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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做官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正途,科举考试。先考秀才,完了再考举人,举人完了再参加会试,取得贡士的资格,完了再参加殿试,取得进士的资格,进士以后就可以分派官职,派到县里面就可以做七品知县。考中进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个官做。这个正途是很难的,道光之后 4 万万人,每 3 年考一次,一次取 300 来人,平均一年取 100 人,清朝 268 年取了 26846 个人,平均一年 101 个人都不到。
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清朝的选官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叫“异途”,主要是捐纳,就是花钱。
“捐纳”就是买官卖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 60%,就是60%的官是捐纳,40%的官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
中国出现捐纳,秦朝就有了。秦朝统一了天下,开始让百姓用粮食来买官爵。到了汉朝,也还有捐纳,汉武帝曾经下令,可以卖武功爵,于是盐铁富贾,相率而至。漢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为什么要捐纳?清朝的钱,收支有定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数。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碰到特殊情况,如打仗、黄河决口、大的灾荒,没钱怎么办呢,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捐纳。
第一,统一管理。我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一是统一捐项,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二是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户部捐纳局主管。三是统一入库。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四是统一政策。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五是统一资证。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
第二,明码标价。什么官,多少钱,它是有规定的。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它价钱很复杂,就挑几个主要的说一下。京官就选郎中、主事,地方道员、知府、知县。道员、知府、知县,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郎中五品官,是银9600 两,主事六品官银 4620 两,道员四品官银 16400 两,知府四品官银 13300 两,同知就是五品,银 6820 两,知县七品银 4620 两,县丞就是副县八品,银 980 两。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到后来价钱就落了。
我们再看看光绪晚期,到光绪二十六年的价钱,郎中 2073两,主事 1728 两,道员 4723 两,知府 3830 两,同知 1474 两,知县999 两,县丞 210 两。这知县由4600 两,降到 900 多两,为什么?官越捐越多,价钱越来越低。
第三,官多缺儿少。捐的官很多,真正落实到就职就少了。拿知县来说,到光绪年间,全国的知县是 1314 个,康熙十一年到十四年,因为平息“三藩之乱”,捐了知县 500 多位。全国才 1300 多个知县,你这一下子就捐了 500 个知县,它那个知县原来都是有位置的,三年还考一次进士。知县没有空位子,你捐了官之后,你没有官做。最多的有捐了以后 60 年得不到位置,这人都死了,还没落实这个缺儿呢,官多缺儿少。后来就捐监生,就是捐国子监的监生,捐到多少呢?甘肃 5 个月捐了 16000多人,花钱买文凭。
第四,捐纳泛滥。它开始时,有例捐,有常捐。比如打仗,战争结束了,这捐纳就停了;黄河决口,修河,河修好了,河口堵上了,这捐就停了。后来很多例捐就变成常捐,这就越捐越滥,滥到什么程度呢?我举几个例子,嘉庆道光年间,监生捐了 20 万人,全国参加会试多者 16000 人,你捐了 20万个监生,他怎么来考进士?我给总结了十条:捐官就是做官;捐复;捐升,就是升官;捐补;捐级,捐加级;捐衔,不捐官光捐衔;捐监,国子监的监生;捐正,副职捐正印;捐减,官犯了罪了,花钱捐了减等,或者减免;捐典,死了之后捐的封典荣誉,后来就不是官了,特别是有些官犯了罪了,革职了,捐点钱又复职了。我想升级,花钱,捐了钱以后就升级。有些该休职,该退了,捐钱就接着做,甚至后来到一品二品的大员也捐,就滥了。所以,清朝的捐纳制度,是越来越滥,越来越坏,问题严重,弊端层出不穷。
捐纳制度的弊端很多。第一,在财政上,饮鸩止渴。捐纳的本意是解决财政上的不足,但是,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我举一个例子,乾隆时候打仗,前方粮食不够,运输有困难,就捐粮食,捐一个县官,40 担米,捐一个京官 20担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吃钱粮,用那个老陈米凑 20 担就捐个京官,凑 40 担就捐个县官,捐完了县官就往回搂,搂可不只那 40担米。你搂一个知府,“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有人建议可以采取别的办法,第一节省,第二搞贸易,增加收入来补充国库,皇帝不同意,还是要捐。
第二,在文化上,斯文扫地。本来通过科举考试,从秀才、举人、贡士到进士,进士还不能马上做官,还要等一段时间,因为有缺儿才能做,才能熬到一个知县。最大的年龄 59 岁考中进士,再等个一两年,才能开始做知县,一辈子,不是十年寒窗,是一辈子寒窗中一个进士,才可以做一个知县。你花了 20 担米就做一个知县,还去搂钱,那不是斯文扫地吗?一些知识分子10 年寒窗,穷经皓首,考个举人、进士,你这花一点银子就得到一个举人、进士。甚至还有白丁,花钱买了一个笔帖式,文秘翻译,贪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县丞,搂了钱,再花钱买个知县,搂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知府,再搂钱、再花钱买个道员,这不是斯文扫地吗?
雍正的时候,曾经觉察到这个问题,1100 个买的监生让他们考试,结果 900 多人全不合格,太学的学生白丁!所以捐纳制度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亵渎。
第三,在吏治上,贪污腐败。他买一个官,买一个知县要 4600两银子,知县的薪俸是 60 两银子。他做了知县就贪,先把成本还上,再贪,贪了再买知府,买了知府贪了钱把成本还上,再买道员,形成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官员捐纳之间要有中间人,有一个人,叫黄纯祐,他就是中间人,来做这个事情,查出来的交通关节得到的银子,是白银 20 万两。所以清朝有人说:“部院衙门之大弊,无过于捐纳一事”,这是王鸿绪《密缮小折》里讲的话。
第四,在政治上,丧失民心。因为贪官比较普遍,贪污比较严重,贿赂比较猖獗,这个事情天长日久,从南到北,从地方到中央,最后就变成一个政治问题了。所以清朝人他自己说了句话,他原话是这样子,他说,盗贼之起,由于吏治之坏,吏治之坏由于捐纳之滥。你这个县官,贪得太厉害了,老百姓生活不下去了,官逼民反,就变成政治问题了。
这么严重的问题不是没有人提,有人提。我举一个例子,一个叫贺世盛的书生,他写了一个小册子,痛斥捐纳之弊。耒阳县知县知道了,这个人是湖南耒阳的,就把贺世盛抓了,抓完了以后就严刑拷打,问他,你说捐官,谁捐官了?谁的官他是花钱买来的?卖官那人是谁?中间联络那人是谁?他不能确指其人,他是笼统地揭发捐纳制度的弊病,县官呢,就给贺世盛加了一个罪,叫“妄诋朝政,肆其悖逆”,就是大逆不道,完了就上奏,本人凌迟处死,他自己的儿子,他兄弟的儿子 16 岁以上处斩,16 岁以下和妻子给功臣家为奴,就报到北京了。朝廷九卿科道会议讨论,和珅等 40 个大员签署同意,最后报到乾隆那儿,乾隆怎么批呢?“特宥赦之,改为处决”。乾隆皇帝很宽宏大量,不要凌迟了,斩首就可以了,还是处死了。乾隆皇帝你想一想,捐纳制度有什么弊端?开朝廷会议讨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进行改革?没有,把提出批评的人杀了。
清朝的皇帝没有吸取正确的意见,废除捐纳制度,而是对批评捐纳制度的人以杀头来进行回答,结果,问题愈来愈严重,朝政腐败,民心丧尽,再加上其他的原因,导致了清朝的灭亡。
(摘自《文史月刊》)
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经过努力没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没考取,怎么办?清朝的选官还有另外一条途径,叫“异途”,主要是捐纳,就是花钱。
“捐纳”就是买官卖官。
捐纳制度在清朝是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举制度互相补充,一部分人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做官。捐纳做官,官员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时候到 60%,就是60%的官是捐纳,40%的官是科举考试的,但是这主要是中下级官员。
中国出现捐纳,秦朝就有了。秦朝统一了天下,开始让百姓用粮食来买官爵。到了汉朝,也还有捐纳,汉武帝曾经下令,可以卖武功爵,于是盐铁富贾,相率而至。漢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纳,到清朝捐纳成为制度。
为什么要捐纳?清朝的钱,收支有定数,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数。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又“摊丁入地”,丁后来就不拿丁银了,所以收入它是个定数。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个定数,碰到特殊情况,如打仗、黄河决口、大的灾荒,没钱怎么办呢,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捐纳。
清朝捐纳制度的特点
第一,统一管理。我数了一下,大概有五个统一:一是统一捐项,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纳。哪些可以开捐,哪些不可以开捐,它是有规定的。二是统一主管。这么大一个国家,捐纳谁管?户部捐纳局主管。三是统一入库。捐了钱归谁?不是归知县、知府,捐了钱统一交户部国库,后来一部分也分到省里边用,主要要归户部国库。四是统一政策。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五是统一资证。要有资格。捐官也要有资格,捐纳也要有资格,乡邻要具结担保,当地要给他开籍贯和清白册。是国子监的学生,国子监要出印鉴的证明。
第二,明码标价。什么官,多少钱,它是有规定的。以乾隆三十九年为例,它价钱很复杂,就挑几个主要的说一下。京官就选郎中、主事,地方道员、知府、知县。道员、知府、知县,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郎中五品官,是银9600 两,主事六品官银 4620 两,道员四品官银 16400 两,知府四品官银 13300 两,同知就是五品,银 6820 两,知县七品银 4620 两,县丞就是副县八品,银 980 两。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价钱。到后来价钱就落了。
我们再看看光绪晚期,到光绪二十六年的价钱,郎中 2073两,主事 1728 两,道员 4723 两,知府 3830 两,同知 1474 两,知县999 两,县丞 210 两。这知县由4600 两,降到 900 多两,为什么?官越捐越多,价钱越来越低。
第三,官多缺儿少。捐的官很多,真正落实到就职就少了。拿知县来说,到光绪年间,全国的知县是 1314 个,康熙十一年到十四年,因为平息“三藩之乱”,捐了知县 500 多位。全国才 1300 多个知县,你这一下子就捐了 500 个知县,它那个知县原来都是有位置的,三年还考一次进士。知县没有空位子,你捐了官之后,你没有官做。最多的有捐了以后 60 年得不到位置,这人都死了,还没落实这个缺儿呢,官多缺儿少。后来就捐监生,就是捐国子监的监生,捐到多少呢?甘肃 5 个月捐了 16000多人,花钱买文凭。
第四,捐纳泛滥。它开始时,有例捐,有常捐。比如打仗,战争结束了,这捐纳就停了;黄河决口,修河,河修好了,河口堵上了,这捐就停了。后来很多例捐就变成常捐,这就越捐越滥,滥到什么程度呢?我举几个例子,嘉庆道光年间,监生捐了 20 万人,全国参加会试多者 16000 人,你捐了 20万个监生,他怎么来考进士?我给总结了十条:捐官就是做官;捐复;捐升,就是升官;捐补;捐级,捐加级;捐衔,不捐官光捐衔;捐监,国子监的监生;捐正,副职捐正印;捐减,官犯了罪了,花钱捐了减等,或者减免;捐典,死了之后捐的封典荣誉,后来就不是官了,特别是有些官犯了罪了,革职了,捐点钱又复职了。我想升级,花钱,捐了钱以后就升级。有些该休职,该退了,捐钱就接着做,甚至后来到一品二品的大员也捐,就滥了。所以,清朝的捐纳制度,是越来越滥,越来越坏,问题严重,弊端层出不穷。
清朝捐纳制度的弊端
捐纳制度的弊端很多。第一,在财政上,饮鸩止渴。捐纳的本意是解决财政上的不足,但是,是饮鸩止渴,后患无穷。我举一个例子,乾隆时候打仗,前方粮食不够,运输有困难,就捐粮食,捐一个县官,40 担米,捐一个京官 20担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吃钱粮,用那个老陈米凑 20 担就捐个京官,凑 40 担就捐个县官,捐完了县官就往回搂,搂可不只那 40担米。你搂一个知府,“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有人建议可以采取别的办法,第一节省,第二搞贸易,增加收入来补充国库,皇帝不同意,还是要捐。
第二,在文化上,斯文扫地。本来通过科举考试,从秀才、举人、贡士到进士,进士还不能马上做官,还要等一段时间,因为有缺儿才能做,才能熬到一个知县。最大的年龄 59 岁考中进士,再等个一两年,才能开始做知县,一辈子,不是十年寒窗,是一辈子寒窗中一个进士,才可以做一个知县。你花了 20 担米就做一个知县,还去搂钱,那不是斯文扫地吗?一些知识分子10 年寒窗,穷经皓首,考个举人、进士,你这花一点银子就得到一个举人、进士。甚至还有白丁,花钱买了一个笔帖式,文秘翻译,贪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县丞,搂了钱,再花钱买个知县,搂了钱再花钱再买一个知府,再搂钱、再花钱买个道员,这不是斯文扫地吗?
雍正的时候,曾经觉察到这个问题,1100 个买的监生让他们考试,结果 900 多人全不合格,太学的学生白丁!所以捐纳制度对于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亵渎。
第三,在吏治上,贪污腐败。他买一个官,买一个知县要 4600两银子,知县的薪俸是 60 两银子。他做了知县就贪,先把成本还上,再贪,贪了再买知府,买了知府贪了钱把成本还上,再买道员,形成吏治腐败,贪污成风。官员捐纳之间要有中间人,有一个人,叫黄纯祐,他就是中间人,来做这个事情,查出来的交通关节得到的银子,是白银 20 万两。所以清朝有人说:“部院衙门之大弊,无过于捐纳一事”,这是王鸿绪《密缮小折》里讲的话。
第四,在政治上,丧失民心。因为贪官比较普遍,贪污比较严重,贿赂比较猖獗,这个事情天长日久,从南到北,从地方到中央,最后就变成一个政治问题了。所以清朝人他自己说了句话,他原话是这样子,他说,盗贼之起,由于吏治之坏,吏治之坏由于捐纳之滥。你这个县官,贪得太厉害了,老百姓生活不下去了,官逼民反,就变成政治问题了。
这么严重的问题不是没有人提,有人提。我举一个例子,一个叫贺世盛的书生,他写了一个小册子,痛斥捐纳之弊。耒阳县知县知道了,这个人是湖南耒阳的,就把贺世盛抓了,抓完了以后就严刑拷打,问他,你说捐官,谁捐官了?谁的官他是花钱买来的?卖官那人是谁?中间联络那人是谁?他不能确指其人,他是笼统地揭发捐纳制度的弊病,县官呢,就给贺世盛加了一个罪,叫“妄诋朝政,肆其悖逆”,就是大逆不道,完了就上奏,本人凌迟处死,他自己的儿子,他兄弟的儿子 16 岁以上处斩,16 岁以下和妻子给功臣家为奴,就报到北京了。朝廷九卿科道会议讨论,和珅等 40 个大员签署同意,最后报到乾隆那儿,乾隆怎么批呢?“特宥赦之,改为处决”。乾隆皇帝很宽宏大量,不要凌迟了,斩首就可以了,还是处死了。乾隆皇帝你想一想,捐纳制度有什么弊端?开朝廷会议讨论,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怎么进行改革?没有,把提出批评的人杀了。
清朝的皇帝没有吸取正确的意见,废除捐纳制度,而是对批评捐纳制度的人以杀头来进行回答,结果,问题愈来愈严重,朝政腐败,民心丧尽,再加上其他的原因,导致了清朝的灭亡。
(摘自《文史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