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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处于强势的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益总是比较容易受到侵害的。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呈急速上升趋势,由于多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相对较低,因此更容易成为受侵害的对象。因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时,在方式方法上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以致有时明明有理却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情况及对策,以助农民工维权之路走得更顺畅。
及时申请工伤鉴定 待遇优于侵权赔偿
一些企业趋利忘义,对遭遇工伤的劳动者恨不得马上脱离关系。农民工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更容易成为企业推卸责任的对象。因此,遭受工伤后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对劳动者的界定并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为标准。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致死或致残等非劳动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形都视为工伤。
工伤待遇相对侵权赔偿而言要“合算”得多,工伤待遇公司应当支付伤者赔偿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等,即使退休后也有伤残抚恤。
二、不要与单位“私了”
有的企业因未曾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所以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后往往隐瞒不报,并向伤者承诺“一定负责到底”。劳动者要谨防被这种美丽的谎言所迷惑,要积极争取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三、注意维权时效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者及其家属一年的申请期,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要凭有关材料和证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人不懂得这些程序和时效规定,造成发生工伤后因超过时效无法认定工伤,使劳动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超过60天后再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驳回申请。
选择最经济的方式维权
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维权成本很高,在时间上、精力上、金钱上都跟处于强势的用人单位难以匹敌,有时为了维权还要垫上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针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可委托一人代讨工资
劳资纠纷往往伴随着企业停止用工,此时农民工应当早作打算,可以委托信任的同乡等代讨工资。如是多人发生相同性质的劳资纠纷,则最好选出代表去维扩大家的权益。实践中,有的是几十名同乡共同负担一人的费用,还有的直接将自己的权益打折转让给他人,由他人继续讨要。这些都是较为经济的方法。
二、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此特别提醒,不要将钱款的领取权委托给不可信任的人。如要离开工作过的城市,则最好给有关部门或亲友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也可要求法院等部门将钱款寄往自己的老家,避免承担额外风险。当然,在同一地区边工作边讨工资是最好的方式。
三、不要惧怕对方“势力大”
现行的司法政策是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的利益,这体现在仲裁、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农民工不要因自己势单力薄害怕打官司,事实上,打劳动争议官司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发生了劳动纠纷就算举证到位,其他证据如出勤表、加班时间等都要由用人单位提供,如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上海 武春华)
及时申请工伤鉴定 待遇优于侵权赔偿
一些企业趋利忘义,对遭遇工伤的劳动者恨不得马上脱离关系。农民工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更容易成为企业推卸责任的对象。因此,遭受工伤后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对劳动者的界定并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而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为标准。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致死或致残等非劳动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形都视为工伤。
工伤待遇相对侵权赔偿而言要“合算”得多,工伤待遇公司应当支付伤者赔偿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等,即使退休后也有伤残抚恤。
二、不要与单位“私了”
有的企业因未曾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所以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后往往隐瞒不报,并向伤者承诺“一定负责到底”。劳动者要谨防被这种美丽的谎言所迷惑,要积极争取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三、注意维权时效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者及其家属一年的申请期,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要凭有关材料和证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人不懂得这些程序和时效规定,造成发生工伤后因超过时效无法认定工伤,使劳动者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天,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超过60天后再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会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驳回申请。
选择最经济的方式维权
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维权成本很高,在时间上、精力上、金钱上都跟处于强势的用人单位难以匹敌,有时为了维权还要垫上交通费、食宿费等开支。针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可委托一人代讨工资
劳资纠纷往往伴随着企业停止用工,此时农民工应当早作打算,可以委托信任的同乡等代讨工资。如是多人发生相同性质的劳资纠纷,则最好选出代表去维扩大家的权益。实践中,有的是几十名同乡共同负担一人的费用,还有的直接将自己的权益打折转让给他人,由他人继续讨要。这些都是较为经济的方法。
二、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此特别提醒,不要将钱款的领取权委托给不可信任的人。如要离开工作过的城市,则最好给有关部门或亲友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也可要求法院等部门将钱款寄往自己的老家,避免承担额外风险。当然,在同一地区边工作边讨工资是最好的方式。
三、不要惧怕对方“势力大”
现行的司法政策是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的利益,这体现在仲裁、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农民工不要因自己势单力薄害怕打官司,事实上,打劳动争议官司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发生了劳动纠纷就算举证到位,其他证据如出勤表、加班时间等都要由用人单位提供,如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上海 武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