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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腐防变
近年来,宁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强化监督重点,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创新思想观念,扩大干部监督工作中的民主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创新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民主意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之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必须合理配置权力,实行以权制权。
合理分置各种权力,既是扩大干部监督工作中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防止绝对权力产生严重腐败的重要保障。必须扩大公开透明,奠定监督基础,公开透明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也是保证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保证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就要让普通干部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项权利。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完备、衔接配套、制约有效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重点应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规程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规程,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规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涵盖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制度体系,为选好人用好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规程,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度体系。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信息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机制。
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
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坚持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以干部监督信息系统为主要载体,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拓宽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以电子政务、新闻媒体、效能(廉政)投诉中心、12380专用举报电话、信息网络为平台建立发现系统,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交流各职能机关受理的举报领导干部有关违法违纪问题及其核查情况,分析领导干部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同时,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管理,加快开发干部监督信息处理系统,使之具有信息储存、筛选查阅、自动生成相关资料、分类汇总统计等多项功能,将日常受理的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材料纳入信息专网,实行信息化系统管理,科学利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加强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运用。
加强组织领导,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支持监督机构履行职责。要加强各级党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专门机关监督,会同纪检、监察、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规范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有关干部监督的工作沟通制度、联系人制度、责任制度和巡视制度。会同审计部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全方位监督。
在8小时内,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功能;在8小时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在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作用;在生活领域,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各个层面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实现全方位的监督。
近年来,宁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不断强化监督重点,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创新思想观念,扩大干部监督工作中的民主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必须创新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民主意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之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必须合理配置权力,实行以权制权。
合理分置各种权力,既是扩大干部监督工作中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防止绝对权力产生严重腐败的重要保障。必须扩大公开透明,奠定监督基础,公开透明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也是保证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要保证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就要让普通干部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项权利。
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科学完备、衔接配套、制约有效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重点应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规程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规程,提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规程,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涵盖领导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制度体系,为选好人用好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要建立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规程,全面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及《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制度体系。要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信息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新机制。
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
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坚持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以干部监督信息系统为主要载体,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拓宽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以电子政务、新闻媒体、效能(廉政)投诉中心、12380专用举报电话、信息网络为平台建立发现系统,完善信息通报制度,交流各职能机关受理的举报领导干部有关违法违纪问题及其核查情况,分析领导干部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同时,整合信息资源,加强信息管理,加快开发干部监督信息处理系统,使之具有信息储存、筛选查阅、自动生成相关资料、分类汇总统计等多项功能,将日常受理的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材料纳入信息专网,实行信息化系统管理,科学利用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加强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运用。
加强组织领导,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支持监督机构履行职责。要加强各级党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切实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专门机关监督,会同纪检、监察、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规范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有关干部监督的工作沟通制度、联系人制度、责任制度和巡视制度。会同审计部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全方位监督。
在8小时内,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功能;在8小时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在工作领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作用;在生活领域,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各个层面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实现全方位的监督。