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 从来把“鲁用田赋”,作为鲁国按田亩纳赋来解释,这是两千年来对文字上、制度上莫大的误解,其实田亦可以用作甸。这里所谓“田赋”实为“甸赋”,系按“甸”的地区单位征收军赋,它与按亩收税作为政府的另一项收入是两码事。如果把“甸赋”作为“田赋”来解,会与后来的田赋,在名称上、内容上混淆起来,这也不能把当日以甸为征收地区单位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