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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校危机中,班主任一定要有合作共生的理念。友好互动、宽容理解、共同教育,家校联手才能真正让教育有效果;保持界限,不越界,懂法、用法,才能处惊而不险。
【关键词】家校危机;班主任;家长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95-0014-02
【中图分类号】周东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梧桐学校(广东深圳,518100)教师,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龙岗区首个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家庭教育指导师。
初任班主任会面临许多难题,除了如何和学生打交道、管理学生,另一个难题就是和家长的沟通、相处。家校建设是班主任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沟通顺畅,家长将会成为教育很好的同盟者,给班级管理工作助力良多;如果出现家校矛盾,轻则影响教育效果,重则出现冲突、纠纷,不仅给班主任带来巨大压力,甚至还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办学秩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生活向学校提出的任务变得如此复杂,以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育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
一、家校危机是家校互动失败的结果
许多学校都成立了家委会,可现状是除了一些文体活动会让家长参与,所谓的“家委会”更多承担的是义工角色,帮学校分担任务,而很少参与学生管理、建言献策,更别说参与学校课程建设或者担当教学助手了。有的校长和教师担心开放会导致家长干涉、监督学校工作,担心露短被家长挑刺和抓住把柄,带来新的管理麻烦,影响声誉。班主任往往只有在学生出现问题需要家长帮忙解决时,才会和家长联系,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理解和信任关系。
在家校信任脆弱的背景下,当有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时,班主任如果采用不恰当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控诉等,很容易遭到家长的指责,因为家长感到自己似乎成了投诉的窗口甚至是问题的责任人,矛盾的产生甚至激化也就不难预料了。一旦家长站在教育的对立面成为教育的干扰因素,班主任就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来预防家校纠纷信息的快速传播,合作失败就演变成了“家校危机”。
二、家校危机的预防与处理
在日常教学生活中,班主任要营造一种开放的氛围,经常和家长保持正面且积极的接触。班主任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或通过新媒体工具如微信群、QQ群等经常性地公布校园动态,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信息、班级信息、学校信息,定期开展各种互动,也可私聊部分、个别家长,鼓励他们参与进来。班主任可在学生表现优异的时候及时向家长汇报情况,而不应该只在学生出现了问题时,才意识到家长的存在。长期坚持这么做,即使遇到麻烦的事情,由于平时和家长建立信任关系,班主任也会获得家长很好的支持、理解和协助。
突发事件发生时,有的家长会单独联系表达诉求,有的则会不考虑后果地在QQ群或微信群控诉,甚至向学校相关领导或教育部门投诉。家长的情绪处于不理智状态时,班主任要想办法先化解情绪,而不是急于辩解,甚至带着情绪加入其中,这样容易激化问题,导致关系恶化,使孩子的问题演变成了家长和学校间的危机、冲突。
班主任要用服务的心态对待家长,与家长友好互动。面对学生的问题,班主任要真实而平静地陈述事实,和家长一起商议怎么解决,并且真诚地表述自己的期望,让家长感受到教师是在帮助孩子改变,是在传递携手解决问题的信息,而不是指责甚至带有歧视性或者打击式的批判。
家长的信任和认可源于教师的态度。教师应把握真诚、友好的原则与家长沟通,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家庭,这样就能得到家长的理解、信任和最有力的支持。再“蛮横”的家长都盼着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都不会与真心帮助孩子成长的教师对着干。
三、明确职责范围是教师自我关怀的“救心丹”
常常听到有教师悲愤地说:“我们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结果还得不到学生的理解和家长的认可,真是冤枉。”笔者强烈反对这种说法:学生就是学生,不可能是我们的孩子,教师的爱是专业的爱,不能是父母式的爱。
班主任只是教師,不是父母。班主任的职责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和行为教育,即使有惩戒也是在不伤害学生身体的前提下进行的特别教育,我们不可混淆教师和父母的身份。教师的职责是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进行教育,班主任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职业界限。
有时遇到学生的严重违纪问题,比如打架、偷窃、欺凌等极端事件,需要家长协助解决,班主任一定要在家长到来之前,让涉事的双方学生和目击者分开写下书面文字材料,如果产生经济赔偿的要保留好所有单据,必要时可以调出学校监控录像,作为证据;若有身体受伤的须及时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处理问题过程中,要让家长依照事实和涉事学生、相关家长自己商量赔偿和处罚方案,切不可越俎代庖。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学校只有调解权和建议权,没有裁决权,让法律来仲裁的做法值得借鉴。
教师还要懂教育类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义务教育法》《校园安全管理条例》《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法》等,依法治教、以德育人,班主任工作才能有惊无险、游刃有余。知法,用法,不违法,家长即使再不满,危机也不会上升到冲突;即使遇到危机,教师也可以理直气壮,气定神闲,而不是被裹挟其中,反受其害,甚至引来许多麻烦和法律责任。
建立共生的理念,经常用平等、合作的互动建立联系,用服务的心态和专业技巧来处理偶发事件,用教师职责和法律条文来保持界限,“家校建设”就一定能绽放光彩,家长必能成为教育的一支生力军,成为班主任的最佳合伙人。
【关键词】家校危机;班主任;家长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95-0014-02
【中图分类号】周东芳,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梧桐学校(广东深圳,518100)教师,高级教师,深圳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龙岗区首个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家庭教育指导师。
初任班主任会面临许多难题,除了如何和学生打交道、管理学生,另一个难题就是和家长的沟通、相处。家校建设是班主任班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沟通顺畅,家长将会成为教育很好的同盟者,给班级管理工作助力良多;如果出现家校矛盾,轻则影响教育效果,重则出现冲突、纠纷,不仅给班主任带来巨大压力,甚至还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办学秩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生活向学校提出的任务变得如此复杂,以致如果没有整个社会,首先是家庭的高度的教育素养,那么不管教育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收不到完满的效果。”
一、家校危机是家校互动失败的结果
许多学校都成立了家委会,可现状是除了一些文体活动会让家长参与,所谓的“家委会”更多承担的是义工角色,帮学校分担任务,而很少参与学生管理、建言献策,更别说参与学校课程建设或者担当教学助手了。有的校长和教师担心开放会导致家长干涉、监督学校工作,担心露短被家长挑刺和抓住把柄,带来新的管理麻烦,影响声誉。班主任往往只有在学生出现问题需要家长帮忙解决时,才会和家长联系,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理解和信任关系。
在家校信任脆弱的背景下,当有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时,班主任如果采用不恰当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控诉等,很容易遭到家长的指责,因为家长感到自己似乎成了投诉的窗口甚至是问题的责任人,矛盾的产生甚至激化也就不难预料了。一旦家长站在教育的对立面成为教育的干扰因素,班主任就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来预防家校纠纷信息的快速传播,合作失败就演变成了“家校危机”。
二、家校危机的预防与处理
在日常教学生活中,班主任要营造一种开放的氛围,经常和家长保持正面且积极的接触。班主任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或通过新媒体工具如微信群、QQ群等经常性地公布校园动态,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信息、班级信息、学校信息,定期开展各种互动,也可私聊部分、个别家长,鼓励他们参与进来。班主任可在学生表现优异的时候及时向家长汇报情况,而不应该只在学生出现了问题时,才意识到家长的存在。长期坚持这么做,即使遇到麻烦的事情,由于平时和家长建立信任关系,班主任也会获得家长很好的支持、理解和协助。
突发事件发生时,有的家长会单独联系表达诉求,有的则会不考虑后果地在QQ群或微信群控诉,甚至向学校相关领导或教育部门投诉。家长的情绪处于不理智状态时,班主任要想办法先化解情绪,而不是急于辩解,甚至带着情绪加入其中,这样容易激化问题,导致关系恶化,使孩子的问题演变成了家长和学校间的危机、冲突。
班主任要用服务的心态对待家长,与家长友好互动。面对学生的问题,班主任要真实而平静地陈述事实,和家长一起商议怎么解决,并且真诚地表述自己的期望,让家长感受到教师是在帮助孩子改变,是在传递携手解决问题的信息,而不是指责甚至带有歧视性或者打击式的批判。
家长的信任和认可源于教师的态度。教师应把握真诚、友好的原则与家长沟通,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家庭,这样就能得到家长的理解、信任和最有力的支持。再“蛮横”的家长都盼着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都不会与真心帮助孩子成长的教师对着干。
三、明确职责范围是教师自我关怀的“救心丹”
常常听到有教师悲愤地说:“我们把学生当自己的孩子,结果还得不到学生的理解和家长的认可,真是冤枉。”笔者强烈反对这种说法:学生就是学生,不可能是我们的孩子,教师的爱是专业的爱,不能是父母式的爱。
班主任只是教師,不是父母。班主任的职责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和行为教育,即使有惩戒也是在不伤害学生身体的前提下进行的特别教育,我们不可混淆教师和父母的身份。教师的职责是用专业知识和技巧进行教育,班主任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职业界限。
有时遇到学生的严重违纪问题,比如打架、偷窃、欺凌等极端事件,需要家长协助解决,班主任一定要在家长到来之前,让涉事的双方学生和目击者分开写下书面文字材料,如果产生经济赔偿的要保留好所有单据,必要时可以调出学校监控录像,作为证据;若有身体受伤的须及时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处理问题过程中,要让家长依照事实和涉事学生、相关家长自己商量赔偿和处罚方案,切不可越俎代庖。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学校只有调解权和建议权,没有裁决权,让法律来仲裁的做法值得借鉴。
教师还要懂教育类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义务教育法》《校园安全管理条例》《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法》等,依法治教、以德育人,班主任工作才能有惊无险、游刃有余。知法,用法,不违法,家长即使再不满,危机也不会上升到冲突;即使遇到危机,教师也可以理直气壮,气定神闲,而不是被裹挟其中,反受其害,甚至引来许多麻烦和法律责任。
建立共生的理念,经常用平等、合作的互动建立联系,用服务的心态和专业技巧来处理偶发事件,用教师职责和法律条文来保持界限,“家校建设”就一定能绽放光彩,家长必能成为教育的一支生力军,成为班主任的最佳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