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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冰心在《大公报》发表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讽刺以林徽因为中心的梁家客厅,认为参加聚会的这些诗人、哲学家、画家、科学家,都有一种明显的虚伪、虚荣与虚幻之色。林徽因为之不悦,作为林的忠实仰慕者,金岳霖很孩子气地写了一篇《我的客厅》,大包大揽地将矛头转向自己:“我有客厅,并且每个星期六有集会……很明显批判的对象就是我。”
刨去替林徽因背锅的因素不谈,金岳霖倒是真的有个“客厅”的。他1932年搬到北京总布胡同与梁家住前后院,当时一些朋友每周六有聚会,因为金岳霖是单身汉,所以这些集会大都在他的小院里进行。金岳霖讲究吃,家中请有一个西式厨师,“星期六碰头会”吃的咖啡冰激凌和喝的咖啡,都是厨师按他的要求做出来的。
金岳霖爱吃。一本《金岳霖回忆录》,字数不多,11万字,涉及到“吃”的内容倒是不少,粗略估计得有三分之一的篇章,多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于是在文章里解释:“回忆录中提到饮食的地方很多……这是有理由的,古人曾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本文不提男女,一是因为男女是神圣的事情,不能随意谈;涉及别人,并且异性,也不应随意谈。饮食是大家所关心的,也是大家所经常谈论的。”
这本《金岳霖回忆录》,零零散散写于1981到1983年,那时的金老已年近九旬,可这本回忆录写得饶有兴味,不抱怨,不沉重,反而透着一股孩子气,想必他向来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回忆录中有一篇《中国菜世界第一》,通篇读下来,你会发现他一点儿也没有论述中国菜为何世界第一,比起别国的菜又是好在哪里,而只是任性地下了一个结论:“中国菜世界第一,这是毫无疑问的。”他认为中国菜中,很可能是北京菜或在北京的山东菜世界第一。广东菜、四川菜、福建菜都各有专长而又各成体系,能与北京菜媲美,别的地方的菜多半不成体系,只是有一些独特的菜而已。他拿谭延闿的“鸡油冬笋泥”举例,虽然油少泥多特别美味,但也只是独特的菜,就像湖南的腊肉好吃,却开不出腊肉席。
金岳霖喜欢喝酒,尤其应酬场合,逢喝必醉,解放后他曾多次承认“要是不解放,我可能早死了”。他喜欢喝黄酒,觉得黄酒的“醉”如果恰到好处,会激发文学艺术创作的灵感。而白酒的“醉”就让他避之不及了,最坏的“醉”他认为来自啤酒,“天旋地转,走不能,睡不是,坐也不是,吐也吐不了”。有趣的是,他此生醉过最厉害的一次并非来自于酒:在德国时,他抽过一支奇大无比的雪茄,抽完,大醉。他自认为此生乐观,唯一一次想“自寻短见”或“自了之”的时候,就是那一次烟醉的时候。抽雪茄是不能过肺的,应用口腔味蕾和鼻腔粘膜细品其香醇,他抽惯了纸烟,想必依然是按吸纸烟的方式来抽雪茄,难怪会醉。
金岳霖是逻辑学家,在研究吃的时候,也会忍不住用上逻辑学。他在德国常吃鹅,赞其美味,回国发现国人吃鹅的很少,他觉得国人有一个很怪的先人之见:“那么大的东西好吃吗?”这个奇怪思想所假设的前提,是禽兽愈小愈好吃。所谓“小”有两个意思,一是与“老”相对,一是与“大”相比,就家禽说,国人认为“老”的都不如“小”的好吃。其实并不然,大的鹅和北京白鸭虽然味道不同,可是都好吃。北京人喜欢吃烤鸭,他于是建议也可以烤鹅吃,在火中烤或者在高温烤箱中烤,应该都会美味。
金岳霖虽然爱吃,却不谙烹饪之道,他自己也说:“我只会吃菜,不会做菜,烹饪这一手艺无法谈论。”不但不会烧菜,连买菜对他来说都是难题。他爱吃鸡,陈公蕙曾教他到市场上买母鸡应该注意什么,金岳霖听罢,左耳进右耳出,到底也没有学会。这个清末洋务派官僚家庭出身的公子哥,到老也是没有自己动手做菜的习惯和爱好。
刨去替林徽因背锅的因素不谈,金岳霖倒是真的有个“客厅”的。他1932年搬到北京总布胡同与梁家住前后院,当时一些朋友每周六有聚会,因为金岳霖是单身汉,所以这些集会大都在他的小院里进行。金岳霖讲究吃,家中请有一个西式厨师,“星期六碰头会”吃的咖啡冰激凌和喝的咖啡,都是厨师按他的要求做出来的。
金岳霖爱吃。一本《金岳霖回忆录》,字数不多,11万字,涉及到“吃”的内容倒是不少,粗略估计得有三分之一的篇章,多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于是在文章里解释:“回忆录中提到饮食的地方很多……这是有理由的,古人曾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本文不提男女,一是因为男女是神圣的事情,不能随意谈;涉及别人,并且异性,也不应随意谈。饮食是大家所关心的,也是大家所经常谈论的。”
这本《金岳霖回忆录》,零零散散写于1981到1983年,那时的金老已年近九旬,可这本回忆录写得饶有兴味,不抱怨,不沉重,反而透着一股孩子气,想必他向来的性格就是这样的。
回忆录中有一篇《中国菜世界第一》,通篇读下来,你会发现他一点儿也没有论述中国菜为何世界第一,比起别国的菜又是好在哪里,而只是任性地下了一个结论:“中国菜世界第一,这是毫无疑问的。”他认为中国菜中,很可能是北京菜或在北京的山东菜世界第一。广东菜、四川菜、福建菜都各有专长而又各成体系,能与北京菜媲美,别的地方的菜多半不成体系,只是有一些独特的菜而已。他拿谭延闿的“鸡油冬笋泥”举例,虽然油少泥多特别美味,但也只是独特的菜,就像湖南的腊肉好吃,却开不出腊肉席。
金岳霖喜欢喝酒,尤其应酬场合,逢喝必醉,解放后他曾多次承认“要是不解放,我可能早死了”。他喜欢喝黄酒,觉得黄酒的“醉”如果恰到好处,会激发文学艺术创作的灵感。而白酒的“醉”就让他避之不及了,最坏的“醉”他认为来自啤酒,“天旋地转,走不能,睡不是,坐也不是,吐也吐不了”。有趣的是,他此生醉过最厉害的一次并非来自于酒:在德国时,他抽过一支奇大无比的雪茄,抽完,大醉。他自认为此生乐观,唯一一次想“自寻短见”或“自了之”的时候,就是那一次烟醉的时候。抽雪茄是不能过肺的,应用口腔味蕾和鼻腔粘膜细品其香醇,他抽惯了纸烟,想必依然是按吸纸烟的方式来抽雪茄,难怪会醉。
金岳霖是逻辑学家,在研究吃的时候,也会忍不住用上逻辑学。他在德国常吃鹅,赞其美味,回国发现国人吃鹅的很少,他觉得国人有一个很怪的先人之见:“那么大的东西好吃吗?”这个奇怪思想所假设的前提,是禽兽愈小愈好吃。所谓“小”有两个意思,一是与“老”相对,一是与“大”相比,就家禽说,国人认为“老”的都不如“小”的好吃。其实并不然,大的鹅和北京白鸭虽然味道不同,可是都好吃。北京人喜欢吃烤鸭,他于是建议也可以烤鹅吃,在火中烤或者在高温烤箱中烤,应该都会美味。
金岳霖虽然爱吃,却不谙烹饪之道,他自己也说:“我只会吃菜,不会做菜,烹饪这一手艺无法谈论。”不但不会烧菜,连买菜对他来说都是难题。他爱吃鸡,陈公蕙曾教他到市场上买母鸡应该注意什么,金岳霖听罢,左耳进右耳出,到底也没有学会。这个清末洋务派官僚家庭出身的公子哥,到老也是没有自己动手做菜的习惯和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