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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促进了全国中小学全面进行基础音乐教学改革,作为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高等师范音乐院校应从研究音乐教学方法的“小学音乐教学法”“中学音乐教学法”课堂抓起,引导高师学生走进新课程,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音乐师资力量。
关键词: 高等师范院校 音乐教学法 课程教学改革
音乐教学法是根据音乐教育学的理论,使师范生获得各种音乐教学方法、培养其音乐教学能力、使之成为合格的音乐教师的课程。它包括学前音乐教学法、小学音乐教学法、中学音乐教学法等。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的课程教学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当代的音乐教育按其性质来划分,一般可分为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两个系统。就教育规律、对象和性质而言,各系统的音乐教育都有着自身的体系和特点,不可相互代替。而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长期接受专业音乐教育的影响,追随与沿用专业音乐教育模式,一直忽视对自身体系的研究和建设。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中小学音乐教育只面向一些具有音乐天赋或音乐特长的学生,在一些省、市、地区和学校成了准职业教育、准专业教育的现象。
中小学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范畴,它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基础性的音乐教育。因此,“面向一切学生,适应所有学生”是新课程标准规定的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观。
为了实现这个教育目标,2001年7月,由教育部制定的适应素质教育目标、促进音乐教育健康发展而又切实可行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终于通过审查正式公布出版。我国的基础音乐教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作为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高等师范音乐院校要想走在教育改革的前列,就必须从高师自己的课堂教学抓起,尤其应从研究音乐教学方法的“小学音乐教学法”“中学音乐教学法”课堂抓起,因为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
二、问题的解决
(一)渗透新课程理念。
音教法课程一般在最后一年开设,有的院校开一学年,有的院校开一学期。建议在新学期第一节音教法课上就引入与新课标有关的内容。
首先是确定教学内容,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作为音教法课的第一个教学内容。其次是改变教学理念。教师抛弃用熟用惯的“讲授法”,而将“新课标”的内容转变成大纲式的问题交给学生去解决。还可以改变学习理念。对于学习内容,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理解,提出问题并给出答案。答案不唯书本,不唯教师,是生成性的,是开放式的。学生的学习方法是自由的,既可以看书自学,又可以参加小组讨论,可以向教师请教、讨论,还可以利用网络和图书馆。最后是改变评价方式。新课标要求转变评价方式,在总结课堂教学时就可以采用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气氛。
以上种种做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教师的行为告诉学生:作为未来的教师,必须从现在起就树立科学的符合新课标的教学理念,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为即将开始的教师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二)实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
新的课程观认为,学习者是课程的中心。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紧密围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學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来进行。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变被动的接受式学习为自主的、探究的、合作式的学习。使学生对音乐保持一种积极的学习心态,为终身学习和在音乐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下面记录的是笔者教学中的一个案例。
《新课标》歌唱部分规定: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呼吸是歌唱艺术中一个重要的因素,而歌唱时的呼吸与自然的呼吸有着本质的不同。要想教会小学低年级学生掌握准确的呼吸方法真不容易,如果选错了教学方法,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结果。下面是一个学生设计的得到大家认可的方法:
教师发给每个学生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小塑料袋,要求全班一起放在鼻子前打开。这个设计刺激了学生的好奇心,激起了学习兴趣。当学生们打开,发现里面装的是芳香扑鼻的鲜花时,不仅发出了惊喜的欢呼,并深深地嗅了起来。这时,教师才带领同学们边嗅边体会呼吸的动作,在呼气时同时发声,然后要求学生拿开鲜花,用相同的感觉进行发声练习。
这个设计在实习中应用,果然取得了极好的效果,小学生们表现出了高涨的学习热情。
通过这件事,同学们意识到,传统意义上的“备课”着眼于“教什么”和“怎么教”,忽视了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的情感需求。而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音乐教学,要求实现师生角色的根本改变,以及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巨大变化。
(三)开发和利用音乐课程资源。
《新课标》的第四部分特别对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提出了建议,认为《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科书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它们和其他的具有地方、民族、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建设对于实现基础教育的音乐课程目标,特别是对于提高中小学的音乐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对此深有感触。
为了培养高师学生利用与开发音乐教育资源的意识,在音教法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根据学生专业特长的不同成立学习合作小组。为了更好地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使其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每四到五人自由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尽量各包括一个具有声乐、钢琴、舞蹈、音乐理论、其他乐器特长的学生,互相取长补短,增强专业自信。
2.不仅充分利用校内音乐教学设施,如专用音乐教室和各种教学设备,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以及礼堂、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都是音乐课程资源的一部分,还要积极开发与利用校外各种音乐课程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音乐交流活动。
3.积极开发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网络系统交流课程资源,为音乐教学服务。计算机音乐教学软件、课件和网络上的音乐资源正在迅速得到开发和应用,并为资源共享提供了广阔前景,大大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内容和空间,极大地丰富了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
(四)在见习、实习过程中进一步了解、理解新课标。
教育教学实践是音乐课程结构最重要的一个板块,是从学生“变成”老师必需的过渡环节,是从“纸上谈兵”到“真刀真枪”的蜕变。只有参与见、实习活动,学生才能将几年中学到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运用新课标的的理念进行教学。由于学生们在校学习期间就对新课标有所了解,所以到中小学实习时就感觉心中有数,听课、备课、上课、辅导课外活动等环节都能很快地进入角色。
课程改革不仅转变了教师的教学方式,而且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同时也引发了师生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的转变,新课程的理念必将走进每个师生的心中。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育的现代化,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有待于教学方法的不断改进,目的是使我们的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吸取无限的知识和技能,使我们的教师尽可能有效地传递知识和技能。
参考文献:
[1]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0.
[2]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3.
[3]高中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0.
关键词: 高等师范院校 音乐教学法 课程教学改革
音乐教学法是根据音乐教育学的理论,使师范生获得各种音乐教学方法、培养其音乐教学能力、使之成为合格的音乐教师的课程。它包括学前音乐教学法、小学音乐教学法、中学音乐教学法等。本文主要探讨的是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的课程教学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当代的音乐教育按其性质来划分,一般可分为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两个系统。就教育规律、对象和性质而言,各系统的音乐教育都有着自身的体系和特点,不可相互代替。而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长期接受专业音乐教育的影响,追随与沿用专业音乐教育模式,一直忽视对自身体系的研究和建设。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中小学音乐教育只面向一些具有音乐天赋或音乐特长的学生,在一些省、市、地区和学校成了准职业教育、准专业教育的现象。
中小学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范畴,它是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基础性的音乐教育。因此,“面向一切学生,适应所有学生”是新课程标准规定的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观。
为了实现这个教育目标,2001年7月,由教育部制定的适应素质教育目标、促进音乐教育健康发展而又切实可行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终于通过审查正式公布出版。我国的基础音乐教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作为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高等师范音乐院校要想走在教育改革的前列,就必须从高师自己的课堂教学抓起,尤其应从研究音乐教学方法的“小学音乐教学法”“中学音乐教学法”课堂抓起,因为教育专业课程是最能体现“师范性”的,是解决未来教师“如何教”的课程。
二、问题的解决
(一)渗透新课程理念。
音教法课程一般在最后一年开设,有的院校开一学年,有的院校开一学期。建议在新学期第一节音教法课上就引入与新课标有关的内容。
首先是确定教学内容,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作为音教法课的第一个教学内容。其次是改变教学理念。教师抛弃用熟用惯的“讲授法”,而将“新课标”的内容转变成大纲式的问题交给学生去解决。还可以改变学习理念。对于学习内容,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和理解,提出问题并给出答案。答案不唯书本,不唯教师,是生成性的,是开放式的。学生的学习方法是自由的,既可以看书自学,又可以参加小组讨论,可以向教师请教、讨论,还可以利用网络和图书馆。最后是改变评价方式。新课标要求转变评价方式,在总结课堂教学时就可以采用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气氛。
以上种种做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教师的行为告诉学生:作为未来的教师,必须从现在起就树立科学的符合新课标的教学理念,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为即将开始的教师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二)实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
新的课程观认为,学习者是课程的中心。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紧密围绕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學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来进行。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变被动的接受式学习为自主的、探究的、合作式的学习。使学生对音乐保持一种积极的学习心态,为终身学习和在音乐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下面记录的是笔者教学中的一个案例。
《新课标》歌唱部分规定: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呼吸是歌唱艺术中一个重要的因素,而歌唱时的呼吸与自然的呼吸有着本质的不同。要想教会小学低年级学生掌握准确的呼吸方法真不容易,如果选错了教学方法,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结果。下面是一个学生设计的得到大家认可的方法:
教师发给每个学生一个封闭的不透明的小塑料袋,要求全班一起放在鼻子前打开。这个设计刺激了学生的好奇心,激起了学习兴趣。当学生们打开,发现里面装的是芳香扑鼻的鲜花时,不仅发出了惊喜的欢呼,并深深地嗅了起来。这时,教师才带领同学们边嗅边体会呼吸的动作,在呼气时同时发声,然后要求学生拿开鲜花,用相同的感觉进行发声练习。
这个设计在实习中应用,果然取得了极好的效果,小学生们表现出了高涨的学习热情。
通过这件事,同学们意识到,传统意义上的“备课”着眼于“教什么”和“怎么教”,忽视了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的情感需求。而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音乐教学,要求实现师生角色的根本改变,以及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巨大变化。
(三)开发和利用音乐课程资源。
《新课标》的第四部分特别对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提出了建议,认为《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科书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它们和其他的具有地方、民族、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建设对于实现基础教育的音乐课程目标,特别是对于提高中小学的音乐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对此深有感触。
为了培养高师学生利用与开发音乐教育资源的意识,在音教法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根据学生专业特长的不同成立学习合作小组。为了更好地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使其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每四到五人自由组成一个学习小组,尽量各包括一个具有声乐、钢琴、舞蹈、音乐理论、其他乐器特长的学生,互相取长补短,增强专业自信。
2.不仅充分利用校内音乐教学设施,如专用音乐教室和各种教学设备,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以及礼堂、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都是音乐课程资源的一部分,还要积极开发与利用校外各种音乐课程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音乐交流活动。
3.积极开发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网络系统交流课程资源,为音乐教学服务。计算机音乐教学软件、课件和网络上的音乐资源正在迅速得到开发和应用,并为资源共享提供了广阔前景,大大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内容和空间,极大地丰富了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
(四)在见习、实习过程中进一步了解、理解新课标。
教育教学实践是音乐课程结构最重要的一个板块,是从学生“变成”老师必需的过渡环节,是从“纸上谈兵”到“真刀真枪”的蜕变。只有参与见、实习活动,学生才能将几年中学到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运用新课标的的理念进行教学。由于学生们在校学习期间就对新课标有所了解,所以到中小学实习时就感觉心中有数,听课、备课、上课、辅导课外活动等环节都能很快地进入角色。
课程改革不仅转变了教师的教学方式,而且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同时也引发了师生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是生存方式的转变,新课程的理念必将走进每个师生的心中。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育的现代化,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有待于教学方法的不断改进,目的是使我们的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吸取无限的知识和技能,使我们的教师尽可能有效地传递知识和技能。
参考文献:
[1]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0.
[2]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3.
[3]高中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