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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模养殖户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址不当,不利防疫
有些地方为了方便交通、扩大影响、形成市场或搞“形象工程”,违反动物防疫原则,把规模养殖小区集中建在主要公路的两侧,人、车、畜禽流动量大,公路噪音影响了畜禽的健康和生长发育,同时增大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有的把规模小区建在低洼湿地,污水蓄积,疫病多发;有的将规模小区建在河沟旁,污物污水排入河中,威胁下游人畜的用水安全;有些为了方便生活,选址离居民区太近,人来人往,易造成交叉污染。
2.动物防疫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个别规模养殖小区没有动物防疫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很不健全,防疫消毒没有形成制度化。畜舍内外环境没有进行定期消毒。各养殖小区的免疫程序。
3.动物防疫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
多数规模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及配套设施比较完善,个别规模养殖小区防疫条件简陋,没有动物诊疗室、隔离和观察圈,缺少无害化处理和污物污水处理设施,虽有简单设施,但建筑布局不合理。户主为了节约费用,并没有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致使动物发病时,得不到有效的诊断和控制,不仅自身深受其害,还会成为传染源,危害周边养殖户。
4.个别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防疫知识缺乏
绝大部分规模养殖小区的户主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养殖业的高风险认识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短期投机意识强,普遍存在着重饲养轻管理、重治疗轻防疫的思想;缺乏消毒意识、免疫监测意识、引种隔离检疫意识,一旦发病损失惨重。
规模养殖小区还缺少统一的防疫管理和专职防疫人员,防疫注射缺乏计划性、强制性,难免出现防疫不及时和防疫不全面的情况。
5.防疫工作不规范
免疫注射不能真正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免疫的疫病种类不全;报检及接受检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时常出现逃避和抗拒检疫的违法行为和违规处置病死动物的现象,有的竟把染疫或病死动物廉价出售或随意抛之墙外,留下疫情隐患。
环境消毒工作不彻底、不严格;没有规范的免疫、检疫和消毒记录等。
6.管理滞后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规模养殖小区的管理滞后;对规模养殖小区的管理缺少较强约束力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养殖小区解决防疫问题的对策
1.加强《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使广大规模养殖户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思想,使其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的强制性、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疫病防控意识;按法律规定自觉承担因养殖经营不当造成疫情的法律责任,配合动物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2.合理选择小区地址,便于防疫
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人畜分处、规范管理、便于防控”的原则,乡镇在划拨土地时,要突出规模效应;要按畜牧部门设计的建设方案,不同畜种分建专业小区,不搞混养小区。
具体要求为:①要地势高燥,地下水位应在3m以下,地面要平坦且有1%~3%的坡度,便于排水;背风向阳,未被污染和未发生过传染病。②要远离污染源,如化工厂、屠宰厂等。③要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④要便于疫病防控,规模养殖小区应距离公路、铁路、学校、居民点等公共场所和水源至少在500m以上,距离沼泽地区、蚊蝇孳生场所、医院、屠宰加工厂及危险品仓库2000m以上。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规模养殖小区的防疫行为
规模养殖小区应建立的制度包括《动物免疫制度》、《动物免疫操作规程》、《动物检疫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等。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要监督规模养殖小区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在落实计划免疫制度时,规模养殖小区应按照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动物免疫计划,定期上报用疫苗数量,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免疫注射工作,填写全国统一的《动物免疫证明》和免疫注射登记表、佩戴免疫标示。
国家规定的重点疫病如猪瘟、猪丹毒、口蹄疫、鸡新城疫、禽流感等等,必须强制免疫接种。
4.建立定期审核制度,促使规模养殖小区完善动物防疫条件
规模养殖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与饲养量相适应的兽医诊疗设备与兽医技术人员,有相关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有染疫动物隔离间、观察间并且远离饲养圈舍;②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③有粪便、污物消毒发酵等处理设施。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年度审核制度,定期对规模养殖小区的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条件不完善的,督促其完善,拒不完善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确保畜产品质量,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①抓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完善各级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②抓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结合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抓好规模养殖小区的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各类规模养殖小区必须在圈舍建设、引种、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执行无公害畜禽养殖的技术规程,生产无公害的畜禽产品。③抓产品质量监管。从畜禽圈舍、品种、饲料、兽药投入、疫病防治到畜产品检疫检验及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和贯彻实施畜产品监测制度。
6.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途径,实现规模养殖小区可持续发展
①制取沼气。既可供区内养殖户照明、煮饭、发电等,又可为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提供优质肥料。②实行粪尿分离,除臭减污。减少用水冲粪便,在畜禽舍内垫上锯末等,使粪便迅速干燥,将粪便送到小区内的粪便处理场,处理场可用塑料薄膜做顶盖,利用阳光蒸发水分,或用干湿分离机进行粪水分离,干燥后制成颗粒状肥料。③采用生物堆肥发酵处理技术减少污染。将畜禽粪便与其他填充料混合堆肥,使其发酵后作为肥料使用。
7.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在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由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规模养殖小区的建档工作。
档案包括:规模养殖小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生产情况登记表、临时出入栏情况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审批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免疫情况登记表、产地检疫报检表、产地检疫证存根和违规记录等。
档案建好后,报送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管理。日常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及时存入档案,实行一区一档,规范管理。
8.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规模养殖小区的各项防疫措施全面落实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规规定,在搞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定期地深入规模养殖小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小区全面落实免疫、检疫、消毒、疫情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措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查清事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9.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素质
通过培训、技术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强规模养殖小区户主及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防疫意识、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促进规模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规范管理。
1.选址不当,不利防疫
有些地方为了方便交通、扩大影响、形成市场或搞“形象工程”,违反动物防疫原则,把规模养殖小区集中建在主要公路的两侧,人、车、畜禽流动量大,公路噪音影响了畜禽的健康和生长发育,同时增大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有的把规模小区建在低洼湿地,污水蓄积,疫病多发;有的将规模小区建在河沟旁,污物污水排入河中,威胁下游人畜的用水安全;有些为了方便生活,选址离居民区太近,人来人往,易造成交叉污染。
2.动物防疫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个别规模养殖小区没有动物防疫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很不健全,防疫消毒没有形成制度化。畜舍内外环境没有进行定期消毒。各养殖小区的免疫程序。
3.动物防疫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配套设施
多数规模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及配套设施比较完善,个别规模养殖小区防疫条件简陋,没有动物诊疗室、隔离和观察圈,缺少无害化处理和污物污水处理设施,虽有简单设施,但建筑布局不合理。户主为了节约费用,并没有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作用,致使动物发病时,得不到有效的诊断和控制,不仅自身深受其害,还会成为传染源,危害周边养殖户。
4.个别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防疫知识缺乏
绝大部分规模养殖小区的户主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养殖业的高风险认识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短期投机意识强,普遍存在着重饲养轻管理、重治疗轻防疫的思想;缺乏消毒意识、免疫监测意识、引种隔离检疫意识,一旦发病损失惨重。
规模养殖小区还缺少统一的防疫管理和专职防疫人员,防疫注射缺乏计划性、强制性,难免出现防疫不及时和防疫不全面的情况。
5.防疫工作不规范
免疫注射不能真正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免疫的疫病种类不全;报检及接受检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不够,时常出现逃避和抗拒检疫的违法行为和违规处置病死动物的现象,有的竟把染疫或病死动物廉价出售或随意抛之墙外,留下疫情隐患。
环境消毒工作不彻底、不严格;没有规范的免疫、检疫和消毒记录等。
6.管理滞后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规模养殖小区的管理滞后;对规模养殖小区的管理缺少较强约束力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养殖小区解决防疫问题的对策
1.加强《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使广大规模养殖户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思想,使其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的强制性、重要性,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疫病防控意识;按法律规定自觉承担因养殖经营不当造成疫情的法律责任,配合动物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2.合理选择小区地址,便于防疫
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人畜分处、规范管理、便于防控”的原则,乡镇在划拨土地时,要突出规模效应;要按畜牧部门设计的建设方案,不同畜种分建专业小区,不搞混养小区。
具体要求为:①要地势高燥,地下水位应在3m以下,地面要平坦且有1%~3%的坡度,便于排水;背风向阳,未被污染和未发生过传染病。②要远离污染源,如化工厂、屠宰厂等。③要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④要便于疫病防控,规模养殖小区应距离公路、铁路、学校、居民点等公共场所和水源至少在500m以上,距离沼泽地区、蚊蝇孳生场所、医院、屠宰加工厂及危险品仓库2000m以上。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规模养殖小区的防疫行为
规模养殖小区应建立的制度包括《动物免疫制度》、《动物免疫操作规程》、《动物检疫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染疫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和《学习制度》等。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要监督规模养殖小区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在落实计划免疫制度时,规模养殖小区应按照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动物免疫计划,定期上报用疫苗数量,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实施免疫注射工作,填写全国统一的《动物免疫证明》和免疫注射登记表、佩戴免疫标示。
国家规定的重点疫病如猪瘟、猪丹毒、口蹄疫、鸡新城疫、禽流感等等,必须强制免疫接种。
4.建立定期审核制度,促使规模养殖小区完善动物防疫条件
规模养殖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与饲养量相适应的兽医诊疗设备与兽医技术人员,有相关的动物防疫管理制度,有染疫动物隔离间、观察间并且远离饲养圈舍;②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③有粪便、污物消毒发酵等处理设施。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年度审核制度,定期对规模养殖小区的防疫条件进行审核,条件不完善的,督促其完善,拒不完善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推行标准化无公害生产,确保畜产品质量,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①抓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完善各级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②抓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结合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抓好规模养殖小区的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各类规模养殖小区必须在圈舍建设、引种、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执行无公害畜禽养殖的技术规程,生产无公害的畜禽产品。③抓产品质量监管。从畜禽圈舍、品种、饲料、兽药投入、疫病防治到畜产品检疫检验及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和贯彻实施畜产品监测制度。
6.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途径,实现规模养殖小区可持续发展
①制取沼气。既可供区内养殖户照明、煮饭、发电等,又可为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提供优质肥料。②实行粪尿分离,除臭减污。减少用水冲粪便,在畜禽舍内垫上锯末等,使粪便迅速干燥,将粪便送到小区内的粪便处理场,处理场可用塑料薄膜做顶盖,利用阳光蒸发水分,或用干湿分离机进行粪水分离,干燥后制成颗粒状肥料。③采用生物堆肥发酵处理技术减少污染。将畜禽粪便与其他填充料混合堆肥,使其发酵后作为肥料使用。
7.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在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由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规模养殖小区的建档工作。
档案包括:规模养殖小区的基本情况登记表、生产情况登记表、临时出入栏情况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登记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审批表、《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免疫情况登记表、产地检疫报检表、产地检疫证存根和违规记录等。
档案建好后,报送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管理。日常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及时存入档案,实行一区一档,规范管理。
8.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规模养殖小区的各项防疫措施全面落实
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规规定,在搞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定期地深入规模养殖小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小区全面落实免疫、检疫、消毒、疫情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措施。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查清事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9.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素质
通过培训、技术承包、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强规模养殖小区户主及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防疫意识、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促进规模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