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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表演”是学生喜闻乐见的一种学习形式,“情境表演”既符合学生直观、形象的思维特点,又能够满足学生表现欲望强烈的性格特点,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教学手段。在实施“情境表演”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情境表演”的一般要求与基本方法,通过有效的“情境表演”,既充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真正提高学生的语文学习水平,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笔者认为,在课堂教学中,适时、适当进行“情境表演”是必要的,但应该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 “情境表演”前教师必须明确目的和意图。语文教学中的“情境表演”不是目的,只是学生学习语言的手段,通过表演激发学生兴趣,强化学生语言运用实践,提升学生听、说、思、背等能力。所以,“情境表演”应该为学生深入地理解课文内容服务,为体现语文课堂中的语言“训练”而表演,为学生语文能力培养和发展而表演。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在课堂上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作出有效的教学引导,使“情境表演”才会产生应有的效果。
2. “情境表演”须让学生熟悉文本。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或理解”这是进行“情境表演”的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教师的引导则难以产生应有的效果;离开了这个前提,学生则无从进行特定条件下、特定环境中的“情境表演”,此时极容易出现学生“为表演而表演,为表现而表演,为热闹而表演”的情形,或蜻蜓点水,或避重就轻,或舍本逐末。为此,笔者主张,“情境表演”,必须在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或理解的前提下进行才有意义。那些在學生对课文或文本内容了解不多、理解不够情形下的“情境表演”分明是操之过急、急功近利的不当教学行为,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欲速而不达。
3. “情境表演”应与学生合作学习紧密结合。“情境表演”不是独幕话剧,也不是某一个学生的独角戏,学生难以用个体的形式去完成。“情境表演”应体现为人人参与的“群口练”。在准备过程中,它需要同学之间的不断磨合,需要通过学生共同的讨论、交流、协调与合作才能够得以完成。教师应让学生在小组内分角色表演,再通过竞赛评比,促进表演水平的提升。这样全员参与,“学会协调、学会合作”,也是学生作为未来事业建设者的一种必备的技能。
4. “情境表演”可打通由课内向课外延伸通的道。引导学生编演课本剧,是学生能力形成与发展的一个有效环节。由于学生具有较强的参与热情和表演欲望,做剧中人比做普通的阅读者更令他们兴趣盎然。加之在排演中可以自己准备道具、自己设计服装、自己选配音乐,他们有了展示身手的舞台,实践才干的场所,极大程度地调动和维持他们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先让学生熟悉课文内容,掌握故事情节,熟记人物的语言、动作,然后布置和引导学生准备、编排、表演。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表演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能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思维力、表达力,同时排练也是对学生组织、协调能力的锻炼,从“大语文”观来看,这些能力也是学生语文能力应具备的。
学生各自的生活环境、生活体验、生活积累、认知水平都不尽相同,每个表演者在揣摩剧本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从自身的不同角度对课文内容作出不同的理解,在处理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方面,都可以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或表现形式,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这些同时也都能反映出学生鲜活的个性特征和鲜明的人生态度。
5. “情境表演”须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表演评价。对学生进行有效、合理的表演评价,是激发与维持学生表演兴趣,促进学生能力训练与提高的有效途径。我们评价学生在情境表演中的表现,不仅要注意评价其语言、动作、表情、神态等,更应该注重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的积极性,努力的程度,交流的能力以及合作的精神等。评价过程中要注意采用以激励为主的评价方式,善意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评价方式可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之间互评、教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前两种方式能够更多地体现“以学生为主,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更值得在教学中大力提倡。学生进行“情境表演”的过程体现着一种“训练”过程、“培养”过程、“提高”过程和“发展”过程,而这一系列过程都需要通过着力落实《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目标。
1. “情境表演”前教师必须明确目的和意图。语文教学中的“情境表演”不是目的,只是学生学习语言的手段,通过表演激发学生兴趣,强化学生语言运用实践,提升学生听、说、思、背等能力。所以,“情境表演”应该为学生深入地理解课文内容服务,为体现语文课堂中的语言“训练”而表演,为学生语文能力培养和发展而表演。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在课堂上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作出有效的教学引导,使“情境表演”才会产生应有的效果。
2. “情境表演”须让学生熟悉文本。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或理解”这是进行“情境表演”的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教师的引导则难以产生应有的效果;离开了这个前提,学生则无从进行特定条件下、特定环境中的“情境表演”,此时极容易出现学生“为表演而表演,为表现而表演,为热闹而表演”的情形,或蜻蜓点水,或避重就轻,或舍本逐末。为此,笔者主张,“情境表演”,必须在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或理解的前提下进行才有意义。那些在學生对课文或文本内容了解不多、理解不够情形下的“情境表演”分明是操之过急、急功近利的不当教学行为,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欲速而不达。
3. “情境表演”应与学生合作学习紧密结合。“情境表演”不是独幕话剧,也不是某一个学生的独角戏,学生难以用个体的形式去完成。“情境表演”应体现为人人参与的“群口练”。在准备过程中,它需要同学之间的不断磨合,需要通过学生共同的讨论、交流、协调与合作才能够得以完成。教师应让学生在小组内分角色表演,再通过竞赛评比,促进表演水平的提升。这样全员参与,“学会协调、学会合作”,也是学生作为未来事业建设者的一种必备的技能。
4. “情境表演”可打通由课内向课外延伸通的道。引导学生编演课本剧,是学生能力形成与发展的一个有效环节。由于学生具有较强的参与热情和表演欲望,做剧中人比做普通的阅读者更令他们兴趣盎然。加之在排演中可以自己准备道具、自己设计服装、自己选配音乐,他们有了展示身手的舞台,实践才干的场所,极大程度地调动和维持他们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该先让学生熟悉课文内容,掌握故事情节,熟记人物的语言、动作,然后布置和引导学生准备、编排、表演。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表演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能有效地发展学生的思维力、表达力,同时排练也是对学生组织、协调能力的锻炼,从“大语文”观来看,这些能力也是学生语文能力应具备的。
学生各自的生活环境、生活体验、生活积累、认知水平都不尽相同,每个表演者在揣摩剧本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从自身的不同角度对课文内容作出不同的理解,在处理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方面,都可以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或表现形式,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这些同时也都能反映出学生鲜活的个性特征和鲜明的人生态度。
5. “情境表演”须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表演评价。对学生进行有效、合理的表演评价,是激发与维持学生表演兴趣,促进学生能力训练与提高的有效途径。我们评价学生在情境表演中的表现,不仅要注意评价其语言、动作、表情、神态等,更应该注重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参与的积极性,努力的程度,交流的能力以及合作的精神等。评价过程中要注意采用以激励为主的评价方式,善意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评价方式可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之间互评、教师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前两种方式能够更多地体现“以学生为主,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更值得在教学中大力提倡。学生进行“情境表演”的过程体现着一种“训练”过程、“培养”过程、“提高”过程和“发展”过程,而这一系列过程都需要通过着力落实《语文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