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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媒体跟进并报道了湖南衡阳5年离婚5次终成的宁顺花事件,那件事引起轩然大波的原因在于“離婚难”:连家暴、赌博、分居,竟都不能成为一段婚姻感情破灭的“证据”,这一所谓的“法理”,也令公众难以理解。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期,湖南醴陵又发生一起离婚难的诉讼案,而这一次的“离婚阻碍”更为荒唐可笑——出轨、私生女,双方同意,皆无法作为证实一段婚姻破裂的决定性要素。
当事人汤先生第一次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是在今年3月3日,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出轨,且生育一女非亲生。汤先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自己的3岁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确实并非他自己。
2015年11月25日,汤先生与付女士在醴陵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付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付某杰;2017年11月13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生育一女汤某某;2021年初,夫妻两人在吵架中,付女士一怒之下告诉汤先生,汤某某非其亲生;2021年1月29日,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排除了汤先生为汤某某生物学父亲的事实。
汤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汤先生自去年初便发觉妻子出轨,夫妻两人从年头吵架到年底。直到今年初,在得知抚养3年多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的消息后,汤先生郁郁寡欢,至今瘦了30多斤。
事情一目了然,时间线清晰明朗,读者看罢皆叹汤先生可怜,唏嘘这段婚姻的悲剧。
但法官不这么看。
醴陵市法院下发判决书,认为汤先生夫妇“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
法院判决依据的立法精神是自去年起实施的《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据此,“暂判决不准离婚,而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在公众的朴素认知中,此案的不合理之处至少在于两点。
其一,出于一种传统婚姻观念的道德伦理观,出轨本身即属于对婚姻与另一半缺乏忠诚的失德行为,这时候,夫妻二人之间的信任感已经被破坏,感情的破坏也自在情理之中。
其二,不仅出轨,还隐瞒私生女三年之久,如此戏剧化的狗血情节,但凡代入自己想想,也很难劝人冷静。
六年婚姻,三年养女,投入进去的心血、精力与感情,不是任何冷静、赔偿可以衡量的,而一纸离婚书,仅仅是接下来更漫长疗愈过程的一个必要开端。
过去,“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如今,清官强断家务事,于私于公,都令人忍不住直呼“荒唐”。
“自主结婚”竟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绊脚石,那是否意味着,唯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这类“非自主”结婚,才拥有离婚的权利和自由。
刚过去不久的宁顺花对婚姻之反抗,一半出于对个人权益的捍卫与对幸福的追求,还有一半,是实实在在出于对暴戾前夫的恐惧,面对一个给自己带来恐惧的人,想要逃离及分开的情感,无论如何也应该得到体恤。
而汤先生与付女士面对的情形,更复杂之处在于孩子,更简单之处在于对离婚的双向意愿。
二者加起来,竟都抵不上一句“法理精神”,只能说,这份判决,不仅困住了婚姻中的二人,更难平民意。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期,湖南醴陵又发生一起离婚难的诉讼案,而这一次的“离婚阻碍”更为荒唐可笑——出轨、私生女,双方同意,皆无法作为证实一段婚姻破裂的决定性要素。
当事人汤先生第一次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是在今年3月3日,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出轨,且生育一女非亲生。汤先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自己的3岁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确实并非他自己。
2015年11月25日,汤先生与付女士在醴陵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付女士与前夫育有一子付某杰;2017年11月13日,汤先生与付女士生育一女汤某某;2021年初,夫妻两人在吵架中,付女士一怒之下告诉汤先生,汤某某非其亲生;2021年1月29日,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排除了汤先生为汤某某生物学父亲的事实。
汤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汤先生自去年初便发觉妻子出轨,夫妻两人从年头吵架到年底。直到今年初,在得知抚养3年多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的消息后,汤先生郁郁寡欢,至今瘦了30多斤。
事情一目了然,时间线清晰明朗,读者看罢皆叹汤先生可怜,唏嘘这段婚姻的悲剧。
但法官不这么看。
醴陵市法院下发判决书,认为汤先生夫妇“系自主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虽然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但只要两人能够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相互关心,相互体谅,共同协作,努力维系家庭,两人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
法院判决依据的立法精神是自去年起实施的《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据此,“暂判决不准离婚,而给予原、被告一定时间修复感情,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在公众的朴素认知中,此案的不合理之处至少在于两点。
其一,出于一种传统婚姻观念的道德伦理观,出轨本身即属于对婚姻与另一半缺乏忠诚的失德行为,这时候,夫妻二人之间的信任感已经被破坏,感情的破坏也自在情理之中。
其二,不仅出轨,还隐瞒私生女三年之久,如此戏剧化的狗血情节,但凡代入自己想想,也很难劝人冷静。
六年婚姻,三年养女,投入进去的心血、精力与感情,不是任何冷静、赔偿可以衡量的,而一纸离婚书,仅仅是接下来更漫长疗愈过程的一个必要开端。
过去,“清官难断家务事”,现如今,清官强断家务事,于私于公,都令人忍不住直呼“荒唐”。
“自主结婚”竟都可以成为离婚的绊脚石,那是否意味着,唯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这类“非自主”结婚,才拥有离婚的权利和自由。
刚过去不久的宁顺花对婚姻之反抗,一半出于对个人权益的捍卫与对幸福的追求,还有一半,是实实在在出于对暴戾前夫的恐惧,面对一个给自己带来恐惧的人,想要逃离及分开的情感,无论如何也应该得到体恤。
而汤先生与付女士面对的情形,更复杂之处在于孩子,更简单之处在于对离婚的双向意愿。
二者加起来,竟都抵不上一句“法理精神”,只能说,这份判决,不仅困住了婚姻中的二人,更难平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