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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加强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深入推进诚信江苏、法治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江苏省信用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经信委等12个部门组织制定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