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纳入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考核问责内容。该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立项、规划、土地出让阶段,将建设绿色建筑的相关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建设单位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等优势资源,挖掘本地的节能、节水、节材潜能;在结构方面,倡导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制成的建筑材料。该县还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2015年,该县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200套,基本建成28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