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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18年4月,原A县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的H公司生产劣质"SΛMSUNG"手机外屏产品。A县质监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标注有"SΛMSUNG"字样的各型号手机外屏,无其他任何标注。当事人不能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或授权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经查明,H公司库存的该批产品货值360.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