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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函[2019]126号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晋交财发[2019]4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