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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部分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在财务报账和项目管理中,有些问题需要解决,如报账业务真实性问题、支付问题;有些问题需要改进,如报账项目管理问题、绩效考核及激励问题。在报账过程中,要完善报账手续,采取正确支付结算方式,还要妥善解决垫付资金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报账单位应将报账项目纳入管理范围,与核算单位相互配合,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
【关键词】 科研项目; 财务报账制; 项目管理; 核算单位; 报账单位
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科技经费管理也日益规范和加强。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同时加大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力度。近两年来,主管部门又有新的举措,如,开设银行特设账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即是如此;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经费不再层层下拨,统一在某一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是主持单位,或是某一承担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如863项目、转基因专项等。本文仅就财务报账制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实行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可以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预算执行力和经费使用效率,在项目验收阶段,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但是,目前在实践中,财务报账制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做法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一、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报账中存在的问题
1.真实性问题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一就是真实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对经费核算管理单位来说,部分核算的经济业务是报账单位发生的,这部分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经费核算单位经办人员、会计人员并不能作出保证。而在财务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经费核算单位要做出“管理当局声明书”,必须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书面声明或确认,这对被审计单位来说,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2.支付问题
财务报账时,如何进行支付结算,有时也是一个问题。有些费用有时因报账单位垫付资金,而汇入报账单位,至于是否确实垫付,报账单位收到报账款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本来可以支付现金的费用,如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用工工资),是否能支付现金,特别是当金额比较大时,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一些支出金额较大的费用,报账单位个人先行垫付了现金,能否以现金形式支付。支付采取何种方式,不只是会计核算的问题,也是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的一个体现。
3.垫付资金问题
报账单位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然遇到资金问题。因为经费未下拨到本单位,使用经费时不可能随用随取,只能用别的资金先行垫付。若使用其他在研项目经费,这时,就涉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问题。若不想使用其他项目经费且经费来源又较少时,资金垫付就比较困难。
(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统计及经费考核问题
科研单位对科研项目统计一般以批准立项和经费到账为准。此类报账项目,由于经费未下拨,对报账单位来说,有等于无,自然不予统计,年底经费考核时,也不算指标。科研人员就好像成了为别的单位打工的人员,只不过为了有事可干,不能放着科研项目不去做,只能不作计较,埋头苦干。对核算单位而言,此类项目既有立项,又有经费到账,自然是如假包换的科研项目,在经费统计上,自然按账面上反映的数额统计,这样,既有了项目,又增加了经费,可谓是双赢。两种做法对比鲜明,但都不正确。
2.项目管理和管理费问题
报账单位既然未将报账项目纳入统计考核范围,自然也不会纳入管理范围,项目管理基本上是科研人员自己的事。当然,上级项目承担单位会对下级承担单位进行项目任务分配、安排,会定期检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但这代替不了下级承担单位——报账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报账单位项目管理缺失,使项目管理环节出现了断层。
项目经费预算中一般都有管理费预算,这项费用是用于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以项目经费为基数按比例核定,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费一般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比例收取并统筹安排使用。但在报账项目中,由于经费未下拨至报账单位,报账单位放弃了管理,也就放弃了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费指标则由核算单位享有。实际上,报账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基础条件,但这部分消耗未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报账制项目的管理费则与实际不符,也与有关规定不符。
3.绩效考核和激励问题
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关于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未完全落到实处。报账单位未收到经费,对报账项目不作统计,不作管理,更不作绩效考核,科研人员的绩效成为一纸空谈。核算单位则以账面经费为基数,根据考核情况,提取、支出科研人员绩效。绩效考核和绩效支出本是一种激励措施,若未适用于报账单位科研人员,会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这与国家实行绩效管理的初衷相违背。
二、完善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的建议
(一)完善财务报账制度,规范财务报账程序
1.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签字手续完备、附件齐全,是报账的基本要求,对报账项目来说,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如前所述,会计人员难以知晓报账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否实际发生,防范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完善报账手续。实际工作中,常有报账单位仅提供原始单据进行报账,这种做法非常不妥。比较妥当的做法是由报账单位填写报销单,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金额大的支出或重要的支出还应由单位领导签字;附件应齐全,如参加会议要有会议通知,组织会议还应有签到单,测试费要有协议,材料费要有验收人签字并附清单或协议,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号,仪器设备费应有合同和固定资产登记证明。再根据核算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由该单位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签字。报账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事项进行确认,核算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支付进行认可,经过双方的确认和认可,会计人员方可进行报账业务处理。
【关键词】 科研项目; 财务报账制; 项目管理; 核算单位; 报账单位
随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科技经费管理也日益规范和加强。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同时加大项目验收的财务审计力度。近两年来,主管部门又有新的举措,如,开设银行特设账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即是如此;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经费不再层层下拨,统一在某一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是主持单位,或是某一承担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如863项目、转基因专项等。本文仅就财务报账制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实行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可以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预算执行力和经费使用效率,在项目验收阶段,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但是,目前在实践中,财务报账制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做法还有待完善和加强。
一、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报账中存在的问题
1.真实性问题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第一就是真实性原则,即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对经费核算管理单位来说,部分核算的经济业务是报账单位发生的,这部分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可靠,经费核算单位经办人员、会计人员并不能作出保证。而在财务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经费核算单位要做出“管理当局声明书”,必须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作出书面声明或确认,这对被审计单位来说,确实有点勉为其难。
2.支付问题
财务报账时,如何进行支付结算,有时也是一个问题。有些费用有时因报账单位垫付资金,而汇入报账单位,至于是否确实垫付,报账单位收到报账款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本来可以支付现金的费用,如差旅费、劳务费(科研用工工资),是否能支付现金,特别是当金额比较大时,如何处理比较妥当;一些支出金额较大的费用,报账单位个人先行垫付了现金,能否以现金形式支付。支付采取何种方式,不只是会计核算的问题,也是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的一个体现。
3.垫付资金问题
报账单位科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然遇到资金问题。因为经费未下拨到本单位,使用经费时不可能随用随取,只能用别的资金先行垫付。若使用其他在研项目经费,这时,就涉及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问题。若不想使用其他项目经费且经费来源又较少时,资金垫付就比较困难。
(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统计及经费考核问题
科研单位对科研项目统计一般以批准立项和经费到账为准。此类报账项目,由于经费未下拨,对报账单位来说,有等于无,自然不予统计,年底经费考核时,也不算指标。科研人员就好像成了为别的单位打工的人员,只不过为了有事可干,不能放着科研项目不去做,只能不作计较,埋头苦干。对核算单位而言,此类项目既有立项,又有经费到账,自然是如假包换的科研项目,在经费统计上,自然按账面上反映的数额统计,这样,既有了项目,又增加了经费,可谓是双赢。两种做法对比鲜明,但都不正确。
2.项目管理和管理费问题
报账单位既然未将报账项目纳入统计考核范围,自然也不会纳入管理范围,项目管理基本上是科研人员自己的事。当然,上级项目承担单位会对下级承担单位进行项目任务分配、安排,会定期检查、了解项目执行情况,但这代替不了下级承担单位——报账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报账单位项目管理缺失,使项目管理环节出现了断层。
项目经费预算中一般都有管理费预算,这项费用是用于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以项目经费为基数按比例核定,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在实际工作中,管理费一般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比例收取并统筹安排使用。但在报账项目中,由于经费未下拨至报账单位,报账单位放弃了管理,也就放弃了管理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费指标则由核算单位享有。实际上,报账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了一些必要的基础条件,但这部分消耗未得到应有的补偿。这样,报账制项目的管理费则与实际不符,也与有关规定不符。
3.绩效考核和激励问题
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其中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关于科研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对科研人员的激励。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未完全落到实处。报账单位未收到经费,对报账项目不作统计,不作管理,更不作绩效考核,科研人员的绩效成为一纸空谈。核算单位则以账面经费为基数,根据考核情况,提取、支出科研人员绩效。绩效考核和绩效支出本是一种激励措施,若未适用于报账单位科研人员,会挫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这与国家实行绩效管理的初衷相违背。
二、完善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的建议
(一)完善财务报账制度,规范财务报账程序
1.完善财务报账手续
签字手续完备、附件齐全,是报账的基本要求,对报账项目来说,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如前所述,会计人员难以知晓报账单位的经济业务是否实际发生,防范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完善报账手续。实际工作中,常有报账单位仅提供原始单据进行报账,这种做法非常不妥。比较妥当的做法是由报账单位填写报销单,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金额大的支出或重要的支出还应由单位领导签字;附件应齐全,如参加会议要有会议通知,组织会议还应有签到单,测试费要有协议,材料费要有验收人签字并附清单或协议,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号,仪器设备费应有合同和固定资产登记证明。再根据核算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由该单位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签字。报账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事项进行确认,核算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是对报账支付进行认可,经过双方的确认和认可,会计人员方可进行报账业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