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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国只承认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