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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考察河南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河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加快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创业金融支撑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一、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释放“双创”活力
针对不同类型创新创业主体的需求和特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让每个愿意创新创业的主体都有机会和空间。一是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创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方式,推进普惠性研发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围绕国家重大工程、河南省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创新发展,形成“科技小巨人”企业带动、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支撑的良好局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全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目录,完善政府采购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采用首购、订购和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二是引导大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支持中信重机、许继集团、宇通客车、725研究所等行业龙头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发挥技术、人才和资本优势,加强企业内部创新、内部孵化,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培育创客、极客文化,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培育孵化带动产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客发展,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三是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来豫创业的,河南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对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河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以青年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大企业高管、连续创业者和留学归国创业者为重点,培育一批创客和极客。支持河南省内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二、加快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聚集整合“双创”资源
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关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创业链,围绕创新创业链布局创新创业载体。一是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实施“创新创业引领中原”工程,鼓励各地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集中创新创业资源,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孵化链条,以点带面,典型引导,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及开源社区建设,打造一批产业整合、金融协作、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示范区,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十三五期间,在河南省重点建设50个创新创业示范区。二是建设创新创业专业化孵化平台。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在土地、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支持。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河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根据其新增孵化面积、新增在孵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运行费补助。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30家以上,至2020年,河南省省级创业孵化载体数量超过300家。三是鼓励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各高等院校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高校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十三五期间,每家高等院校至少要建设1家众创空间。
三、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加快形成各类金融协同支持“双创”的局面
围绕创新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强化财政投资引导。积极发挥河南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国家高新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创投资金投向初创期企业和创客团队,支持优秀企业家、创业导师对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提供天使投资。二是完善孵化器金融投资功能。鼓励依托创投机构创办、主办孵化器,充分发挥投融资优势,打造“早期投资+全方位孵化服务”创业模式。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加快孵化器内种子资金建设,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建立河南省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共享机制。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的孵化(种子)资金投向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实施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债券市场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融资担保等多种金融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四是支持创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再融资。
四、完善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营造“双创”环境
健全激励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河南省情的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提升创新创业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研究起草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条政策建议,从载体建设、机制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提炼出全方位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使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简单明了,更具操作性。二是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大众创新创业”服务新模式,搭建企业与孵化载体、金融机构、创投机构间的对接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培训等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社区,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三是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举办各种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持续做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河南省科技创业雏鹰大赛工作,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搭建对接平台,河南省财政对获奖企业和团队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四是开展“创业券”试点。在郑州、洛阳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重点面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载体内的创客和创业团队发放“创业券”,用于支付相关创业活动支出,河南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财政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五是完善创新创业人员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导师服务绩效考评。针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者、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的不同需求,开展全方位创新创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一、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释放“双创”活力
针对不同类型创新创业主体的需求和特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让每个愿意创新创业的主体都有机会和空间。一是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创新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方式,推进普惠性研发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给予奖励性后补助。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围绕国家重大工程、河南省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创新发展,形成“科技小巨人”企业带动、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有效支撑的良好局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全省重点产业和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目录,完善政府采购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采用首购、订购和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二是引导大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创新创业。支持中信重机、许继集团、宇通客车、725研究所等行业龙头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发挥技术、人才和资本优势,加强企业内部创新、内部孵化,搭建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培育创客、极客文化,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培育孵化带动产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客发展,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三是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来豫创业的,河南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给予100万元科研资助。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期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对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河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创业资助。以青年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大企业高管、连续创业者和留学归国创业者为重点,培育一批创客和极客。支持河南省内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二、加快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聚集整合“双创”资源
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关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创业链,围绕创新创业链布局创新创业载体。一是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实施“创新创业引领中原”工程,鼓励各地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集中创新创业资源,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孵化链条,以点带面,典型引导,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及开源社区建设,打造一批产业整合、金融协作、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示范区,打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十三五期间,在河南省重点建设50个创新创业示范区。二是建设创新创业专业化孵化平台。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在土地、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支持。加快建设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河南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根据其新增孵化面积、新增在孵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运行费补助。十三五期间,每年新增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30家以上,至2020年,河南省省级创业孵化载体数量超过300家。三是鼓励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各高等院校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高校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十三五期间,每家高等院校至少要建设1家众创空间。
三、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加快形成各类金融协同支持“双创”的局面
围绕创新创业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一是强化财政投资引导。积极发挥河南省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国家高新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创投资金投向初创期企业和创客团队,支持优秀企业家、创业导师对创业团队和种子期、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提供天使投资。二是完善孵化器金融投资功能。鼓励依托创投机构创办、主办孵化器,充分发挥投融资优势,打造“早期投资+全方位孵化服务”创业模式。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加快孵化器内种子资金建设,建立孵化体系内的天使投资网络,建立河南省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共享机制。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的孵化(种子)资金投向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实施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债券市场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融资担保等多种金融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支持。四是支持创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和上市辅导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再融资。
四、完善落实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营造“双创”环境
健全激励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河南省情的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提升创新创业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研究起草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条政策建议,从载体建设、机制创新、环境营造等方面提炼出全方位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使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加简单明了,更具操作性。二是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大众创新创业”服务新模式,搭建企业与孵化载体、金融机构、创投机构间的对接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培训等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社区,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三是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举办各种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持续做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暨河南省科技创业雏鹰大赛工作,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搭建对接平台,河南省财政对获奖企业和团队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四是开展“创业券”试点。在郑州、洛阳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重点面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孵化载体内的创客和创业团队发放“创业券”,用于支付相关创业活动支出,河南省财政将根据各地财政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五是完善创新创业人员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创业导师服务绩效考评。针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者、孵化器、众创空间从业人员的不同需求,开展全方位创新创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