新思想观念,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变“等等看”为“主动干”;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变 “不敢想”为 “敢闯敢冒敢试验”。唯此,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财力物力的支持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
广大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是基本依靠力量,决不意味着农民就不必提高自身的素质了。恰恰相反,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要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迫切要求把提高亿万农民的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必须创新农村教育体制,为培育新型农民提供制度保证;必须创新农村教育模式,搭建培育新型农民的广阔平台;必须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人,这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至关重要。只有提高农民的素质,农民增收才有最坚实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自然会增强农民的市场谈判能力、参与发展决策能力、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能力和争取相对有利的政策环境的能力。新型农民的诞生必将给农村带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创新,只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素质提高了,农村的建设才能持续地进行并沿着科学发展观指引的轨道,快速、有效地推进,才能在低成本高效率、低能耗少污染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农村生产力,全面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的“新面貌”。
二、抓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使其成为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新的伟大事业,需要培养和造就成千上万的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建设新农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农村基层干部对上述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取决于他们创造性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央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部署以来,农村形势发生了许多变化,对村干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干部能否适应形势要求,带领农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是关键。
1.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层次地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新农村建设基本知识、科技、管理、市场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增强政治观念,了解和掌握怎样去建设新农村,坚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增强政策观念,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自觉性;增强驾驭市场经济观念,提高带领群众依托市场,发展农村绿色经济、特色经济、优势经济,调整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本领;增强群众观念,从群众的意愿出发办好事办实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做新时期农民思想工作的水平,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
拓宽村干部实践锻炼途径,采取请进来教、送出去学、在重要岗位锻炼、挂职等办法,加强对村干部的实践锻炼培养。结合新农村建设向农村基层干部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尽快适应建设新农村需求,增强工作能力,提高领导水平。
3.要健全制度,从严管理
对农村基层干部要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积极探索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等。要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搞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对农民负担项目要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发挥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争做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伴随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建设新农村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广大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维护稳定的能力,真正使广大基层党组织能够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责任,使建设新农村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自觉行动。要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学习机制、教育管理机制、服务群众机制,永葆党员先进性,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建功立业。
当前,农村党员在党的队伍中占很大比例,农村党员
“愿不愿意”、“具不具备”、“可不可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农村党员队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科技素质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年龄偏高等问题。受这些条件的影响,部分党员没有能力发挥作用,少数村级班子软弱涣散,党员队伍管理乏力,没有调动农村党员积极性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机制和平台,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因此,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一是要抓住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这个根本。二是突出素质能力培训这个重点。
抓住根本,就要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自觉地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查找思想和行为上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先进性形象,做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共产党员。
突出重点,要加强对农村党员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村党员的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保证每个农村党员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找准一条好的致富门路,切实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同时,要真正落实帮扶措施,让农村党员“富”起来。一方面,要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好城乡结对、扶贫帮困活动,建立党内扶贫基金,帮助贫困党员找准致富项目,发展致富产业,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党员对党的信赖。另一方面,就是要树立典型、搞好示范,让每一个农村党员都能成为勤劳致富的模范和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羊”。
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有效载体,把农村党员“管”起来。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务民主听证会以及民主评议村干部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评”制度,解决农村基层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问题。开展好“三级联创”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乎9亿农民的前程命运,关乎13亿人的现代文明,关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面前,我们要珍惜它、抓住它,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主体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小康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
(作者单位:湖北孝感学院;湖北孝感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