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在“高风险”领域的运用及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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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创新领域之一,全球主要国家都把人工智能上升到战略高度,我国持续优化政策措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人工智能正从设想逐步落地到各行各业,正从重塑金融、驾驶、医疗等“高风险”领域开始,全面介入社会生活。随着人工智能在各行业领域的广泛渗透,重场景应用轻基础研究、技术滥用致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越发凸显。这样的重构是前所未有的,以前的生产和社会秩序以及规则无法匹配新的技术,因而也就会存在法治和管理的相对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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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虐待伴侣动物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行为人利用直播虐猫、虐狗或将虐猫、虐狗的过程进行录像并售卖等问题屡见不鲜。而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可以规制此类行为,因此将虐待伴侣动物行为入法是当务之急,是完善我国动物立法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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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性,该技术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社会的各行各业中。本文从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出发,分析了法院在涉区块链纠纷中所坚持的证据审查原则,并结合传统的电子数据证据审查规则和区块链特性,提出了应当从链上和链下两个方面对涉区块链纠纷的证据进行审查,从链上审查时,应着重审查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保存、传送环节,从链下审查时,应着重审查存证平台的资质、取证技术手段的可信度、电子证据保存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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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得他们有更好的渠道参与进社会生活,有能力自主的维持生活,增加个人权能应当是社会工作助力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出发点。本文从基本的生活保障、教育权、就业权以及巩固脱贫成果出发,探讨社会工作可以怎样助力残疾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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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杜会的核心就是要建设一个国家法治、公平正义、诚信有爱、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安全有序就是要形成一个体制健全,社会的管理比较完善,大众能够安居乐业,维系社会安定局面。但因为精神病人引发的刑律案子却与人们创设和谐社会的心愿反而是相反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中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及处罚能够合理解决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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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强奸案件呈增长态势,此类案件的持续多发不仅对女性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深入研究强奸案件持续高发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犯罪预防和源头治理,笔者对C市检察机关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期间办理的320件强奸样本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通过对案件数据的分析、归纳,总结强奸犯罪的特点及司法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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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以债法之体系考量最为核心,而债法是否应独立成篇、另起炉灶?债权与合同之间的关系又当如何?这一系列问题均为对民法典中债法体系问题的扩展。妥善安置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之间的关系和位阶对于民法甚至于债法体系的完善设计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以准合同概念内涵出发,梳理准合同制度理论发展的历史沿革及国外民法典中的相关概念的使用,分别探究准合同与合同、无因管理以及不当得利之间存在何种关系,试评析民法典合同编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置于第三分编“准合同”中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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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蓬勃发展,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法律定位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人工智能生成虽然外在表现与人类作品难以区分,但分析其生成过程来看仍然独创性不足,不能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物本身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应当得到法律上的确定,同时为了避免人工智能生成物进入公有领域对人类创作作品造成冲击,可考虑以邻接权模式对人工智能生成物进行规范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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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所增设的《刑法》第133条之1“醉驾”入刑以来,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比例与日俱增,已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率最高的案件。为了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本文试从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通过研究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概念及存在问题、如何实现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方面,以完善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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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就《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不足与应对展开论述分析的,对《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不足与应对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规定当中,依旧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合理性建议,对《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不断地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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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债二分体系是指大陆民法法系中将财产权划分为物权与债权,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的规则与制度。本文介绍了物债二分体系的形成,最早可追溯至罗马时期,罗马时期并没有明确的物权与债权的划分,仅有对人之诉和对物之诉的区别,直至近代德国萨维尼才使得物权与债权对立并最终通过《德国民法典》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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