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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积极探索,科学组织,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全县行政村参加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率达到100%,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率达到97.42%,138万人次受益,报销金额2055万元,缓解了2000多个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