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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医院办院宗旨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为中心”就是要在思想观念、医疗技术、管理模式、服务质量等方面为病人提供全程、全方位、优质、高效、廉价、满意、放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过去,医院的服务体制是一种“需求”式服务,服务主客体之间是一种听从关系,服务市场体系是卖方市场,服务对象是“病”而不是人。而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上述体制、内容、形式、对象、方法等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医疗服务的主动权由卖方市场(医院)向买方市场(病人)倾斜,医院工作由“以医疗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