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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两会”确定的“十二五”规划,明确将“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由此可见,中国决策层对“民富”主题的重视无疑将构成“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这也意味着中国通往“民富”之路全面开启。
对财富对象的时代考量
通往“民富”之路,首先需要我们从财富的内涵出发对财富对象的时代考量有充分的认识。
财富是什么?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并不容易回答。可资参考的是,滕泰先生在其《新财富论》中把财富定义为“人类对经济价值和效用的认识和评价,是一切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效用和使用价值。财富的价值和价格绝不一成不变地隐藏于财富对象本身,而是随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变化不停地活动。”这一表述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辨。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人类“用货币衡量的效用和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对财富对象的认识需要结合时代发展的背景来考量。
在原始社会,财富的对象仅限于可以食用的动植物、可以更便利地从事狩猎活动的工具以及用来遮风挡雨的山洞等资源;在农业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财富的对象由强壮的劳动人口逐渐向先进的农耕技术和更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土地、盐、铁等)倾斜;自工业化时代以来,财富的对象进一步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不仅对土地、原油等自然资源的需求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而且对艺术品、“纸上财富”(股票、债券等)的需求也激增。当然,自货币诞生以来,货币成为了人类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货币展开的经济活动同样构成了人类追逐财富的永恒主题。
从财富对象的演变历史可以发现,伴随着人类生活方式,例如吃、穿、住、用、行等活动的变化,财富的形态由简单升级到复杂,由物质延伸到无止境的精神追求。就中国国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财富由少变多、拥有的财富更是日益多样化。
财富格局的现实景象
中国当前的财富格局的问题是,日益多样化的财富无法掩盖“国富民穷”的现实。
放眼全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的2010年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DP数据,美国GDP超过14.62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一,中国GDP超过5.74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二;美国人均GDP超过4.7万美元,排名世界第九,北欧小国卢森堡人均GDP超过10万美元,排名世界第一,而中国人均GDP为4283美元,排名世界第九十五位。可见,GDP总量排名与人均GDP排名之间的强烈反差提醒我们,中国虽然“国富”,但距离“民富”尚远。
回到国内,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经初步测算的中国GDP达39.7983万亿元人民币;国家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加了23%,达7.3202万亿元人民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人民币。以此推算,2010年中国国家财政税收占GDP的比例超过了18%,约相当于3.8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换而言之,中国政府一年可以花的钱相当于3.8亿个城镇居民、12.3亿个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税收收入与民众收入之间的强烈反差同样提醒我们,中国虽然“政府富”,但远未达到“民富”的目标。
今时今日,“国富民穷”的另一景象是,国内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十分严重。
我们习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一国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是否合理。基尼系数指的是用于不平均分配的居民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百分比,该系数介于0和1之间,数值越接近0,表示收入分配越平均。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始终高于0.4,这说明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比较严重。公开资料还显示,国内收入最高的10%群体与收入最低的10%群体,两者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
看来,在通往“民富”之路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国富”、“政府富”,如何正确处理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十分关键。
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关键
“归根结底,国富民穷”的现实景象体现了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而“十二五”规划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收入分配改革应该重点关注以下提出的“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是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民富”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民富”的关键所在。
首先,针对初次分配环节,改革应当立足于纠正劳动力、资本以及资源市场的扭曲情况。在劳动力市场,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新劳动合同法》的细则,增强对农民工、女性劳动者的工资保障,进一步扫清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障碍,尤其是要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在资本市场,我们应该提升银行业的竞争氛围,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老问题;在资源市场,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打破资源型企业的垄断现状,妥善解决垄断行业总体收入过高的问题以及垄断行业普通员工与企业高管收入差距悬殊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的价格市场化改革。
其次,针对再分配环节,改革应该“更加注重公平”。这一环节的收入分配改革,除了发挥税收对个人收入级差的调节作用以外,还应积极探索中国福利制度的改革。只有民众敢于增加消费,才真正称得上“民富”,这就依赖于日臻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制度的教训,未来中国福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应包括:为不具备劳动能力者提供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具备劳动能力者不仅仅提供货币或实物形式的保障,“授人以渔”,加大针对再就业培训的投入。此外,从增强“民富”的可持续性、提升“民富”的质量角度出发,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医疗和教育的投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前文所述,“财富的价值和价格并非一成不变地隐藏于财富对象本身,而是随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变化而不停地活动”。这就要求我们把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民富”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也就是说,在通往“民富”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重新发现社会”。
对财富对象的时代考量
通往“民富”之路,首先需要我们从财富的内涵出发对财富对象的时代考量有充分的认识。
财富是什么?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并不容易回答。可资参考的是,滕泰先生在其《新财富论》中把财富定义为“人类对经济价值和效用的认识和评价,是一切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效用和使用价值。财富的价值和价格绝不一成不变地隐藏于财富对象本身,而是随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变化不停地活动。”这一表述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辨。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人类“用货币衡量的效用和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对财富对象的认识需要结合时代发展的背景来考量。
在原始社会,财富的对象仅限于可以食用的动植物、可以更便利地从事狩猎活动的工具以及用来遮风挡雨的山洞等资源;在农业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财富的对象由强壮的劳动人口逐渐向先进的农耕技术和更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土地、盐、铁等)倾斜;自工业化时代以来,财富的对象进一步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不仅对土地、原油等自然资源的需求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而且对艺术品、“纸上财富”(股票、债券等)的需求也激增。当然,自货币诞生以来,货币成为了人类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货币展开的经济活动同样构成了人类追逐财富的永恒主题。
从财富对象的演变历史可以发现,伴随着人类生活方式,例如吃、穿、住、用、行等活动的变化,财富的形态由简单升级到复杂,由物质延伸到无止境的精神追求。就中国国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财富由少变多、拥有的财富更是日益多样化。
财富格局的现实景象
中国当前的财富格局的问题是,日益多样化的财富无法掩盖“国富民穷”的现实。
放眼全球,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公布的2010年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和人均GDP数据,美国GDP超过14.62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一,中国GDP超过5.74万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二;美国人均GDP超过4.7万美元,排名世界第九,北欧小国卢森堡人均GDP超过10万美元,排名世界第一,而中国人均GDP为4283美元,排名世界第九十五位。可见,GDP总量排名与人均GDP排名之间的强烈反差提醒我们,中国虽然“国富”,但距离“民富”尚远。
回到国内,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经初步测算的中国GDP达39.7983万亿元人民币;国家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加了23%,达7.3202万亿元人民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人民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人民币。以此推算,2010年中国国家财政税收占GDP的比例超过了18%,约相当于3.8亿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12.3亿农民的纯收入。换而言之,中国政府一年可以花的钱相当于3.8亿个城镇居民、12.3亿个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政府税收收入与民众收入之间的强烈反差同样提醒我们,中国虽然“政府富”,但远未达到“民富”的目标。
今时今日,“国富民穷”的另一景象是,国内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十分严重。
我们习惯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一国居民的收入分配状况是否合理。基尼系数指的是用于不平均分配的居民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百分比,该系数介于0和1之间,数值越接近0,表示收入分配越平均。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中国的基尼系数始终高于0.4,这说明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比较严重。公开资料还显示,国内收入最高的10%群体与收入最低的10%群体,两者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
看来,在通往“民富”之路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国富”、“政府富”,如何正确处理个人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十分关键。
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关键
“归根结底,国富民穷”的现实景象体现了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而“十二五”规划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收入分配改革应该重点关注以下提出的“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是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民富”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民富”的关键所在。
首先,针对初次分配环节,改革应当立足于纠正劳动力、资本以及资源市场的扭曲情况。在劳动力市场,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新劳动合同法》的细则,增强对农民工、女性劳动者的工资保障,进一步扫清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障碍,尤其是要努力扩大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在资本市场,我们应该提升银行业的竞争氛围,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老问题;在资源市场,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打破资源型企业的垄断现状,妥善解决垄断行业总体收入过高的问题以及垄断行业普通员工与企业高管收入差距悬殊的问题,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的价格市场化改革。
其次,针对再分配环节,改革应该“更加注重公平”。这一环节的收入分配改革,除了发挥税收对个人收入级差的调节作用以外,还应积极探索中国福利制度的改革。只有民众敢于增加消费,才真正称得上“民富”,这就依赖于日臻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制度的教训,未来中国福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应包括:为不具备劳动能力者提供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为具备劳动能力者不仅仅提供货币或实物形式的保障,“授人以渔”,加大针对再就业培训的投入。此外,从增强“民富”的可持续性、提升“民富”的质量角度出发,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医疗和教育的投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前文所述,“财富的价值和价格并非一成不变地隐藏于财富对象本身,而是随着人们的社会心理变化而不停地活动”。这就要求我们把国民幸福指数作为衡量“民富”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也就是说,在通往“民富”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重新发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