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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预审以追求案件客观真实和惩罚犯罪为主要价值目标,为了实现分权制衡,防止预审法官权力过分集中,该制度从创立开始一直处于改革之中,预审法官的角色也在发生改变。关于预审法官仍存在诸多争议:一是预审法官同时享有侦查权和司法审查权;二是预审法官的权力过大且过于集中,制约机制明显不足;三是预审法官都是由法官组成,没有专门的侦查人员。法国预审制度应改变侦查权和司法审查权过于集中的状态,实现诉审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