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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小杨虽年纪轻轻,才15岁,但品行恶劣,作恶多端。我用尽软硬办法仍不能使其改邪归正。我一气之下在村宣传栏上公告声明。与小杨脱离父子关系。村人皆赞赏我的大义断亲之举。但事隔不久,我接到法院诉状,得知还未成年的小杨在一次斗殴中打伤同村村民王某。王某以小杨为被告、我为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我非常不解,村里人不是都已知道小杨不是我儿子了吗?为什么还让我替他赔偿?我仍然是小杨的父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