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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读者龙某来电:有些特困人员不愿去供养机构,请问:应如何供养?答:可采取分散供养.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一般应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经本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提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