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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管理是指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资料形成的项目档案。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管理;探讨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1988-2014年以来,共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48个,产业化经营项目24个。为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必须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的及时收集工作,此举对做好项目档案管理起着关键的作用,项目工程档案分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3步骤。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面积1748平方公里,辖10个镇、8个乡、2个街道、1个办事处、27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399198人。1988—2014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48个,产业化经营项目24个。在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及时收集资料,项目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分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3步骤。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政策与立项资料。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和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进行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对确定规划的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将通过择优选项、竞争立项的原则,集中资金进行重点扶持,使农业综合开发更好地发挥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目前主要分为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区农发办根据乡镇、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建议书,经审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对项目库中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论证,择优选择项目,经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拟申报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设计资料。区农发办根据乡镇、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经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论证,择优选择项目,经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拟申报项目所形成而收集的资料,完成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文本、施工图集等资料,经省农发办评审确定后,上报计划,省农发办给予批复。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施建设招标投标资料。为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主要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零星和扫尾工程采用邀请招投标,招投标工作均委托咨询公司代理完成。公开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衢江区阳光工程等网上发布,招标工程均在衢江区建设工程交易所开标,衢江区招标办为招标监督单位,衢江区监管办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水利、机耕道路和林业工程建设交易均符合《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形式,50万元以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10万元以下采用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工程建设交易均经主管部门和区监管办审批同意。
(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公示资料。1.事前公示资料:项目申报前,以文件形式通过区公文交换系统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申报指南”和产业化项目选项结果,在区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公示,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衢江区阳光工程等网上发布。2.事中公示资料: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取得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工程施工招标后,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和图像资料,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布置、质监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3.事后公示资料: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区设立告示牌,公示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资金来源等相关情况的图像资料。
(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资料。1.合同资料:区农发办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2.质监资料:为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区2010年以后土地治理项目纳入水利质量监督管理,质监单位为衢江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质量监督报告。3.建设监理资料和一般田间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建设均实行监理制。2009年以前项目建设监理采用直接委托,2010年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通过招标确定,同时项目乡镇成立田间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由有责任心、懂技术的老干部老党员组成,并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区农发办指派专职技术员按项目区或施工标段明确责任范围,并于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程建设质量。4.工程联系单、签证资料:施工过程中联系单、签证按设计变更:由项目乡镇或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区农发办,经区农发办和设计单位确认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变更施工图),监理和建设单位联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签证单,注明工程量和费用等。工程增变更程序合规,申请和审批签证手续完整。5.工程变更资料:因不可预见产生的合同金额范围之内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签证单》,经现场监理(监督)员和区农发办技术人员(2人以上)复核签字确认。合同金额范围之外的增加工程,根据实际确需增加的,由项目所在乡镇、村出具要求增加工程的书面申请,上报区农发办批准,并签订工程施工补充合同。6.工程单价变更资料:由于工程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造成工程单价变更的,按合同约定由监理单位出具农发办和施工单位同意的《变更项目价格签认单》。7.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口头或书面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填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区农发办技术人员和监理(监督)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监理(监督)单位、区农发办等签字(必须2人以上签字)认可,否则隐蔽工程不予认可。2009年以前(含2009年)实施的项目联系单主要有监理、施工、农发办3方签证;2010年以后(含2010年)实施的项目联系单主要有项目乡镇、监理、施工、农发办共4方签证。8.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施工管理的科学性工程。施工日志也是反映施工质量的依据。施工日志应能全面反映施工情况,如地段设计编号、天气、温度、时间、设备、人员、工程质量、技术要点、记录人、施工详细内容与施工质量及主要问题,特别应对施工质量部分认真做好记录。9.监理日志:监理日志真实、准确、全面且简要地记录与工程相关的问题。凡是主要事件、施工活动、其他技术资料中未记录的均应记录。监理日志必须每天不间断记录,停工应记录原因、时间及复工时间。所用词语专业、规范、严谨,把监理工作中所关注的内容,如发生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记录清楚。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管理;探讨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1988-2014年以来,共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48个,产业化经营项目24个。为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必须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的及时收集工作,此举对做好项目档案管理起着关键的作用,项目工程档案分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3步骤。实施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面积1748平方公里,辖10个镇、8个乡、2个街道、1个办事处、27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人口399198人。1988—2014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2个,其中土地治理项目48个,产业化经营项目24个。在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及时收集资料,项目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分为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3步骤。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政策与立项资料。衢江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和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进行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对确定规划的优势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将通过择优选项、竞争立项的原则,集中资金进行重点扶持,使农业综合开发更好地发挥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目前主要分为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区农发办根据乡镇、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建议书,经审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对项目库中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论证,择优选择项目,经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拟申报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设计资料。区农发办根据乡镇、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经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论证,择优选择项目,经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拟申报项目所形成而收集的资料,完成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文本、施工图集等资料,经省农发办评审确定后,上报计划,省农发办给予批复。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施建设招标投标资料。为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主要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零星和扫尾工程采用邀请招投标,招投标工作均委托咨询公司代理完成。公开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衢江区阳光工程等网上发布,招标工程均在衢江区建设工程交易所开标,衢江区招标办为招标监督单位,衢江区监管办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水利、机耕道路和林业工程建设交易均符合《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形式,50万元以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10万元以下采用直接发包。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工程建设交易均经主管部门和区监管办审批同意。
(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公示资料。1.事前公示资料:项目申报前,以文件形式通过区公文交换系统下发到各乡镇街道“申报指南”和产业化项目选项结果,在区公文交换系统进行公示,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衢江区阳光工程等网上发布。2.事中公示资料:为了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取得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工程施工招标后,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和图像资料,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布置、质监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督举报电话。3.事后公示资料:项目实施后,在项目区设立告示牌,公示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资金来源等相关情况的图像资料。
(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资料。1.合同资料:区农发办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2.质监资料:为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区2010年以后土地治理项目纳入水利质量监督管理,质监单位为衢江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质量监督报告。3.建设监理资料和一般田间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建设均实行监理制。2009年以前项目建设监理采用直接委托,2010年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通过招标确定,同时项目乡镇成立田间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由有责任心、懂技术的老干部老党员组成,并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区农发办指派专职技术员按项目区或施工标段明确责任范围,并于年终进行考核,确保工程建设质量。4.工程联系单、签证资料:施工过程中联系单、签证按设计变更:由项目乡镇或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区农发办,经区农发办和设计单位确认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或变更施工图),监理和建设单位联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签证单,注明工程量和费用等。工程增变更程序合规,申请和审批签证手续完整。5.工程变更资料:因不可预见产生的合同金额范围之内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签证单》,经现场监理(监督)员和区农发办技术人员(2人以上)复核签字确认。合同金额范围之外的增加工程,根据实际确需增加的,由项目所在乡镇、村出具要求增加工程的书面申请,上报区农发办批准,并签订工程施工补充合同。6.工程单价变更资料:由于工程变更或新增工程内容造成工程单价变更的,按合同约定由监理单位出具农发办和施工单位同意的《变更项目价格签认单》。7.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口头或书面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填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区农发办技术人员和监理(监督)员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监理(监督)单位、区农发办等签字(必须2人以上签字)认可,否则隐蔽工程不予认可。2009年以前(含2009年)实施的项目联系单主要有监理、施工、农发办3方签证;2010年以后(含2010年)实施的项目联系单主要有项目乡镇、监理、施工、农发办共4方签证。8.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施工管理的科学性工程。施工日志也是反映施工质量的依据。施工日志应能全面反映施工情况,如地段设计编号、天气、温度、时间、设备、人员、工程质量、技术要点、记录人、施工详细内容与施工质量及主要问题,特别应对施工质量部分认真做好记录。9.监理日志:监理日志真实、准确、全面且简要地记录与工程相关的问题。凡是主要事件、施工活动、其他技术资料中未记录的均应记录。监理日志必须每天不间断记录,停工应记录原因、时间及复工时间。所用词语专业、规范、严谨,把监理工作中所关注的内容,如发生的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记录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