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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1980年3月开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领导下,由邓小平、胡耀邦同志主持,有以胡乔木为首的20多位同志参与起草,写出“草案”后,于1980年10月先在党内四千高级干部中对决议草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讨论,又经40多位同志再审议,反复修改后,才于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