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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1号)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自2009年2月9日至3月9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