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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不断深入,对文化遗产内涵的理解也不断丰富起来。以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标志,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主要有“人类共同遗产”、文化资源、“人类共同关注”这三个视角。《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事项,这意味着对保护的“共同责任感”,各国、各地区应从文化而不是行政地域的角度理解非遗的跨界传播,在非遗保护实践中开展积极的合作,注重减少价值观念、不同地域间的冲突和分歧,推动不同文化问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