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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物权利要求是化学领域常见的产品权利要求形式,《专利审查指南》对于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组分和含量的限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审查实践中对于“<X”或“X以下”所限定的保护范围存在不同的解读方式.本文通过比较两个实际案例在不同国家同族专利的审查过程,经深入分析得出《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组合物含量规定的本意,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其对于申请文件撰写及专利审查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